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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兰中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细则

浏览:51202022-09-30

  兴永中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细则

  一、优秀团干部评比。

  1、评比方法:优秀团干部每学期评比一次,范围限定于各支部干部,原则上每班团支部一名,初一年级第一学期不参加评比。

  2、评比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为人诚实。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注意全面发展。

  3)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富有创新意识,工作成绩显著。

  4)能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严以律己,真正成为同学的表率。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意义的活动和兴趣小组。

  7)有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

  8)主动按时交纳团费及有关资料。

  二、优秀团员评比。

  1、优秀团员每学期评比一次。由各支部推选出候选人1名参加年级支部联评,评比由学校团委、各班支部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参与评比。

  2、评比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作风正派。

  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的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内外能起到骨干作用。

  3)注意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4)起模范作用,真正成为团员、青年的表率。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意义的活动和兴趣小组。

  6)有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

  7)主动按时交纳团费和有关资料。

  三、各单项个人先进(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将实行级段联评制度,依据评选要求,通过各方面考察与投票表决(团委、级段团支部书记、学生会),根据情况淘汰部分。

  兴永中学团委、学生会

篇2:北江小学优秀教师评比条件

  北江小学优秀教师评比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义务,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师表形象,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行为准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责任感强,上进心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有较高的理论力。

  2、善于学习,勤奋工作,懂得教育规律,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行之有效的育人方法和先进经验;在教学中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教学态度认真负责,注意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组织能力强,积极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效果明显。

  4、有较好的工作实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或教学总结文章,自觉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从自我做起,廉洁从教,正确处理学校、个人二者利益的关系,带头营造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校内人际关系。

  6、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建立新型融洽的师生关系,尊重、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尤其是关心爱护后进学生,转化后进生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爱戴和学生家长尊敬,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篇3:北江小学优秀班主任评比条件

  北江小学优秀班主任评比条件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切实推进“学校育人”工程、加强班集体建设和激励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如下: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理念先进、关爱学生、尊重家长、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高度认同。

  2、工作责任心强,高度重视班集体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进步明显、德智体等方面发展良好。在班级文化创建中有自己的特色,并曾评为“感恩”先进班。

  3、重视专业发展,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具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能力,班主任工作经验值得大家借鉴;能够利用好班(队)会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4、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3年。班级量化考核达到“优秀”。

  5、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习方法;班级的学风和考风端正,成绩优良。

  6、认真做好本班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尊重学生人格;安全教育措施有效,无严重偶发事件的发生;经常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社会和有关方面的配合,形成教育网络。

  7、认真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公正、客观评价学生。

  8、支持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及时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各项表册认真及时完成,不拖拉;积极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上好晨会活动;认真召开家长会;学期末认真写好班主任工作总结,并能联系实际,撰写德育论文或案例,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教育理论水平。

  9、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仪表端庄。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并能接受并完成学校各科室布置的一切临时性工作。

  1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

  (2)因工作失职、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班级学生重大安全事故者;

  (3)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

  (4)从事有偿家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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