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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三小育人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浏览:65072022-02-28

  平建三小“育人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作用,努力在全校上下营造崇尚道德,奋争一流,开拓创新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而在全校上下形成弘扬正气、比学赶超、争做贡献的浓厚氛围,根据《平建县第三小学“争”、“当”、“做”活动实施方案》,在全体教师范围内开展“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广大教师自觉践行20**,以“四带头”为标准,争做育人标兵,即带头干好本职工作争做无私奉献的模范,带头遵守校规校纪争做师德师风的表率、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争当师生钦佩的服务员、带头创造育人佳绩争当做事创业的领头雁,努力在全校上下形成“树正气、讲团结、顾大局、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

  在全校全体在职教师中通过个人申报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即可参加“学校育人标兵”评选。

  三、活动程序

  1.20**年10月,学校制定并公布“育人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个人申报。确定候选人。

  2.20**年11月--20**年6月,候选人争做“育人标兵”活动实施阶段。上交承诺书,并进行承诺书公示。日常工作考查,随时上交“育人工作”材料。学校在网上发布这些材料。

  3.20**年7月,综合评价阶段。

  4.20**年9月,表奖阶段。

  四、考核评价的内容和办法

  1.公开郑重承诺

  候选人根据自身岗位特点,确定公开郑重承诺的内容。承诺的内容主要围绕“教育工作理念、教育工作态度,教育工作成效”等方面提出。承诺的内容要诚恳,精炼,具体,字数在200字以内。承诺书于20**年11月30日前发至邮箱:z

  承诺要备案和公示。承诺内容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或在平建县第三小学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公示栏的大标题是“我承诺、我服务、我奉献”。

  2.开展“育人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评选活动。

  参评的教师围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遵规守纪、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立足岗位讲奉献”等方面的内容,写一写自身在育人工作中的事迹及体会。

  20**年9月--20**年12月期间至少1篇,20**年3月--20**年6月至少1篇,电子稿发至邮箱z(随时可发)。学期末,学校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对上交的材料进行评价赋分。对于一等的事迹材料学校将统一发到三小网站上或平建县教育局信息网上。

  后附表2:候选人事迹材料评价赋分标准。

  3.开展“三评”活动。

  “三评”分别是“全体领导、其它教师、学生”对参评教师的评价。按5:3:2的比例折算参评人员的“三评”总成绩。“三评”总分满分为100分。20**年12月末和20**年6月末,全体领导、其它教师、学生分别根据参评教师的日常表现,义务履行、遵规守纪、承诺兑现等情况,按照《领导、教师、学生对候选教师评价内容和分值》对参评教师进行评价打分。

  后附表3《领导、教师、学生对候选教师评价内容和分值》

  五、表奖办法。

  在“育人标兵”评选活动中,通过对候选人的评价考核,评选出5位学校“育人标兵”,颁发“育人标兵”获奖证书。在学校年度考核中,此证书按县优秀课同等加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

  1.在师德师风中的17项有违犯之一者。

  2.没有参与学校“全员化管理”者。

  3.党员同志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者。

  平建县第三小学党支部

  20**年10月

  z邮箱:zz

  附表1:平建县第三小学争做“育人标兵”考核评价总表

  考核内容 所占分值 考核办法 得分

  承诺书 20分 上交并公示

  育人标兵事迹材料 30分 看材料评价赋分

  日常表现 50分 领导测评:按照评价标准赋分

  日常表现 30分 教师测评:按照评价标准赋分

  日常表现 20分 学生测评:按照评价标准赋分

  总计:150分

  附表2:候选人“育人工作”事迹材料评价赋分标准:

  1、“育人工作”事迹材料要紧紧围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遵规守纪、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立足岗位讲奉献”等方面的内容为主题,主题突出。(13分)

  2、事迹真实,内容生动,有真情实感。(10分)

  3、语言朴实简洁流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4分)

  4、字数在1200-1500字之间。(3分)

  事迹材料分一、二、三等。一等26-30分,二等21-25分,三等16-20分

  (注:一等占总参评稿数量的35%,二等占总参评稿数量的35%,三等占总参评稿数量的30%,不能打一样分)

  附表3:

  领导、教师、学生对候选教师评价的内容和分值

  1.带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好值周工作。20分

  2.认真遵守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按时上课,按时下课,不随意让学生走出课堂,不随意在其它课时间留学生在教室里;认真组织学生上眼保健操,组织学生课前三分钟的“班班有歌声”。督促学生按时退校。20分

  3.教师的言行是学生的榜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与学生的关系融洽,与家长的沟通和谐。10分

  4.能够发现和制止学生违纪现象,并耐心教育学生遵规守纪。20分

  5.关注学校的卫生环境,随时随地发现地面或操场上有废纸等杂物时,能教育并指导学生主动捡起来。10分

  6.安全意识强。发现物品设施安全隐患或其它安全隐患时能及时上报。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10分

  7.对学困生、失亲生、问题生、贫困生和特异体质的学生能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帮扶记录。上交帮扶记录10分

  一等:90--99分

  二等:80--89分

  三等:70--79分

  四等:60-69分

  (注:一等占总参评教师数量的35%,二等占总参评教师数量的35%,三等占总参评教师数量的30%,不能打一样分)

  平建县第三小学20**学年度争做“育人标兵”活动

  申报名单姓名电话邮箱

篇2:大学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活动方案

  大学“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活动方案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文明窗口单位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和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校各单位(院、所、部、处、科室、教研室等),均可自主申报参加本届“文明窗口单位”评选。

  三、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团结一致、在群众中威信高。作风正、纪律严,有较强的战斗力。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师生员工满意率高。重视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2、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管理规范,无违法违纪现象。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服务意识强,服务效率高。

  3、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有特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有亮点,工作人员学习能力强、精神风貌好,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师生、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

  4、管理制度健全。有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有便于接受师生员工监督的方法和赏罚分明的考核奖惩制度。投诉受理机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完善。

  5、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舒适,富有文化品味。

  四、评选安排

  1、宣传发动和自查整改(3月-6月)

  请各单位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积极争创“文明窗口”,办实事,求实效,把师生员工满意与否作为评价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2、材料报送(6月30日之前)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1)“文明窗口”单位申报表;(2)支撑材料(荣誉证书、新闻报道等复印件)。《申报表》通过办公自动化发至党委宣传部李zzz老师,支撑材料请送交校办公楼233室李zz老师。联系电话:8z1。

  3、评选和表彰(9月-11月)

  (1)9月,评选专家组做出考查意见;

  (2)10月,评选活动办公室根据考查意见确定“文明窗口”单位候选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

  (3)11月,在校园网等校内媒介公示“文明窗口”单位;

  (4)对“文明窗口单位”挂牌确认。

  五、其他

  1、第二届“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组织、踊跃申报;

  3、各单位组织申报情况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z大学第二届“文明窗口”单位申报表

篇3: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计划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计划方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弘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优良师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主义制度,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忠诚高等教育事业,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业绩突出。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真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做学生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五)为人师表。言行雅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自尊自律,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酝酿、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在校报、新闻网等校内媒介刊登候选人先进事迹简介,同时开通“师德标兵评选网上投票平台”,并在校园网主页链接投票平台;

  (四)全校师生员工自主网上投票推选;

  (五)评委投票推选;

  (六)综合网上投票和评委投票结果,决出师德标兵;

  (七)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八)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校工会、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社科处等单位负责人。

  (二)评选活动办公室设校党委宣传部(校办公楼z室,联系人:zz, 电话:zz)。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2.第五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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