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一中科技小明星小制作评选活动方案
营东一中“科技小明星”小制作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展示我校小学生在科学发明创造方面的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校“科技小明星”小制作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小学1-6年级学生。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1.各班级要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认真选拔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5件上报。
2.小制作作品除上报实物作品、作品说明外,还需上交电子稿。
3.各项作品说明,页面设置一律用A4纸,题目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体,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单位用四号楷体,不单设封面,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成果类别(小制作)。
4.请各班级务必于11月17日前将优秀作品电子稿件及实物汇总后,连同汇总表(见附件),报小学政教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三、评选办法
政教处将组织评委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作品量化打分,分年级排名次计入班级量化积分中,同时推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上报区教研室参加区级评选。
四、注意事项
各项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的创意,作品的完成可以经过辅导教师的指导,但严禁抄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营东一中政教处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营东小学生优秀小实验、小发明、小制作作品汇总表
篇2:大学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活动方案
大学“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活动方案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文明窗口单位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和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校各单位(院、所、部、处、科室、教研室等),均可自主申报参加本届“文明窗口单位”评选。
三、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团结一致、在群众中威信高。作风正、纪律严,有较强的战斗力。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师生员工满意率高。重视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2、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管理规范,无违法违纪现象。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服务意识强,服务效率高。
3、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有特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有亮点,工作人员学习能力强、精神风貌好,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师生、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
4、管理制度健全。有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有便于接受师生员工监督的方法和赏罚分明的考核奖惩制度。投诉受理机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完善。
5、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舒适,富有文化品味。
四、评选安排
1、宣传发动和自查整改(3月-6月)
请各单位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积极争创“文明窗口”,办实事,求实效,把师生员工满意与否作为评价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2、材料报送(6月30日之前)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1)“文明窗口”单位申报表;(2)支撑材料(荣誉证书、新闻报道等复印件)。《申报表》通过办公自动化发至党委宣传部李zzz老师,支撑材料请送交校办公楼233室李zz老师。联系电话:8z1。
3、评选和表彰(9月-11月)
(1)9月,评选专家组做出考查意见;
(2)10月,评选活动办公室根据考查意见确定“文明窗口”单位候选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
(3)11月,在校园网等校内媒介公示“文明窗口”单位;
(4)对“文明窗口单位”挂牌确认。
五、其他
1、第二届“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组织、踊跃申报;
3、各单位组织申报情况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z大学第二届“文明窗口”单位申报表
篇3: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计划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计划方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弘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优良师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主义制度,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忠诚高等教育事业,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业绩突出。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真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做学生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五)为人师表。言行雅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自尊自律,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酝酿、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在校报、新闻网等校内媒介刊登候选人先进事迹简介,同时开通“师德标兵评选网上投票平台”,并在校园网主页链接投票平台;
(四)全校师生员工自主网上投票推选;
(五)评委投票推选;
(六)综合网上投票和评委投票结果,决出师德标兵;
(七)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八)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校工会、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社科处等单位负责人。
(二)评选活动办公室设校党委宣传部(校办公楼z室,联系人:zz, 电话:zz)。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2.第五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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