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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小学章程

浏览:18082022-02-13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现代学校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温岭市西城小学;学校地址:温岭市西城街道川安南路1号;学校性质:温岭市教育局下属西城街道中心小学,公办学校,辖马公校区与附属幼儿园。目前中心校有42个教学班,学生近2050人,116名在编教职工;中心校预期规模教职工数150-160名,班级数60班,学生数2500-3000人;马公校区现有7个教学班,学生数近300人,预期教职工数30名左右,12-18个教学班,学生数600-800人;附属幼儿园现有5个教学班,幼儿近230人,在上级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预期规模10-12班,幼儿数300-400名,教职工数30名左右。

  第三条学校在十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具有学校特色的管理文化与治校方略:

  (一)办学思想:规范·发展·特色。规范是夯实基础、规范行为;发展是夯实基础之中的发展,更包含自主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色是学校在较长一段时期的追求目标。

  (二)办学目标:省级名校、国家级特色学校。根据城市新区建设,学校的发展前景与发展潜力,从长远十几年、几十年角度来定位:省级名校、国家级特色学校的发展目标。

  (三)管理理念:法治化、专业化、个性化。法治化体现在管理上的建章立制、遵章办事上;专业化体现在规范管理、高效管理,以及从和谐角度与内涵品位提升学校管理文化上,个性化体现在以人为本、民主兼容、个性张扬与凸显上。

  (四)教育理念:终身化、全面化、国际化。体现在树立终身化的教育观上;体现在树立发挥学生个性潜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的新时期全面化教育观上;体现在树立“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高素质人才需要的国际化教育观上。

  (五)培养目标:崇美德,启智能,健身心。崇美德,即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启智能,即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健身心,即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与生活方式。

  (六)校训:勤奋、自主、和谐、进取;教风:自主、兼容、精活;学风:勤奋、健康、积极、向上;核心价值观:人际单纯·抱团友善·心善向好。

  (七)校徽:校徽以太阳和地球两个圆形作为基本的设计元素,图案颜色为深蓝,广义为整个世界。外圆幻化为大海,内圆抽象变化为“鸟”,迎接曙光的鸟,搏击海浪的鸟,飞翔蓝天,搏击长空。掀起的两朵大浪花喻意重任和拼搏。

  (八)《温岭市西城小学校歌》,略。

  第四条学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西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

  第二章学校行政管理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引领·分线策划·科室落实·专项统筹”管理机制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副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忠实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学校;确立先进的办学思想与明晰的办学目标,科学制订学校发展规划,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行使学校人事管理权、财物调配权,建立和健全客观、公正、公平的人事管理与财物调配制度;加强学校的科学与民主管理,协调处理好各方人际关系,自觉接受党支部、教代会以及教师、群众的民主监督。

  (三)以教学为中心,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一切从学校实际出发,领导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坚持德育为首,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制度,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五)按国家规定开设课程,在保证开足国家、地方课程外,建构适合本校的校本课程,以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

  (六)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七)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讲究学校文化品位;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与办学环境,增进师生身心健康;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八)加强自身并引领班子同志的思想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树立终身发展观念,做到为人正派、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第六条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校级行政工作分教学线、德育线、后勤线,各由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分管,承担确定的相应职责。学校设立校办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研教科处、总务处五个中层管理机构,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或办事员若干名,根据确定的职责,在分线领导的策划下,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聘任。分线科室在项目管理中实施“六好环节”管理,即责任项目“策划好-吸收好-调整好-汇报好-执行好-总结好”,努力做到精心策划、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跨线跨科室的有关项目管理,按专项统筹进行。

  第七条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决策的科学正确,学校建立校级领导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班子会议、教师会议等制度。校级领导办公会议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学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主要工作的会议。校务会议为学校部署落实日常工作的重要会议,也是学校的议事执行决议机构,参加对象为校级领导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班子会议作为学校的协议机构,突出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化,参加对象为校级领导与学校确定的各处室中层干部。教师会议为全体教师参加的会议,主要包括期初、期末教师会、周前会及其他临时性教师会议。

  第八条学校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依法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学校重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校务公开制度与民主管理发布会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各项工作的调研,建立“一二二四 ”制度,即一年一次的家长评教活动,一年两次的学生评教活动,一年两次的教学研究、教育科研与校本研修“三合一”工作会议,一年四次的年级段工作调研;加强对学校班子同志的民主监督与管理,建立校级与中层民主评议制度。

  第九条学校为体现办学思想,实现办学目标,重视学校特色管理,注重学校特色的规划与创建活动。推进从学科研究为主向人的全面素养提升转变,从单一课堂为主向“全面+差异+特长”的课程体系转变;全面推进集体备课个性化、课程建设校本化、学校管理生命化、校园活动序列化四项特色研究。

  第十条在学校管理中,学校体现生命化管理理念,强调“五关注”,即关注教师的情感世界,关注教师的价值追求,关注教师的心灵感受,关注教师的生命状态,关注教师个体的成长过程;提出“四要求”,即使学校管理呈现管理民主化、制度科学化、人际和谐化、闲暇时尚化。学校鼓励和扶持校内各种健康、有益的民间团体的建立与活动的开展,引导教师建立健康科学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努力提高教师的生命质量。

  第十一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教职工考核评比制度,重视新分配、新调入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建立教育教学与管理奖励制度,表彰奖励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规划管理制度,包括近期工作管理与中远期工作管理。学校重视日常常规制度建设,规范对外联络接待管理,注重文秘工作管理,强化综合信息管理。运用校园网、学校名片、宣传片、校庆视频、十周年纪念册、专着出版等各种形式加强学校成果的展示与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以研究式校共体、引领式校共体、一体式校共体、帮扶式校共体四方联动等载体开展活动,并在市内外、省内外加强校际交流活动;重视与国内著名小学的交流与结对联谊工作,有计划地推进与发达地区及国家进行教育考察与交流活动,尝试性地开展国际性的教育研讨与校际交流活动。

  第三章学校教学工作管理

  第十四条小学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教学工作坚持“学为主体”教育思想,并切实运用于日常教学策略之中。

  第十五条学校招收年满6岁的儿童入学,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与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组织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并根据学校实际与城市新区发展趋势,考虑住宅小区与企业的人口集聚,科学合理地做好招生工作。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坚持学为主体、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教育。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历安排学校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十多年的行动研究来推进集体备课研究,构建以集体备课为载体的“五个支点”,包括研究内容“四个要素”--主备教案、主讲内容、课堂教学、四度调整,活动层面“四个环节”--准备活动、集中活动、教研活动、教后活动,过程操作“四个阶段”--仿学阶段、规范阶段、重点突破阶段、理论提升阶段,相关联系“四个结合”--主题指导、专业引领、个案研讨、信息搜集,拓展延伸“四个方面”--学习活动研究、课程资源研究、教学评价研究、校本制度研究。

  第十八条学校深化课堂改革,以“学为主体”为指导,研究集体备课中“学为主体”思想贯彻体现的途径,从学习重难点的突破、学习体验点的升华、信息链接点的拓展、个性差异点的关注四方面研究课堂教学,着重关注学生的体验与选择学习,将框架设计的五个支点、让学载体的五项放权,落实在具体操作中。从中达到“五自”(自主提问、自我研答、彼此评价、自主反思、自我发展)、“三力”(信息搜集储存力、整理筛选分析力、比较运用内驱力)、“两会”(感悟,反思、内化、升华;省悟,方法、路径、规律),构建集体备课下的个性课堂。

  第十九条学校加强作业常规管理,从关注学生学习活动角度进行作业改革与案例研究,进行“教学第六环节”作业设计与布置管理研究;重视教师作业的设计、运用、反思与总结管理,开展每日、每周、单元、复习“作业四开发”研究,加强作业规范管理与常态化研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减负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学业负担正常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标准,完善教学监控、随堂听课、教学工作量化考核、过程与期末教学质量调研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期末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以及英语、科学),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校不以分数作为教师考核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健全学生学习与竞赛评价制度,制订学生学习常规、学生学科竞赛操作制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标准、全优生与特长生评选公示办法、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细则,保障学生学习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学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二十二条学校加强教学工作内部事务的规范化,提高教学配套设施的利用率与使用管理,对于课务安排、作息时间安排,教师代职代课、教辅材料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入学编班以及各专用教室管理制订相应的制度细则。

  第四章学校教研、科研、教师培训工作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摆正教科研工作的地位与作用,明确教科研是促进教改深入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学校确立“学为主体”,实施研训结合,重视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研讨,形成浓厚的研究氛围,努力使教师成为研究型教师,学校成为学习型学校。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科研工作以教研活动、专题研究为中心展开,强调“让学”策略的落实,让学生学会选择学习内容,让学生经历自主、合作、探究,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任务,让学生主动参与挑战性学习评价。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已有的生活体验,关注学生活动的独立性与差异性,全面关注学生学习活动,研究学生活动方式。

  第二十五条为促进学校教研、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学校规范教科研制度,建立学术委员会管理、业务讲座序列、教学观摩研讨、校际教改考察、教改实践论坛、教改成果刊出及教研组常规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三级个性教研”--教研组层面、业务科室层面、名师工作室层面的教学研究为途径,在磨课、反思、展示等活动中培养较具个性的区域学科领军式教师,实现个性化的专业发展,带动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

  第二十七条学校加强课题研究管理,建立课题申报与立项管理制度、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制度、课题结题鉴定与材料管理制度、微型课题研究追踪制度;学校建立教育科研“六个一”制度,即课堂观察制度、课题诊断制度、教科论坛制度、信息交流制度、校际考察制度、成果展示制度。

  第二十八条学校确立在课程建设中体现育人模式的转变,建设丰富、多元、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明确课程建设要为学生的人生阅历与终身幸福奠基,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人生情怀与开阔的国际视野,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与生活方式。校本课程开发崇尚“自由自在,开启思想;不追求统一,不强求明白”。开发并实践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学科拓展、百科读本、综合实践、兴趣特长培养等多种校本课程,尤其重视开发系列读本《人的权利》《国防启蒙》《世界风光》《生活百科》,努力实现校本课程的多样化,提高教师课程研究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重视教师专业发展,以制度保证教师的专业成长,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教师培训提高的权利,建立教师全员培训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学历进修、基本功竞赛与基本素养进修、自培三级台阶与帮扶、外出学习研讨审批与汇报等制度。

  第三十条学校将中心研究与培训紧密结合,讲究教师培训载体的不断创新,积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平台,推进“四项论坛”(学校管理论坛、时事评点论坛、生命质量论坛、名著欣赏论坛)、“四会制度”(学术流派推介会、名家课例欣赏会、质量监控诊断会、随堂听课调研会)、“个性教研四步法”(个人教学设计与教研组内试教的第一次反思调整、专家教学设计指导的第二次反思调整、专家课堂教学指导的第三次反思调整、校内互动点评的第四次反思调整)等多形式培训方式;重视院校合作、校际交流、专家讲学为载体促各层面的教师培养,努力实现教学、科研、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的校本培训模式。

  第三十一条学校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作用,建立骨干教师培训选送制度、学科带头人与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制度,尤其以学科培养人选个性教研等为载体培养风格型教师;充分发挥市“名师工作室”与街道小学“名师工作室”在培养教师上的独特引领与辐射作用。

  第三十二条学校完善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术研究奖评比制度,开展以三年一轮的青年教师新星奖、学科领衔精英奖、敬业爱岗春蚕奖评比;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下的教职工考核与奖励制度,以及建立各类各方面常规评比与奖励制度。

  第五章学校德育工作管理

  第三十三条德育工作贯穿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围绕“终身化、全面化、国际化”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主体观,转变育人培养模式,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四条全员德育,即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德育处成员、班主任、课任老师等,努力使将德育工作者成为教育研究者、学生品德养成的指导者、参与者、合作者。并通过班主任岗位培训和各类研讨活动、交流座谈等方式,逐步学会在行动中研究,在研究中行动。

  第三十五条少先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制订少先队大中队工作制度;落实三项竞赛制度;规范每周一升旗仪式,学生国旗下讲话活动;开展主题大队会活动,每年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夏令营活动,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第三十六条学校完善与推进常规德育工作,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本线索,开展“六德五行”活动。“六德”即知礼--知书达理讲修养,感恩--知恩图报讲情谊,友爱--帮助他人讲美德,诚信--诚实守纪讲信誉,好学--乐学善学讲聪慧,力行--实践创造讲有为。“五行”即说话轻声懂礼仪;走路轻轻慢步行;讲究卫生不乱扔;言语文明语暖人心;生活自理有信心。

  第三十七条学校制订一系列的德育方面制度,包括班级常规管理制度、班主任常规研讨制度与量化考核制度、班集体建设及考核标准、少先队组织和活动制度、学生教育制度、家校合作管理制度、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等。

  第三十八条学校讲究德育教育活动载体的多样性与丰富性,通过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英语节“五节会”,通过“春之欢、夏之韵、秋之味、冬之乐”学生竞赛与活动序列,通过“校园之星--十八星” 序列评比等载体,从中丰富学生校园文化,努力营造良好学风、校风,传播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十九条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努力创建平安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在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安全防范、学生活动安全管理、教师值班护校与治安巡查、办公室及专用教室安全管理、校园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制订严密的管理制度;学校完善安全督查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十条学校重视体育与艺术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建立体艺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两操与体艺竞赛序列活动管理,加强学生竞赛与训练管理,加强体艺器材及相关职责管理。定期开展体育节、艺术节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学校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教育,制订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健康教育与保健,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切实加强对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健全传染病综合防治预案。

  第四十一条学校重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学校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建立告示家长联系制度,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六章学校后勤工作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后勤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保障,对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学校坚持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管好用好财和物,创设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建设美丽校园。

  第四十三条重视学校财产的管理,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包括物资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物资领借与损坏赔偿制度,财产管理、汇报制度;完善有关学校设施设备每月两周调查两周维修制度。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订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经费开支;做好各类经费的收支结算及相关经费开支合理性调研工作,为学校决策服务;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规范预决算编制、收费管理、财务报销等制度,建立现金票据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学校规范食堂管理,保障师生用餐安全卫生,办家长满意的食堂。建立食品管理制度,在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各环节严格制度;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人员职责,建立食堂应急预案。

  第四十五条学校加强校园基建管理,建立基建管理制度,加强校舍维修管理督查及校园绿化工作;重视对校园文化、校园整体布局、系统规划设计,建设标志性建筑、主题雕塑、文化走廊和文化景点等校园人文景观,发挥校园文化的教育功能;不断加大硬件建设投入。

  第七章其他工作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工作是一个综合体,需要各方协同才能得到自主、科学、和谐发展。学校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监督保证作用,工会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桥梁纽带作用。团支部、妇委会、关工委、退教分会等机构,也要根据自身特点,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学校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持学校党支部工作。党支部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依据章程,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党的活动;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人际单纯、抱团友善、心善向好”学校核心价值观,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尊重和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责,维护行政的集中统一指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着力维护学校稳定。

  第四十八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工会主席主持学校工会工作。学校工会在上级教育工会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强身健体等文体活动,充分发挥教师自主自发组织各种休闲社团的作用,提高教职工的生命质量;进一步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十九条学校团支部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带领青年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中,努力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并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学校妇委会要关心女教工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广大女教工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半边天”作用,并协助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学校关工委要注重组织机构建设,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干部、老教师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让老干部、老教师自愿义务担任校外辅导员,为关心、教育、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发挥余热。学校要支持退教分会开展工作,把退管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关心退休教师的身体和生活,使退休教师“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八章附 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实施。

  第五十一条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可对章程进行修改,修改案须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篇2:北京小学章程

  京北小学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章 入学和学籍管理

  第四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章 校舍、设备和财经

  第六章 卫生保健和安全

  第七章 教职工和学生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和校址为:

  (一)本校称为京北小学;

  (二)京北小学的校址为京北市宣武区槐柏树街九号。

  (三)分校称为京北小学广外分校;

  (四)分校校址为京北市宣武区广外马连道中街35号。

  (五)走读部称为京北小学走读部;

  (六)走读部校址为京北市宣武区北线阁12号。

  第三条 京北小学是京北市宣武区教委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学生的持续性发展奠定健康的、扎实的、全面的基础。

  第五条 学校根据《京北小学健康促进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健康政策、物质环境、社会环境及社区关系,提高师生个人健康技能和学校健康服务水平。

  学校以教育的科学研究为主导,以开发学生的自主发展为根本,优化校内外的教育资源,开放学校的教育环境,创新教育实践,不断丰富学校教育的内涵。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学校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主动发展为根本,不断改善管理与服务形象,把学校办成首都基础教育示范性学校。

  第七条 学校培养学生的目标是:

  (一)培育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树立为中华崛起而勤奋学习的理想。

  (二)培养学生对自己负责,养成生活自理、学习自主、行为自尊、健康自强的良好习惯。

  (三)锻炼学生动手动脑的操作能力、团队合作的交往能力和获取信息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八条 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为6年;但学生或学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除外。

  第九条 学校根据三所学校的服务功能实行寄宿、走读和二者并存的办学形式。其中本部实施以“自理、自主、自尊、自强”为宗旨的寄宿教育。

  第十条 京北小学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分别为:

  (一)校训为脚踏实地做事,顶天立地做人;

  (二)校风为勤学敬业,文明有序,生动活泼,热情大方。

  (三)教风为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四)学风为基础扎实,习惯良好,发展全面,学有所长。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和以促进学校发展的实际建立以校长领导下年级工作制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制。同时为保障年级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转,设立集各项服务职能为一体的教导处、寄宿部、服务部等相应的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为促进信息沟通和管理透明,实施主要领导的联合办公;为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学校管理的高度统一,实施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和职权如下: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学校 重大事项;

  (三)根据法定要求和学校实际,遵循有关权限和程序,对副校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实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四)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决定国家拨给的办学经费及筹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3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2次会议。教代会的职权和职责如下:

  (一)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参与学校重大政策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二)代表教职工合理权益,协助解决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三)对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实行评议和其他形式的监督;

  (四)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提案并立项,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五条 学校年级组是学校质量管理的基本机构,年级组应以完成年段质量目标为中心,以整合资源、聚合集体智慧、丰富教育教学实践为依托,不断提升年级段学生的主动发展水平。

  第十六条 教导处是协调学校各项管理正常运转的工作机构。教导处应以促进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益为中心,做好相应的组织、服务、督查以及问题处理等工作,以鲜明学校的办学形象。

  第十七条 学校寄宿部是负责学校寄宿生管理的工作机构。寄宿部应当以“四自”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副班主任、生活老师教养水平为依托,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学生生活、活动的自主能力。

  第十八条 学校服务部是保障学校后勤服务的工作机构,服务部应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发挥设施设备最佳效益为中心,以提高各服务部门员工素质为依托,为学生创设健康发展、文明向上的物质与精神环境。

  第十九条 学校财务组的职权和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财、物管理的法规、法纪严格实施财、物管理;

  (二)依法监督学校行政的资金收支、物品使用的效益情况;

  (三)每学期末向校长报告经济运转情况;

  (四)独立向教代会通报学校资金收支及物品使用情况。

  第三章 入学和学籍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就近入学的规定招收服务片区内年满6周岁的健康儿童免试入走读部就学。招生细则以招生简章明示。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本址每年按实际容纳量,向社会招收住宿生,实施寄宿教育,树立良好的公办寄宿学校形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分别实施各部的学籍管理。

  第四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注重下列实施策略:

  (一)注重教师的文化素养和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注重通过课题研究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三)注重以团队精神建设师生学习化集体,提升教育教学发展层次。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自己的发展实际制定每学年的课程计划,数学、语文、外语、体育为基础学科,教师应扎扎实实落实各学科培养目标。

  第二十五条 学校使用的教材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科研部门编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或者实验教材。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统一规范的考试制度。每学年末组织语文、数学、外语、体育考核,第一学期末由年级组或班级组织随堂考查。

  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体育。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和教材制定校历和课程计划,非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个人不得随意调改课程计划或者课程安排。

  第二十八条 学校注重加强育德的宣传教育,强化教学的育人功能,创设人人参与、践行育德的氛围,促进学生对高尚思想品德的追求。

  第二十九条 班主任工作应当以养成教育为基础,以培育学生热爱的情感、健康的心理、自理自律的能力及合作交往的意识为宗旨;以相对独立的班规、班训为教育主线,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把常规管理与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讲求育德的实效,促进班集体的形成。

  第三十条 班主任应当挖掘社会和家长的教育因素,结合学科教育活动,充实和丰富班集体教育,不断创新适合现代班级工作的新鲜经验。

  第三十一条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以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为根本,承认差异,尊重个性,采用激励性方式评价学生。

  第三十二条 学校注重少先队组织建设,要求中队辅导员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并在活动中培养学生“五自”实践能力。

  第三十三条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以学生的生理、心理健康为本,以培养学生坚强的性格为主线,把心理、生理的教育与现代运动技能的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从态度、习惯上为学生奠定追求终身健康的基础。

  体育教师应当注重各年级的体育教学、注重提高课间操、常规性体育活动组织的实际效果。

  第三十四条 学校积极组织校内外的辅导力量,为学生提供发展兴趣爱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参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学科以及其它方面的竞赛活动。

  第三十五条 学校努力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密切与社区及共建单位的联系,把学校建成社区文化事业发展的中心。

  第三十六条 学校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班级助教参与学校及班级教育的作用,汲取家长对学校办学的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学校工作。

  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家长开放日活动。每学年组织1-2次家教报告。

  第三十七条 学校注重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设立教育科研专项经费,加大教育科研的奖励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科研素质。

  学校领导负责教育科学研究的组织工作。

  第五章 校舍、设备和财经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定期检修、维护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发现危险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 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侵占或违规损害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对侵占或者损害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的行为,学校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占或者损害,有权向侵权行为者及其主管部门反映并要求赔偿,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法律保护或者法律救济。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统一建立帐目,提高使用效率,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履行变更、增减手续。

  第四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应当爱护学校公物。对故意或者过失损坏学校公物的行为,学校可以视其情节和责任情况,要求行为人赔偿;对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经费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校行政会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经费使用应当根据学校经费制度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学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财务制度、财务计划。学校财务根据财务制度、财务计划运行。

  学校资金运行实行校长专人审批制度。合法、合理地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四十五条 学校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任何个人、班级未经学校行政批准,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捐助款项应当纳入学校财务帐目,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 卫生保健和安全

  第四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设有校医室。校医职责如下:

  (一)宣传保健、卫生知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做好六病防治工作,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

  (二)检查、监督学校的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并定期统计报告;

  (三)记录学生伤病、就医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应当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应当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组织师生活动应当坚持安全原则,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年级、班组外出活动,应当报请学校批准。

  第五十条 学校重视校园的安全保卫。全面履行与保安公司签定的对学校安全保卫的合同,落实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好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章 教职工与学生

  第五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自觉守法和遵守本校制度,享受法定权利和根据本校制度存在的与自身相关的利益,履行法定义务和根据本校制度存在的与自身相关责任。

  第五十二条 学校重视教职工的考评。学校根据教职工考评制度每年对教职工效绩进行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不称职四个等级给予评定。考核结果做为受聘上岗、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五十三条 学校重视奖励先进。设立教师的三级骨干奖、职工考核评优奖、突出贡献奖和文明班组奖。学校鼓励教师业务及相关学历进修,对获得研究生学历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五十四条 教师应当在研究学生、探究教育的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的教育风格,做专业型教师。学校对已经形成具有独立教育风格的专业型教师应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学校有保护和尊重教职工权益的义务,依据教师法聘任教师,对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予以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二)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的;

  (四)犯有其他严重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声誉、荣誉行为的。

  第五十六条 鼓励离退休教职工发挥余热,积极参加老教协分会组织的活动。

  第五十七条 学校尊重学生享有的受教育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学生也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学校制度。

  第五十八条 学校鼓励学生创造优异成绩,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学校向下列学生或者集体颁发京北小学荣誉奖: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学科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

  (三)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四)学生中思想品德高尚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第五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违反学校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学校可以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长或者校长委托的部门。

  校长可以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对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见,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京北小学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全体会

篇3: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宗旨

  为进一步实践学校生态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与家长、社会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各方面信息,反映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并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和监督作用,配合和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同心协力推进生态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共同为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特成立深圳小学家长委员会。为规范家长委员会的各项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由在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民间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活动的范围限定在为学校管理、教学、活动等提供意见与建议、督导与帮助、配合与参与等方面,不以自身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民事、经济活动。

  第三条 组织形式

  (一)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三级。其中:班级家长委员会由3-5名家长组成,由班主任推荐,全班家长会讨论、协商、通过产生;年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该年级各班班级家长委员会推举1名委员组成并推举产生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名;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和社区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4至6名。

  (二)各级家长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届满后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配合学校教育。这是家长委员会最主要的工作职责。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动员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动员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协助学校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积极宣传与协助解释学校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家校矛盾的调解工作等等。

  (二)发挥沟通作用。家长委员会委员要广泛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问题,代表广大家长客观、公正地向学校反映有关情况,以利于学校不断改进管理,办好教育,回报人民。

  (三)发挥参谋作用。家长委员会委员要积极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问题;为学校的工作及发展提供有关信息,并提出建议与意见,共同为学校发展出谋献策。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的活动

  1、各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召集。

  2、家长委员会委员通过不定期来校听课、参观、笔谈、访谈等相互沟通的形式参加学校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情况,发挥自身作用。

  第六条 附则

  本章程经学校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试用期一个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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