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罗汨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实行的通知》(汨人发[20**]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的有编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二、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类别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设5个职员等级: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至十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公办教育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不分岗位等级。
三、各类岗位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五、六、七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八、九、十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中级教师职称,十一、十二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初级教师职称;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岗位等级确定办法
1、各类岗位的竞聘对象必须符合所聘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2、管理岗位按行政级别确定岗位等级;
3、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符合岗位资格的基本条件下,按下列方法打分排队,再根据打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等级:
①、工作年限分:每年计0.5分;
②、职称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1分;
③、业绩分:20**年7月1日后,被评为市级优秀或先进教师的计0.5分;被评为市级名师、劳模的计0.5分;被评为地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记1分,省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计2分。以上各项奖励均以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为准,且同年获得多个荣誉只取最高得分,近三年该项分累加;
④、近三年担任学校行政干部、班主任、教研备课组长的每年记0.3分(不重复计算);
⑤、如上述总分相同者,则看晋升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时间,先晋者优先。
五、特殊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办法
1、被评为特级教师或曾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教师、劳模称号的,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直接聘为相应职务的最高档;
2、非教师岗位的岗位设置:凡只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而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其等级设置时原则上只能定为同职务的最低档;
3、经教育局党委认定离职的相关局管、市管行政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中档;
4、截止至20**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内退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病休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
六、岗位聘用办法
1、初次聘用时严格按以上岗位等级确定的结果聘用。
2、学校将与每位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国人厅发〔20**〕158号),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类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3、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4、在一个聘期内,聘用合同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调动。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待聘人员一般不予递补。遇下列情况时,教育事业单位可于每年八月集中进行一次岗位调整,并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①、教职工本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调出人员与原单位完善相关解聘手续后,原单位聘用合同予以终止,新工作单位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暂时保留原单位给予的岗位等级待遇,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开始后,再在新单位竞聘上岗。
②、教职工合同期限内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可以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若相应高等级岗位没有空缺时,则暂时保留现有待遇,待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再依规定依程序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
③、因事业发展等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调整并变更聘用合同的情形的,可以依规定依程序调整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
七、各类岗位之间转换的办法
1、管理岗位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在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若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转岗并聘用。
2、工勤技能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须符合拟转岗位的任职条件,并按管理权限,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工勤岗位人员经申请并呈报审批同意转换岗位后,按新聘任岗位兑现工资,不再参加工勤技术等级职务晋升和享受工勤技能等级待遇。
3、专业技术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管理岗位任职,应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岗位任职条件。
八、受聘人员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享受退休待遇
九、关于一票否决问题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停薪留职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受党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政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执行。
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聘用到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原聘用在岗位内部最低等级的,调整到下一职级岗位的最高等级聘用。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恢复岗位等级待遇。
十、说明
1、本方案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即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以《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汨人发[20**]03号)为准。
罗汨市一中
篇2: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z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岗位设置内部各等级岗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以理论、“20**”重要思想、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编制等实际情况,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管理与本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结合,单位实现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转变,职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岗位设置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
岗位设置坚持分类管理,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设置坚持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岗位竞争择优、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在职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三、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待教育局审批后定)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太教﹝20**﹞36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专业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教师任职年限、业绩贡献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专业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如下:
1.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各等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聘用统计时间截止到20**年12月31日):
六级岗位:任中学高级教师满3年;
八级岗位:任中学一级教师满5年;
九级岗位:任中学一级教师满3年;
十一级岗位:任中学二级教师满4年以上。
3.在达到基本任职年限后,依据教育局核定的岗位数,根据教师任职年限依次聘用。如出现任职年限相同、岗位数不足时,对并列者的业绩材料、在校表现、师德师风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考评,以综合积分决定岗位等级。
附:综合考评积分一览表
考评内容 分值 说明 从教年限(教龄) 1分/年
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年数
0.6分/学年
兼职不重复计算,兼职是指同时任职,兼职一项在该栏总得分的基础上加0.5分。
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或中层干部年数
每学年0.8分/1分
兼职不重复计算,兼职是指同时任职,兼职一项在该栏总得分的基础上加0.5分。
研究生在读或毕业
1分/2分
任现职来,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中层干部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分
未达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适当扣分。
任现职以来,在市/大市/省/国家级各类业务比赛中获得奖项(包括学科类评比和德育类评比)
1分/2分/3分/4分
获一等奖上浮0.5分,三等奖下浮0.5分。
任现职以来,在市/大市/省/国家级论文比赛中获奖或发表
0.5分/1分/1.5分/2分
获一等奖上浮0.5分,三等奖下浮0.5分,封顶2分,论文审核参照职称评审的要求。
任现职以来,开设市/大市级以上公开课
0.5分/1分
封顶2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大市/省/国家级表彰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含德育类荣誉)
0.5分/1分/2分/3分
同类就高计算,同级不兼得。
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市/大市/省/国家奖项
0.25分/0.5分/0.75分/1分
同一比赛不按获奖人数计,有获奖即按相应分值加分。体育比赛中,市运会按团体总分计,团体取前六名。该项总得分封顶1分。
备注:(1)表内涉及的各类荣誉和评比均须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
(2)在综合积分同等的条件下,首先是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的骨干教师称号者优先,再是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再相同的,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
(3)违反师德、弄虚作假、抄袭论文、剽窃他人成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等,一票否决。
(三)由教育局任命的在岗校级领导聘用在管理岗位。
(四)见习期人员不在此次聘用范围,定级后按其任职条件再行聘用;长病假人员不在此次聘用范围内。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教代会讨论并通过后,形成《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称及聘用条件。
4.申请应聘。在编工作人员按不同的岗位级别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确定首聘名单。
6.公示聘用结果。公布首聘结合,校内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上报首聘结果。根据公示情况,上报全体人员的相应级别。
8.签订聘用合同。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9.总结验收阶段。总结材料上报教育局,接受检查。
六、聘用与管理
1.岗位聘用后全体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聘任和聘用。辞聘、解聘等有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提交考核材料,由学校进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在满足基本任职年限的基础上,有空缺岗位的,依据任职年限依次聘用。如出现任职年限相同、岗位数不足时,参照首聘条件,对并列者进行综合打分考评,以综合积分决定岗位等级。
3.聘任期内,以人事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下一年转入试聘期,试聘期仍不合格者应予解聘。
七、根据实际情况,如有政策调整则由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提请教代会讨论,根据新政策再行修订实施方案。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
篇3:区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区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级中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92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179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5.7%。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77,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9%,辅系列岗位为管理系列,工勤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管理7级,工勤2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7%。其中:七级1个,八级4个,十级2个。
1、单位领导岗位5个。其中:7级职员1个,名称是校长、8级职员4个名称是副校长。
2、其他管理岗位2个。其中:10级职员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6.3%
(1)正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9%。其中:四级岗位5个。
(2)副高级岗位6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5%。其中:五级岗位12个,六级岗位24个,七级岗位24个。
2、中级岗位7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1.3%。其中:八级岗位22个,九级岗位30个,十级岗位22个。
3、初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4%。其中: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5个,十三级岗位1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6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1%。其中:技术工二级2个,技术工三级4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委办发〔2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管理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
1.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者,应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含,下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z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z省专业技术带头人;
(4)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5)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同等奖项);
(6)任现职以来,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或同等奖项);
(7)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同行公认。
3.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4.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2)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或等同奖项);
(3)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市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z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4)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的;
5.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在七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2)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同等奖项);
(3)任现职以来努力工作,成绩突出,成为本单位的业务中坚。
6.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九、十级。
1.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含同等奖项)排名前五名者;
(2)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主持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4)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市(厅)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2.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含同等奖项);
(2)任现职以来,参与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区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4)任现职以来勤奋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技术十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县(市、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县(市、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3)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3个等级,十一、十二级为助理级,十三级为员级。
1.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专业技术十二、十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3.获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有空余岗位,可直接聘用入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若符合条件人数多余岗位数的,则实行竞聘上岗。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各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连人〔20**〕2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的程序,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的形式择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成如下:
组 长:z,职务:校长
副组长:z,职务:副校长
成 员:zz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z(兼),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年9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 20**年7月28日--8月10日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人员分析表、初审表和审核表。
(二) 20**年8月15日--8月20日制定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三) 20**年8月30日--9月4日组织实施岗位聘任,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并上报。
本方案解释权归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