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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学生公寓维修登记管理办法

浏览:36932024-10-12

  医学院学生公寓维修登记管理办法

  一、学生公寓设施日常维修由各公寓值班门卫负责接待,态度和蔼,不拖拉、不应付、不推诿,向学生详细了解情况,并指导学生填写《XX医学院学生宿舍报修(维修)记录》(附表5)。

  二、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范围:寝室门、窗、玻璃、水电设施、墙壁、床、衣柜、桌椅等。

  三、对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急修项目,公寓管理员应立即向公寓中心或维修部门申报。

  四、对已进行报修登记而未维修的项目,公寓管理员应及时进行整理,上报管理中心,跟踪维修进度。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项目,公寓管理员应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并上报管理中心,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五、对已修项目,公寓管理员应亲自到维修处检查、验收,做好回访登记。

  六、凡人为损坏公物、污染宿舍墙壁、寝室家具、水电设施者,必须予以修复、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照《XX医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2: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干事工作职责

  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干事工作职责

  一、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各类文件、资料收发、传阅、归类保管,草拟工作计划、工作小结和通知、报告。定期(每周一次)到各岗位调查,收集情况,向领导汇报。

  二、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做好登记、建帐工作。

  三、协调各楼舍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横纵向联系。

  四、参与临时工的招聘、申报、培训、考核、管理、工资核算发放及奖、惩工作。

  五、听取、收集学生、职工的意见以及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负责办公室行政事务,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

  七、协助各楼舍搞好寝室文化建设和内务卫生建设,组织各院系每月对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抽查1-2次。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3:医学院学生公寓贵重物品免费存放办法

  医学院学生公寓贵重物品免费存放办法

  为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学生的财物安全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在各学生公寓值班室增设学生贵重物品免费存放服务项目。

  一、办理学生贵重物品免费存放手续受理时间:寒暑假,上课期间08:00-22:00。

  二、物品寄存地点:各学生公寓值班室。

  三、物品寄存受理流程:

  1、寄存:在缴费点领取并填写物品寄存单(附表9),值班员确认后保存;

  2、领取:凭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寄存处领取。

  四、学生需寄存的物品应打包、捆绑严实,直接搬运至工作人员指定的寄存处。因故当天未取走物品,值班员应做好相应交接工作,注意检查好物品数量和质量。

  五、值班员不得拒绝学生合理存放要求,对学生所存物品要细心看护。若有损坏和遗失,由签收人员负责。

  六、此办法未经事宜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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