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导航

南京十三中学校管理委员会章程

浏览:34342022-04-07

  京南十三中学校管理委员会章程

  目前学校管理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的模式,导致了学校管理存在着垂直的线性管理、封闭式的孤立性管理等弊端,缺乏真动力的基础。鉴于此,我们让办学主体进入学校管理的决策层,组建“学校管理委员会”,拟定章程如下:

  第一条 性质界定

  学生与社会是学校的办学主体,他们是办学利益直接受益者,他们对办学最有发言权。由于中学生还比较小,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学生参与学校决策主要就应该由学生的监护人家长来体现。学校管理委员会应该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全过程。

  第二条 代表资格

  一是要能代表学生家长的意见,二是担任了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等等,这样的家长,既有家长代表性,又有社会代表性,便于学校开展工作。

  其次学校办学过程中,最有发言权的是教师,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和取得意见的一致是办好学校的关键。因此,学校管理决策层应该有教师代表参加,与家长共议办学管理中的大事。教师代表,主要由年级组长,年级分管主任组成,因为他们对教师教学过程中的愿望、要求了解得最透彻。

  第三,学校管理也应听从广大社会中贤达、专家、领导的意见。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身处旁系统、旁序列,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更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如果有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这部分人主要是党政、律师、新闻单位等代表。

  第四,学校管理必须由学校行政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去执行和组织实施。因此,学校行政领导是学校管理决策层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 代表人数

  学校管理决策层应该由四方面的代表组成:家长代表,如果一个年级2个人,就是6个人。教师代表,一个年级1人,是3人。其他代表,四人左右。学校行政领导,4人左右,总人数17人左右。为了便于表决,形成决议,人数以单数为好。

  第四条 产生程序

  家长代表产生可以由学校推荐,因为全校学生家长情况如何,只有学校才有可能了解得最清楚。经学校推荐的家长代表,在全校家长会上,进行通报,然后产生正式代表。

  第五条 组织形式

  学校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4人,由学校书记(或一副校级领导)一人,家长2人和教师代表1人担任,其它人员均为委员。

  第六条 职能定位

  “学校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办学管理过程中,对涉及社会、涉及家长、涉及学生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和决定解决方案,形成决议的管理决策机构。具体职能:

  一是讨论决定学生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比如到校时间、晚自习、节假日补课、平时的常规要求(不带手机、MP3、不进网吧、校服、在外吃东西等等)、奖励、处罚规定等等。

  二是讨论决定学生重大的学习活动和社会活动。比如社会实践活动、参观访问活动、国内外交流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等等。

  三是讨论决定学生经费使用。比如晚自习和节假日的经费支出,社会实践交流活动的经费支出,学校代办费的支出等等。

  第七条 运行方式

  由学校行政将要讨论的问题,预先做好梳理,在会上做好问题通报。

  问题通报:一是要讲清问题的来龙去脉;二是要讲清问题解决的建议和利弊关系等等。

  由“学校管理委员会”的与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对《决议》进行最后的表决。表决方式--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通过结果。

  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多数人通过就算《决议》通过了,如果多数人不通过,就算不通过,并要有会议记录,投票结果存档。

  《决议》通过后,就由学校行政组织实施,实施后的情况,要在下次“学校管理委员会”上进行通报。

  第八条 活动时间

  召开会议的时间一般定在周六或周日。这样有利于大家参加会议。会议必须由四个方面均有三分之二人员参加才能有效。

  会议由“学校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或由主任委托其他副主任主持召开。

  会议一般一学期3次。开学的第一个月一次,学期中途一次,学期结束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第九条 组建程序

  每年九月份召开家长大会,宣传“学校管理委员会”的作用、职能、要求等等,由家长大会产生家长代表。

  家长代表产生后就当即组建“学校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补充新入学年级的家长代表,在校未毕业年级的家长代表,无特殊情况不再重新产生。社会代表无特殊情况也不再重新产生。

  “学校管理委员会”组建后,就召开“学校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讨有关问题。

  第十条 其他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本章程经学校管理委员会和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2:乐清中学住宿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清乐中学住宿生管理委员会,简称清乐中学宿管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清乐中学宿管会是清乐中学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住宿生管理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遵守和贯彻团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住宿生工作,培养同学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正确的生活习惯,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 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为学校管理阶层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寝室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生活秩序和整洁幽雅的住宿环境。

  第二章选举 退会

  第一条、清乐中学宿管会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选举方式:由候选人于成员大会上作竞选演讲,全体成员进行不记名投票。

  第三条、如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或不履行宿管会章程者,将处以除名处理;换届选举后,上届退会人员仍享有宿管会会员权利。

  第四条、会员职责: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完成会内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以建设本会为己任,不得肆意宣传内部消息,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部门设定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文体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信息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权务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外联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第六条、部门职责

  主席团:主席主持宿管会各项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进行下设部门日常工作,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副主席联系各部门工作,出席例会和部门会议并记录汇报存档;

  纪检部:下设督察队,负责生活区的纪律检查和维护等;

  文体部:负责组织宿管会中与文艺,体育有关的活动等,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同学们的业余活动丰富多彩

  宣传部:负责橱窗美化,活动宣传等;

  权务部:维护全体住宿生的生活权益,及时反映生活问题等;负责寝室的卫生监督,内务整理等;

  外联部:联系外单位提供赞助,为会内活动开展提供一定的经济基础等;

  信息部:统筹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协调部门间合作,协助各类活动,帮助宣传部做好各项宣传。

  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文明上岗,严肃、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求实求真求新求精"的工作作风,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意识。

  第三章宿管会会员权利及义务

  权利:

  1、每学期优秀成员可直接向宿管会申请完成社会实践学分,无需再在校外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2、会内优秀成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学校业余党校学习以及评优活动;

  3、宿管会学生干部与学生会干部享有同等待遇。

  义务:

  1、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服从宿管会、主席团对各干事、干部安排,并积极参与、组织宿管会各项活动;

  2、在生活区起先锋带头作用,争创五星级寝室;

  3树立服务意识,增强组织意识,为同学们服务。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广播通知例会时间地点;

  第二条、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者须口头告知会议主持人或有他人代为转告;

  第四条、会议迟到超过5分钟者,视为缺勤;无故缺席超过3次(不含)者,将处以劝退处理;

  第五条、主席助理须记录会议并存档。

  第五章寝室办公室使用

  第一条、本会为方便会员学习工作于C200设立办公室;

  第二条、如需使用办公室者于生活指导老师处领取钥匙;

  第三条、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并由内务部安排值日;爱护办公室用品。

范文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234范文网 234fw.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