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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协会章程

浏览:13402021-10-31

  大学生心理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全称“z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

  本会隶属于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在学生工作部领导和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老师精心指导下,由全校热心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旨在帮助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有志青年组成的学术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示是的工作作风,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完成学业的同时,积极开展心理卫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同学的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

  第四条 本会工作任务

  配合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宣传与学习,带动和影响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培养大学生的成长素质,进而为成为全面的社会主义优秀合格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第五条 本会工作方针

  热情服务、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共同提高。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

  1、凡取得z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样专科生和中专生,承认本会章程。

  2、加入本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4、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5、对心理学有一定的了解或有一定的知识基础的同学优先考虑。

  6、会员入会由本人申请,缴纳会费10:00元/年、两张一寸照片,档案由协会负责人研究批准通过之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对本会的组织管理和学生班干部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4、接受心理学知识培训、学习的权利。

  5、参与学生心理状况调查、研究的权利。

  6、本会尽量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活动,不占用上课时间。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则,执行本会决议。

  2、完成本会委派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对破坏及损害本会形象的活动进行揭发和制止。

  5、维护本会在校内外形象及相关声誉。

  6、与会内人员互帮互助、密切协作。

  第九条 管理制度

  一、日常规范

  1、会员须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因故未能参加,须履行请假手续。三次不到会者,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参加活动时,须在理事会指定的地点签到,否则视为缺席。会员参加活动须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3、会员在协会内部要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在外要维护本会有关声誉。

  4、会员要学习并遵守协会内部其他规定。

  5、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会员不得以本会名义拉赞助。

  二、退会

  1、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2、退会时须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后正式退会。

  3、会员一学期满,档案自动注销,若入会须向负责人另行注册,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三、评优

  1、会员有参加一年一度评优的资格。

  2、优秀会员由各个校区负责人根据到会记录,日常活动到位率的综合表现提交会长,由会长审核提交报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批准。

  3、有违法、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评优。

  4、成绩挂科者不得参加评优。

  四、竞选

  会员有志于参加协会管理工作者,一学期满可以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参加干部竞选。

  第十条 开会管理制度

  1、会员到场后,由各校区的副会长负责点名。

  2、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写请假条请假,经副会长批准后方可生效,没有经过正式请假的按无故缺席论。

  3、如无特殊原因,副会长不得请假。

  4、开会时不得迟到,不得早退。有特殊原因者须经同意方可退场。

  5、开会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保持会场安静。

  6、开会时手机、传呼必须调成震动或关机。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条例解释权归z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学生心理协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指导委员会

  聘请z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衡代清教授作为协会顾问,监督协会工作,聘请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老师曾淑英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协会日常工作。

  1、成员由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领导和社团联合会以及学院心理咨询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对本会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指导。

  3、统筹安排重大活动。

  4、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5、协会每月进行一次协会干部大会,用以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安排下月工作。

  6、各个校区每二周进行一次干部总结大会。

  7、协会负责人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并报社团联合会、团委会批准。

  第十二条 各部门基本职能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下设五个部门,秘书处、外联部、编辑部、宣传部、和信息反馈部。

  秘书处

  1、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本会的各项活动。

  3、负责每年心理健康活动及5.25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周等活动的组建工作。

  外联部

  1、负责本会与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接洽等工作。

  2、负责邀请校内外心理学龄前领域知名人士在校内举行讲座、学术报告等工作。

  3、协助各部开展各项工作。

  宣传部

  1、负责书写本会及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有关海报及时性通知。

  2、以及多种形式宣传心理健康以及心理学的相关知识。

  3、负责本会开展重大活动前期的宣传。

  4、密切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编辑部

  1、负责心理协会期刊《心语》的稿件编辑、排版工作。

  2、制作心理协会的网页、博客以及电子期刊等。

  3、定时做好网页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4、配合各部门作好心理健康的网络宣传。

  5、收集网络上的相关专业资料,并发布到网上,方便同学查阅。

  信息反馈部

  1、负责收集协会会员反馈信息、定期做信息收集

  第四章 组织奖励及处罚

  第十三条组织奖励

  本会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任。每一年按一定的比例评出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处罚办法

  工作中,视所犯错误给予协会内警告、留任察看和除名三种处罚。

  第五章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1、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通z职业技术学院校规校纪有关管理条例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协会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要求财务工作贯彻“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协会运行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提高效益。

  2、会长负责管理经费,副会长管理帐目。

  3、采用收付记账法,设置简易账簿(包括日期、科目、收入、支出、经手人、余额)。根据《章程》规定,账簿的管理由会长负责,副会长及其他部门监督;随时接受社团工作部的检查和协会上属团委的抽查。

  4、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部门负责人凭有效凭证到会长报销,会长根据有效凭证到院团委报销。

  5、有效凭证原则上是发票,不允许以收据替代。

  6、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有用款计划,有明细项目,有审批手续,专款专用。

  7、协会委员会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8、会长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办公室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9、会长在财务管理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10、协会职务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

  11、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协会职务人员在发现制度不合理之处并及时反映。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须学院团委会或全体成员的1/3以上提出,由会长召集临时会员大会讨论表决,有出席大会2/3以上会员通过方可修改。

  本章程由z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予以解释

  本章程自20**年8月18日起生效。

  z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篇2: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旅游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景区管理)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是在院团委注册,从事旅游活动的专业组织。

  第二章 旅游协会的组织系统

  第三条:旅游协会的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二、在主席领导下设办公室及各个部。

  三、旅游协会在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执行委员会议是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是监督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由主建单位任命。

  二、执行委员会议产生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进行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基本会员、优秀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有入会退会自由。

  二、会员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获得本协会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各项活动并参加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六、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维护本协会声誉的义务。

  第四章 旅游协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旅游协会有参加注册协会举办的全国或地区比赛的权利。

  第八条:旅游协会有获得注册协会可能提供的经济或技术援助的权利。

  第九条:旅游协会有遵守注册协会制定的章程和法规的义务。

  第十条:旅游协会有保证注册协会举办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顺利进行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筹委会)

  二0一四年**月*日

篇3: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以下简称“旅协”)是我院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由院团委领导和管理,在学院管理科学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旅协面向全院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的学生,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充实学生旅游知识,培养学生管理意识、提高学生从业素质、树立学生拼搏精神”为目的,坚持“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原则,展现大学生的风采。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条:旅协由会员代表大会、协会委员会、协会会员组成。协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协会委员会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活动,主持工作,收支会费,召开协会代表大会。

  第三条:协会代表大会是协委会的监督机构,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协会主席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总结、部署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副主席协调各部门工作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协会帐目,负责召开会议。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协助主席、副主席展开工作,监督、督促各部门工作,起草活动方案及相关报告,负责检查、整顿协会纪律。

  第七条:外联(市场)部负责对外联络,相互交流,提高能力;搜集旅游情报;负责把旅协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寻求资金来源。

  第八条:培训部负责会员培训工作,协助顾问、指导老师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与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条:组织(计调)部负责组织协会所举行的活动及人员的调动;负责旅协的文艺工作。

  第十一条:协会可以聘请荣誉主席、顾问、指导老师等人员对协会进行指导、帮助。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凡是我学院的学生,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均可申请加入,并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对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会员有遵守章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配合协委会工作的义务。

  第十五条: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在协会内有相互团结、相互交流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在无特殊情况下,应积极参加协会内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协会的主要活动

  第十八条:定期请老师授课,举办大型活动和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商讨重大事情,增强协委会成员的民主意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对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的协委会负责人,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其罢免。

  第二十一条:对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协委会有权拒绝会员参与协会内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协委会职能部门各负责人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考察期,再做决定。

  第二十三条: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在换届前一个月报院团委审核备案后,方可宣布任命。

  第二十四条:对不利于协会发展的言论,协会坚决予以抵制。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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