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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计算机协会章程

浏览:76112021-10-31

  大学生计算机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协会性质:

  z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协会是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院团委领导.信息电子工程系主管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 协会宗旨:

  坚持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积极倡导“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精神。增强计算机技术知识,提高学生对计算机学习的兴趣及水平。举办各种交流会.技能竞赛活动.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全面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二章 任务

  第一条 协会基本任务:

  1.宣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学生对计算机的兴趣。

  2.吸收新会员争取在学院的学生中发现一批作风优良 吃苦耐劳的会员,并加以培养。

  3.组织计算机专业类学生的汉字输入比赛,加强以兄弟学校的比赛和交流。

  4.培养出能为各系部办公室解决计算机故障问题的应用型技能会员,会员具有在各个机房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协会目标:

  “相互交流 相互学习 自学成材”以“计算机软件学习及网络技术研究”为载体,掌握计算机一方面技能,努力把本协会发展成一个几专业性服务性 趣味性为一体的学生社团。

  第三章 组织

  第一条 顾问:

  聘请老师和领导担任协会顾问,监督协会工作,为协会指导日常工作。

  第二条 指导老师

  聘请计算机专业教师担任协会指导老师,指导协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协会组织机构:

  协会组织机构由:会长 副会长 办公室 技术部 组织部 宣传部(各部门选举数名干事协助协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干部职权:

  会长:会长作为协会的负责人,代表协会对内对外组织 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种会议。

  副部长:副部长助理会长管理协会日常事务,拥有监督 审核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协调各部分工作。

  第五条 :

  (1)各部长(1-2名)

  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在协会章程各学期工作计划安排的范围内,独立自主的安排工作。

  (2)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在服务于同一宗旨下,服从协会安排展现自身特色,以既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促进协会发展。

  (3)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协会之间的协调工作,对会员党案进行管理,同时负责协会的资金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加强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校的联系,负责接待工作。对协会干部进行常规考核,向协会提供决策建议。负责组织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会长通过。

  (4)技术部”

  技术部具有不定时对会员进行考核,并择优录取为技术部干事。技术部制定课程计划,并交协会审核通过,技术部负责解决在活动中的各种技术问题,活动方案由技术部策划,并交协会通过,芳可实行。

  (5)组织部:

  组织部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实行,对运行过程的负责,同办公室一起制定活动计划、总结。

  (6)宣传部:

  宣传部具体负责对校内校外的公关活动和相关资料的筹备,以及活动的具体开展和宣传工作。

  校内:积极联络、沟通学校方面和其他社团,为协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校外:以合法、合理的方式为协会发展赞助伙伴、积极以其他高校或有关协会团体的沟通接触,对外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还负责协会在校内的宣传工作。包括传单和海报的制作和印刷、宣传报和横幅的制作及各种新闻报道。同时还负责搜集各项信息,为会员提供情报锻炼机会;组织会员进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第六条 干部产生:

  (1)在每届会员大会上,采取目标竞选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后选人。

  (2)会长、副会长侯选人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选票的多少交该系领导确认后就任协会各职位。

  (3)各部门部长均由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协会指定。

  第七条 会员入会:

  (1)对计算机有浓厚的兴趣,并有学好计算机愿望和决心的爱好者,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2)由协会确认其会员资格后,方可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工作有监督,建议批评,表决权。

  (3)有参加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会员有了解和建议本活动的构建与策划,有权向协会建议修改所学的内容。

  (4)有权咨询本协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5)会员有随时自动退会的权利,但需提前三天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交回会员证方可离开协会。如有自动退会的将不给与退回会费。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自觉遵守学校的名誉。

  (2)坚持维护本协会的团结,关心本协会的发展。

  (3)出席协会的个种会议,积极参加本协会有关的各类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4)参加各种活动全面发展,促进大家讨论,交流,学习。

  第九条 会员管理制度:

  (1)会员每学期必须持会员证进行注册,否则取消会员资格。

  (2)协会会员服从指导老师的指导,如违反协会规定而造成后果的,自己负责。情节严重者,经讨论后取消会员资格。

  (3)五次无故旷课或不参加活动者,将取消会员资格(开会、迟到、早退三次算一次旷课)。会员请假必须事前向协会办公室请假(每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经同意方可离开。

  (4)爱护公物,因非正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

  (5)违反学校纪而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取消会员资格。

  (6)协会干部如有重大过失者经会员会讨论,交由主管领导同意后取消相应工作,情节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

  (7)协会会员不得在没有经过协会同意以协会名义进行集资和从事违反纪律的活动。

  (8)协会会员参加活动时,必须统一佩带会员证,会员证是协会本会员的重要证明,其证不得转借他人,如有丢失即使向办公室报告将以备案报消,自费补办。

  第十条 会员奖励制度:

  (1)针对会员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实际活动,对优秀的给以奖励。

  (2)本协会每年进行:“优秀会员”的评选,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 活动安排:

  (1)开学召开会员大会布置本学期协会工作安排。

  (2)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活动。

  (3)聘请指导老师开展讲座或会员交流。

  第四章 经费

  第一条 经费来源:

  (1)院、系内有关方面的捐助。

  (2)本协会自办活动的收入和会费的收取。

  第二条 经费的使用:

  (1)办公室主任必须明确记录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在会员大会上公布费用的使用情况。

  (2)经费为本协会公有,任何人不得以其他原因侵占或挪用,否则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经费的支出:

  (1)制作会员证,奖励各赛事优胜者,奖励“优秀会员”和公有物质等的开支。

  (2)参加公共活动事务的开支。

  (3)协会印发材料,购买教学光碟的开支。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协会章程应报学生工作部、院团委批准执行。

  第二条 本协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院团委。

  第三条 本章程从第五章第一条生效后开始使用。

  计算机协会

篇2: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旅游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景区管理)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是在院团委注册,从事旅游活动的专业组织。

  第二章 旅游协会的组织系统

  第三条:旅游协会的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二、在主席领导下设办公室及各个部。

  三、旅游协会在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执行委员会议是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是监督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由主建单位任命。

  二、执行委员会议产生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进行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基本会员、优秀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有入会退会自由。

  二、会员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获得本协会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各项活动并参加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六、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维护本协会声誉的义务。

  第四章 旅游协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旅游协会有参加注册协会举办的全国或地区比赛的权利。

  第八条:旅游协会有获得注册协会可能提供的经济或技术援助的权利。

  第九条:旅游协会有遵守注册协会制定的章程和法规的义务。

  第十条:旅游协会有保证注册协会举办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顺利进行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筹委会)

  二0一四年**月*日

篇3: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以下简称“旅协”)是我院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由院团委领导和管理,在学院管理科学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旅协面向全院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的学生,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充实学生旅游知识,培养学生管理意识、提高学生从业素质、树立学生拼搏精神”为目的,坚持“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原则,展现大学生的风采。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条:旅协由会员代表大会、协会委员会、协会会员组成。协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协会委员会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活动,主持工作,收支会费,召开协会代表大会。

  第三条:协会代表大会是协委会的监督机构,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协会主席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总结、部署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副主席协调各部门工作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协会帐目,负责召开会议。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协助主席、副主席展开工作,监督、督促各部门工作,起草活动方案及相关报告,负责检查、整顿协会纪律。

  第七条:外联(市场)部负责对外联络,相互交流,提高能力;搜集旅游情报;负责把旅协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寻求资金来源。

  第八条:培训部负责会员培训工作,协助顾问、指导老师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与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条:组织(计调)部负责组织协会所举行的活动及人员的调动;负责旅协的文艺工作。

  第十一条:协会可以聘请荣誉主席、顾问、指导老师等人员对协会进行指导、帮助。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凡是我学院的学生,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均可申请加入,并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对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会员有遵守章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配合协委会工作的义务。

  第十五条: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在协会内有相互团结、相互交流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在无特殊情况下,应积极参加协会内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协会的主要活动

  第十八条:定期请老师授课,举办大型活动和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商讨重大事情,增强协委会成员的民主意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对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的协委会负责人,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其罢免。

  第二十一条:对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协委会有权拒绝会员参与协会内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协委会职能部门各负责人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考察期,再做决定。

  第二十三条: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在换届前一个月报院团委审核备案后,方可宣布任命。

  第二十四条:对不利于协会发展的言论,协会坚决予以抵制。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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