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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舞蹈协会章程

浏览:11222021-10-31

  大学生舞蹈协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舞蹈协会

  第二条: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舞蹈协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学校团为的指导下,接受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的学生群体组织。本协会是由有兴趣的同学自愿组织的非盈利性结构,协会开设民族舞、健美操、街舞等舞蹈。

  第三条:协会目的:“以舞健身,以舞会友”丰富学生第二课堂。为学校各项文艺活动提供专业性人才,全面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团结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及审美能力与层次。展示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健康活力的新形象,为舞蹈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

  第四条:协会宗旨:发扬舞蹈文化,传播舞蹈技能,丰富学生知识,提高身体素质及艺术欣赏能力,改善同学身体形态及外在气质,提高学生利用身体语言的能力,加强学生的协作精神,从而建立良好的校园艺术氛围,为学校各项文艺活动培养专业性人才。

  第五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发起成立,由学生干部编制成的学生领导核心和自愿参与的学生群体共同组成的自发性群众团体。

  第六条:本协会属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中国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二、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必须是取得本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舞蹈具有浓厚的兴趣且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经本协会批准即为本协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可凭会员证参加本协会所举办的舞蹈训练学习。

  3、会员有批评和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询问和监督协会财务的开支情况的权利。

  5、会员对本协会决议有质问、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应尽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会员加入时应交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

  3、会员应接受本协会的领导,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4、会员不得将本协会的证件外借。

  5、会员应自觉维护协会信誉和形象,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第十条: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秘书处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三、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是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需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年召开一至两次,亦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和批准新一届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协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3、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干部。

  4、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活动。

  5、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章程的修改、秘书处人事的决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在十五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秘书处秘书长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经选举产生,秘书处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五条:秘书处必须对会员大会和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秘书处决议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选举正、副会长和决定各部门的负责人。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招聘工作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会工作。

  5、负责制定计划总结。

  第十七条:秘书处选举秘书长一名以及若干干事。

  第十八条:秘书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品质端正,遵守校纪校规。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工作能力,责任心强。

  3、具有一顶的舞蹈艺术素养。

  4、学习成绩良好,全面发展,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第十九条:理事会需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四、活动

  第二十条:本协会的活动必须按照《中国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会章程,有计划的开展和组织。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以“学习○锻炼○提高”为原则,开展与协会密切相关的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舞蹈艺术素养,有利于活跃校园艺术文化氛围的文娱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会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学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1、常规的舞蹈训练及舞蹈兴趣小组的集训。

  2、举办各种舞会、活动及比赛。

  3、与外校的交流和联谊。

  五、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2、学校有关部门的拨款

  3、正当的社会资源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每学期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经费有理事会管理,会员费、学校团委拨款、其他经费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定期向会员公布开支情况,并随时接受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检查,在每届理事会的改造之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又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所在系。

  六、附则

  (一)、协会构成与职责

  本协会在统一管理下,由民族舞,健美操、街舞等不同舞蹈的分会组成,下设执教组、代理执教组、宣传组、秘书处及一个或多个以上的舞蹈组组成。

  (二)、人员构成

  本协会由舞蹈老师四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和不限人数自愿参加的会员构成。

  (三)、权限及义务

  指导老师:由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聘请、委派,对学生负责,指导老师对协会的发展做全局把握。对协会的舞蹈技术发展方向做全局把握。对协会的个项事宜有知情权,并有权进行审查、管理并承担责任。

  会长:对协会的发展做全局把握,负责协会的日常活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承担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并负责对各项活动审查及承担责任。

  副会长:兼任各协会与协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指导老师、会长做好活动的策划、审批工作,对会长、副会长的工作有提意见、监督考核权,对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自发性联系及大型活动进行记录存档,收集舞蹈相关资料、信息、管理协会会员档案,制定传递并管理协会相关文件,对协会的安排及规定进行解释。

  代理执教组:对会员传授舞蹈技能,做日常的培训工作。

  宣传组:以宣传板的形式对协会进行宣传。

  (四)、活动方式

  1、指导老师进行定期教学。

  2、定期为学生自发性训练开放场地,并进行组织。

  3、定期举办比赛。

  4、承接校内外的表演及比赛任务。

  会员管理机制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财务的应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协会内部各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管理。

  第四条:协会所有财产属协会会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提高会员素质。

  第五条:协会负责人对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财务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协会和财务运作情况由院团委监督审核,协会应积极配合。

  (一)、具体细节

  第七条:根据协会的性质、特点、规模向出入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具体数目经院团委审批方可收取。

  第八条:会费收取后,应做出相应的记录,并报送院团委审核。

  第九条:协会各部需制定相关活动策划及经费预算,并即使报到秘书处经审核后上报团委。

  第十条:协会各部门报帐,必须有营业性发票,有特殊情况不能开发票的则需收款凭证报帐。发票、凭证均需要经手人签字,同意后报销。发票或收据凭证说明时间、地点、用途、,并同时做好帐目记录。

  第十一条:协会各部如有较大规模的活动需编制帐务预算一份,经会长及秘书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由院团委监督,并在活动后凭发票向秘书处报帐、存档。

  第十二条:协会活动经费必须统一入帐,定时向协会会员公布帐目,接受院团委对帐目的抽查、监督。

  第十三条:每学期期末,由秘书处汇总制表,秘书处的财会来汇总,不能换届,换届时必须接受团委审查,方可交接。

  (二)、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的解释权,修订权属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舞蹈协会,同时接受学院团委领导监督。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颁发之日实施。

  舞蹈协会章程

篇2: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旅游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景区管理)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是在院团委注册,从事旅游活动的专业组织。

  第二章 旅游协会的组织系统

  第三条:旅游协会的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二、在主席领导下设办公室及各个部。

  三、旅游协会在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执行委员会议是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是监督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由主建单位任命。

  二、执行委员会议产生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进行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基本会员、优秀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有入会退会自由。

  二、会员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获得本协会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各项活动并参加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六、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维护本协会声誉的义务。

  第四章 旅游协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旅游协会有参加注册协会举办的全国或地区比赛的权利。

  第八条:旅游协会有获得注册协会可能提供的经济或技术援助的权利。

  第九条:旅游协会有遵守注册协会制定的章程和法规的义务。

  第十条:旅游协会有保证注册协会举办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顺利进行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筹委会)

  二0一四年**月*日

篇3: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以下简称“旅协”)是我院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由院团委领导和管理,在学院管理科学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旅协面向全院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的学生,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充实学生旅游知识,培养学生管理意识、提高学生从业素质、树立学生拼搏精神”为目的,坚持“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原则,展现大学生的风采。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条:旅协由会员代表大会、协会委员会、协会会员组成。协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协会委员会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活动,主持工作,收支会费,召开协会代表大会。

  第三条:协会代表大会是协委会的监督机构,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协会主席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总结、部署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副主席协调各部门工作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协会帐目,负责召开会议。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协助主席、副主席展开工作,监督、督促各部门工作,起草活动方案及相关报告,负责检查、整顿协会纪律。

  第七条:外联(市场)部负责对外联络,相互交流,提高能力;搜集旅游情报;负责把旅协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寻求资金来源。

  第八条:培训部负责会员培训工作,协助顾问、指导老师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与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条:组织(计调)部负责组织协会所举行的活动及人员的调动;负责旅协的文艺工作。

  第十一条:协会可以聘请荣誉主席、顾问、指导老师等人员对协会进行指导、帮助。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凡是我学院的学生,热爱旅游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均可申请加入,并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对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会员有遵守章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配合协委会工作的义务。

  第十五条: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在协会内有相互团结、相互交流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在无特殊情况下,应积极参加协会内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协会的主要活动

  第十八条:定期请老师授课,举办大型活动和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商讨重大事情,增强协委会成员的民主意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对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的协委会负责人,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其罢免。

  第二十一条:对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协委会有权拒绝会员参与协会内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协委会职能部门各负责人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考察期,再做决定。

  第二十三条:新一届协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在换届前一个月报院团委审核备案后,方可宣布任命。

  第二十四条:对不利于协会发展的言论,协会坚决予以抵制。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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