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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英学校文学社章程

浏览:42072021-12-25

  英育学校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文学社接受共青团z英育学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坚决执行共青团z英育学校委员会的相关决议。

  第三条 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为语文组课程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

  第二章 社员

  第四条 凡z英育学校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愿意参加文学社的活动、按期交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z英育学校蒲公英文学社。

  第五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义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六)有按期向文学社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向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蒲公英》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六)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七条 入社

  (一)申请者应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批准后放可成为文学社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二)申请者在批准加入文学社后一周内,向文学社办公室交纳当期会费15元(用于文学社组织各项活动),办理入社相关手续。

  第八条 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 奖惩

  (一)奖励

  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评出。文学社为或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由理事会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各举行一次,由常务副社长主持。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理事会理事、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主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

  (一)理事七名,候补理事五名。由社长提名候选人,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理事长一名。经理事会全体工作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理事会职责

  1、监督、指导社长和文学社各部门的工作,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对文学社各部门及成员的奖惩进行评议。

  (四)理事长职责

  1、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2、监督文学社各部门的工作。

  3、对社长实施任免权。

  第十二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理事会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二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员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良人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理事会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四)副社长职责

  1、常务副社长、外联副社长各一名。前者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后者协助社长处理外联工作。

  2、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 办公室

  (一)办公室主任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办公室职责

  1、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2、社员管理。

  3、稿件收发。

  第十四条 编辑部

  (一)编辑部主任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编辑部职责

  编辑《蒲公英》社刊。

  第十五条 外联部

  (一)外联部主任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外联部职责

  1、对外宣传、交流和合作。

  2、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3、《蒲公英》社刊的对外发行。

  第十六条 宣传部

  (一)宣传部主任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宣传部职责

  1、校内宣传。

  2、《蒲公英》社刊的校内发行。

  第十七条 财务部

  (一)财务部主任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管理文学社的日常经费收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在时间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理事会。

  z英育学校蒲公英文学社

篇2:枫山中学春秋文学社章程

  溪三中学春秋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春秋文学社于一九九八年九月组建成立,是溪三中学广大文学爱好者组织的校园文学社团。在学校领导的关怀、校团委的领导和学校语文组老师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本社宗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文学兴趣和创作水平,培养文学新人,丰富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三、本社社名的寓意为:春风化雨,桃李成行;秋菊胜金,兰桂飘香。春华艳艳,秋实灿灿。并取校园的“春林”、“秋闱”二楼首字为文学社之名,以勉励勤学

  第二章 组织

  四、为了顺利开展工作,文学社设领导机构和编委会。领导机构设名誉社长、顾问、社长、副社长和指导教师等职。

  五、社刊《春秋》系会员及其他学生发表习作的园地,设顾问、总编、主编、责任编辑等职,编委会主要由语文组老师组成。

  第三章 社员

  六、本社实行社员制。

  七、入社:凡我校学生,只要遵守校规,承认本章程,对文学有一定的爱好,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由本人申请并交代表作品和社员推荐,经本社批准后,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八、退社:凡会员毕业、转学均视为自动退社;凡社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参加文学社活动、长期不递交作品,经本社批准,均可取消其社员资格。

  九、权利:

  1、社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2、在作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社员作品享有在文学社社刊《春秋》上优先发表的权利。

  十、义务:

  1、凡本社社员必须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应在搞好本职学习的前提下,积极认真地参加本社活动。

  2、积极参加文学社各项活动,踊跃投稿,积极办好《春秋》校刊。

  第四章 活动

  十一、春秋文学社日常活动由指导教师统一规划,在社团负责人的直接安排开展。

  十二、春秋文学社活动内容包括:写作、讲座、采访、编辑《春秋》,讨论、赏析优秀文学作品等。

  十三、要定期刊出《春秋》文学刊物。

  十四、每月安排较大型的活动1~2次。

  十五、春秋文学社的重大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外出活动。

  第五章 经费

  十六、本社的经费一方面由学校资助,另一方面由本社自身解决。社员入社后要按期按规定交纳社费。

  十七、本社定期组织核查社内财务,并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六章 附则

  十八、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春秋文学社组织。

  溪三中学春秋文学社

篇3: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旅游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景区管理)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是在院团委注册,从事旅游活动的专业组织。

  第二章 旅游协会的组织系统

  第三条:旅游协会的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二、在主席领导下设办公室及各个部。

  三、旅游协会在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执行委员会议是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是监督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由主建单位任命。

  二、执行委员会议产生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进行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基本会员、优秀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有入会退会自由。

  二、会员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获得本协会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各项活动并参加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六、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维护本协会声誉的义务。

  第四章 旅游协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旅游协会有参加注册协会举办的全国或地区比赛的权利。

  第八条:旅游协会有获得注册协会可能提供的经济或技术援助的权利。

  第九条:旅游协会有遵守注册协会制定的章程和法规的义务。

  第十条:旅游协会有保证注册协会举办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顺利进行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筹委会)

  二0一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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