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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验室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浏览:38692024-08-20

  大学实验室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1、设立实验室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的宗旨是:为推动中心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鼓励、支持从事实验教学及实验室技术工作人员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革新,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本中心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实验室教学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的经费主要来自学校的财政拨款,院配套经费,产学研合作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经费。

  3、凡在中心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通过中心组织申请本基金项目。

  4、本项目重点支持在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技术创新等方面有较大举措,在国内特别在校内同行中具有领先地位的或先导影响的改革项目;重点支持在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技术革新等方面对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有积极作用的研究项目。

  5、本项目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申报研究的有效时间原则上以一年为限。

  6、实验教学研究(改革)基金项目于每年10月份接受申请(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7、项目负责人接到批准资助后要按项目申报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中心主管领导要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并负责检查监督。

  8、中心组织人员负责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9、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延长时间申请,经中心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题。但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未完成项目处理。

  10、若项目申请人在获准资助后不能按计划开展工作的,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擅自改变研究计划的;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做违规处理。

  11、违规者项目承担人所在实验室应负责向中心如数退还已获资助的全部经费。

篇2:大学实验室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1、设立实验室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的宗旨是:为推动中心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鼓励、支持从事实验教学及实验室技术工作人员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革新,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本中心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实验室教学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的经费主要来自学校的财政拨款,院配套经费,产学研合作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经费。

  3、凡在中心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通过中心组织申请本基金项目。

  4、本项目重点支持在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技术创新等方面有较大举措,在国内特别在校内同行中具有领先地位的或先导影响的改革项目;重点支持在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技术革新等方面对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有积极作用的研究项目。

  5、本项目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申报研究的有效时间原则上以一年为限。

  6、实验教学研究(改革)基金项目于每年10月份接受申请(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7、项目负责人接到批准资助后要按项目申报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中心主管领导要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并负责检查监督。

  8、中心组织人员负责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9、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延长时间申请,经中心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题。但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未完成项目处理。

  10、若项目申请人在获准资助后不能按计划开展工作的,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擅自改变研究计划的;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做违规处理。

  11、违规者项目承担人所在实验室应负责向中心如数退还已获资助的全部经费。

篇3: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实训(实验)室(以下简称实训室)建设,规范实训室建设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立项范围

  1、新建、扩建或改建实训室的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基建除外)建设。

  2、教学仪器设备的批量更新。

  3、实训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

  4、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实训室建设项目等。

  二、立项原则和要求

  1、项目立项申请,应综合考虑学院发展规划要求、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要体现科学性与合理性。

  2、优先考虑重点专业及新建专业的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实用性好、生产型实训设备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国家、省、市重点实训室的建设项目。

  3、对于涉及经费数额较大的项目,可视经费情况,采取分年度建设的办法,但须有年度建设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4、实训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无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经过教务处批准备案。

  5、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①负责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的调研分析工作。②负责项目的申报、经费预算、各建设阶段的进展情况报告及项目完成后需提交的相关材料。③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一)初审

  1、新建实训室建设项目需填写《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实验)室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系部初审后报教务处;

  2、扩建或改建实训建设项目预计经费10万及以上的必须按要求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年度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预计经费10万以下的建设项目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立项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系部初审后报教务处;

  对于上述情况,各申请部门按轻重缓急排序后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若有其他配套设施要求,需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申请表》,各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三)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报院长批准。

  四、设备采购

  属集中采购的设备按照《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执行;属分散采购的设备由学院组织采购,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五、设备入库与项目验收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供应单位、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就仪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设备验收。

  2、设备验收合格后,申请部门凭验收单到教务处实训设备科办理入库手续。

  3、设备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教务处组织验收小组对实训建设项目验收。由申请部门作实训室试运行及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由验收小组对实训建设项目的总体情况作出评价。

  附件:1、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实验)室立项

  申请书

  2、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年度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

  3、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立项

  申报表

  4、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申请表

  5、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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