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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实中教师年度考核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浏览:66662022-05-02

  州泰实中教师年度考核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根据《州泰市市直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制订此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师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为教师晋升、岗位设置、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认真建立健全我校教师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评时限

  每学年度考评一次,时限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7月31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每学期评选一次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

  三、考评内容与方法

  考评内容为德、能、勤、绩,具体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工作量以及继续教育等情况。

  1.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定为不合格:

  (1)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的;

  (2)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3)搞营业性家教、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

  (4)上班时间炒股、做生意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与赌博等,情节严重的;

  (6)教育教学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

  (7)其它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的行为。

  2.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以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分值的平均值为年度考核分值,作为考核和评先的主要依据。

  3.教学工作量考核,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为符合工作量要求、基本符合工作量要求和不符合工作量要求(教师工作量标准见附表)。实际承担工作量达不到应承担工作量的60%(经学校批准的照顾对象除外),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

  4.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中、高级教师每学期72学分以上,初级教师每学年48学分以上。

  四、考核标准

  一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考核优秀,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总分85分以上,继续教育考核合格,工作量为符合工作量要求的,有资格参与优秀等次的评选。

  二合格: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表现和实绩考核总分70分以上,工作量基本符合要求,继续教育考核合格。

  三基本合格: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考核良好以上,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总分60分以上,实际承担工作量达到应承担工作量的60%以上。

  四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考核差的;

  2. 不服从组织分工;

  3.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

  4.实际承担工作量达不到应承担工作量的60%(经学校批准的照顾对象除外);

  5.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其他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五、考评程序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为本组人数的20%(四舍五入)

  教研组推荐年度 考核优等推荐校先进教研组推荐年度 考核优等推荐校先进

  初中语文组22高中政治组11

  初中数学组22高中历史组22

  初中英语组22高中地理组11

  初中理化生组33高中物理组33

  初中政史地组22高中化学组33

  高中语文组44高中生物组11

  高中数学组44体艺组33

  高中英语组44信息组11

  后勤组11

  2.个人年度总结(在教研组集中讨论时宣读):具体时间为学期教工大会结束后在教研组集中讨论时宣读。

  3.按照各组优秀和先进推荐名额,根据条件(个人小结和年度考核分值)民主评议,产生候选人员名单(中层干部按任教学科分配到相应组参与考评)。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依据德、能、勤、绩四方面成绩,特别是注意要把年度考核分值作为参评的主要依据给出所有参评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最后推荐本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和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人员。

  4.教研组长向教务处报送推荐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和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送交本组教师的《市直学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年度考核登记表》、《州泰实验中学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以便教务处及时存入人事档案。

  5.校长室最终研究确定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及教师年度考核等次和校级评先结果。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年度考核结果是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聘任奖惩、辞退以及岗位设置和调整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在职人数的14%(小数点后去除)以内;年度给予嘉奖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在职人数的8%(小数点后去除)以内;记三等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在职人数的2%。

  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1.期末联考有倒数第一的;

  2.工作量明显不足的;

  3.劳动纪律较差的;

  4.问卷调查满意度低于80%的。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可视为合格等次晋升工资,但本年度考核不得计算考核年限,下一年度不得晋升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长室确定发放数额)暂缓发放。

  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本年度考核不计算为考核年限,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并予以批评教育。下一年度不得晋升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

  2.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调整工作岗位、低聘或解聘。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教务处

  州泰实验中学

  校长室

  二0一二年九月

  附表二:州泰市市直学校教师工作量标准参照表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

  政治1210-1212-1416-20

  语文10-1210-1210-12

  数学10-1210-1210-12

  英语10-1210-1212-14

  物理121212-14

  化学121212-14

  生物12-1412-1414-16

  历史141416

  地理141416

  体育141416

  音乐141416

  美术141416

  劳动技术141416

  专业类课程10-12

  附表一:州泰市市直学校教师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自评得分教研组考核得分

  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工作表现50分遵章守纪(10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备课与上课(15分)认真钻研教材、大纲及课程标准,准确理解、把握教学目标和实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认真实施课堂教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注意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布置作业和课外辅导(10分)适量、及时布置作业,及时批改作业,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选择恰当的方法,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评价与教科研(15分)根据教学要求,科学地评定学生成绩。根据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完成听课和应承担的公开课等教科研任务。

  工作实绩50分教学(30分)根据所任教班级和学科的具体情况,分别以优秀率、合格率、提高率及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等情况作为主要考核目标。

  教育(20分)以班级管理、学科德育渗透教育和后进生转化等情况作为主要考核目标。

  工作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附表三:州泰实验中学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

  任教学科任教年级和班级年度考核分值

  度 奖惩 情况

  年度 公开 课和 论文

  人小结(德、能、勤、绩)个人签名:年月日

篇2:舟南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舟南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工作热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落实20**,建立科学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学校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学校考核师德(20分)、出勤(10分)教育教学(70分)三部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师德

  1、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竟业、关爱学生的记20分。

  2、没有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进行有偿家教、在校酗酒闹事、侮辱体罚学生、向学生乱收费等有违师德问题的,由考核小组酌情扣分。、

  3、凡有严重师德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的,取消本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出勤

  1、出满勤记10分。

  2、因事请假每天扣1分,因病请假每天扣0﹒5分,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上班、例会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次扣2分,缺会一次扣1分。

  4、本项分值扣完后,在总分中扣除。

  (三)教育教学

  1、工作量(5分)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记满分。对工作量超过学校周平均数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给予适当积分奖励。

  2、备课(5分)按要求完成教案,记5分。无教案上课一次扣0﹒5分。

  3、讲课(5分)无故离开教室扣0﹒5分,旷课一次扣3分。

  4、作业(4分)按要求批改作业记5分,不合要求至少扣0﹒5分。

  5、听评课(3分)每期至少听评10节课,少一节扣1分。。

  6、教学研究活动(4分)少参加一次扣1分。

  7、教育教学成果(3分)镇级1-2县级2-3分,市级3-4分,省级4-5分,国家6分,不累记。

  8、教师专业发展(3分)按时参加学校、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少一次扣1分,获得县以上荣誉由考核小组给予相应加分。

  9、教学效果(35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县、镇抽、统考排名:一等奖记35分,二等奖记30分,三等奖记25分。排名再推后的、没有统排的、没担主课的,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

  2、若出现新情况,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z县z镇舟南小学

篇3: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的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区域所有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责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一)师德考核重点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终身学习”考核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

  (二)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优秀、不合格三个等级。

  1.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达到以下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2.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热爱学生,事迹感人。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在资助特困生和关怀、转化学困生等方面成绩显著。

  (2)遵循规律,业绩突出。模范执行省“五严规定”。所教班级学生学习轻负担高效率,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高。

  (3)人格高尚,堪称表率。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长辈,教育子女有方;尊重家长,主动做好家长工作,群众满意率高;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利益,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赞誉。

  3.不合格。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违反师德行为之一者。

  四、考核组织工作

  师德考核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量化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师年度考核安排组织实施,师德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考核工作程序为: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2.个人自评。被考核教师对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3.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4.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并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议。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绩效综合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

  5.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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