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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浏览:25102021-12-29

  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29号),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监督,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以下简称“全过程审计”),是指从建设工程项目论证开始至交付使用过程中,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其投资、造价、招标、施工、监理及工程管理等事项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三条 对工程投资概算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5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及维修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全过程审计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由监察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与学校监察审计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五条 监察审计处的职责

  1.负责做好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查、招标和委托工作,依法签订委托审计合同。

  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委托全过程审计的组织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检查委托全过程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咨询意见和审计报告组织复审和确认,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工程造价。

  4.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评价其工作质量。

  5.组织好由内部审计人员承担的全过程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全过程审计的工作内容实施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6. 积极与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配合,提供审计服务。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的职责

  1.配合监察审计处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

  2.按时向监察审计处提供相关资料,并指派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的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

  3.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审计意见。

  4.根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做好工程财务决算前期准备工作。

  5.与监察审计处协同解决全过程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 计划财务处的职责

  1.配合监察审计处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

  2.根据监察审计处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单付款。3.根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工程财务决算。

  4.配合监察审计处做好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5.根据审计核准的投资造价,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结转手续。第三章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主要内容第八条 立项及招投标阶段

  1.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

  2.参与设计方案的会审。

  3.审核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审签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4.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标底预算。

  5.审查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 施工阶段

  1.合同审核,包括施工总承包、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协议合同等。

  2.隐蔽工程的审核、验收与确认。

  3.参与工程验收及施工管理的有关会议。

  4.参与大宗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和验收。

  5.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

  6.工程变更、洽商费用的审核与确认。

  7.工程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确认等。

  第十条 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阶段

  1.检查结算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2.对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监察审计处要配合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做好工程款的结算工作。

  4.对工程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核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总造价。

  5.其它与建设工程相关事宜。第四章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主要程序第十一条 设计及招投标阶段1.后勤管理处及时通知监察审计处参加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会议。

  2.后勤管理处及时通知监察审计处参与设计方案会审。

  3.后勤管理处拟定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文件、评标办法事前向监察审计处提供。

  4.后勤管理处根据监察审计处意见,完善招标文件,报z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批准后,组织招投标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阶段

  1.合同审核

  (1)后勤管理处草拟合同,送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审核。

  (2)后勤管理处根据审签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后,签订正式合同。

  2.隐蔽工程审核

  (1)在隐蔽工程封闭前通知监察审计处,审计人员现场查看后提出意见并做好备案记录。

  (2)后勤管理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审计意见,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3.材料设备采购审核

  (1)监察审计处参与建设施工过程中大宗材料、设备的甲方供应和认质认价工作。

  (2)在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前,后勤管理处须及时向监察审计处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暂估价及生产厂家等资料。审计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并参与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的考察,市场询价以及招投标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后勤管理处应当充分听取监察审计处的意见。重大采购项目集体研究确定后,组织相应材料设备的采购。

  4.工程进度款审核

  (1)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单及相关资料。

  (2)后勤管理处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监察审计处审核。

  (3)监察审计处审核无误签署意见后将工程进度款审核资料返回后勤管理处。

  5.工程变更审核

  (1)工程变更项目(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洽商变更等)由主张单位或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经后勤管理处与监察审计处协商确认后,再编制有关变更费用的书面材料,并附变更费用预算书。

  (2)监理单位对变更费用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提出书面意见,后勤管理处复核后签署意见。

  (3)监察审计处对变更费用进行审核,在一周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后勤管理处根据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变更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

  6.工程索赔费用审核

  (1)施工单位在索赔事项发生后30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书”和有关损失费用的书面材料。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在3天内提交书面意见,后勤管理处复核后签署意见。

  (3)监察审计处进行审核,在一周内提出审核意见。

  (4)后勤管理处根据审计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会签索赔费用书面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5)重大索赔事项在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须经基建、审计、财务等部门会商确认,并报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 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阶段

  1.后勤管理处在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后,原则上在30天内组织对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后送监察审计处审计。

  2.接到后勤管理处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监察审计处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结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在60天内完成。

  3.学校监察审计处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组织复审,检查其工作质量。

  4.后勤管理处接到监察审计处送达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及时通知计划财务处和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5.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交的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报表,监察审计处组织开展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核准项目投资总造价。计划财务处依据财务决算审计结果结转固定资产。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监察审计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职责、内容、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审计。审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合和支持全过程审计工作的开展,不得妨碍审计监督。因故造成学校投资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由监察审计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29号),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监督,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以下简称“全过程审计”),是指从建设工程项目论证开始至交付使用过程中,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其投资、造价、招标、施工、监理及工程管理等事项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三条 对工程投资概算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5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及维修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全过程审计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由监察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与学校监察审计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五条 监察审计处的职责

  1.负责做好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查、招标和委托工作,依法签订委托审计合同。

  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委托全过程审计的组织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检查委托全过程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咨询意见和审计报告组织复审和确认,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工程造价。

  4.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评价其工作质量。

  5.组织好由内部审计人员承担的全过程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全过程审计的工作内容实施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6. 积极与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配合,提供审计服务。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的职责

  1.配合监察审计处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

  2.按时向监察审计处提供相关资料,并指派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的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

  3.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审计意见。

  4.根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做好工程财务决算前期准备工作。

  5.与监察审计处协同解决全过程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 计划财务处的职责

  1.配合监察审计处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

  2.根据监察审计处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单付款。3.根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工程财务决算。

  4.配合监察审计处做好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5.根据审计核准的投资造价,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结转手续。第三章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主要内容第八条 立项及招投标阶段

  1.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

  2.参与设计方案的会审。

  3.审核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审签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4.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标底预算。

  5.审查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 施工阶段

  1.合同审核,包括施工总承包、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协议合同等。

  2.隐蔽工程的审核、验收与确认。

  3.参与工程验收及施工管理的有关会议。

  4.参与大宗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和验收。

  5.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

  6.工程变更、洽商费用的审核与确认。

  7.工程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确认等。

  第十条 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阶段

  1.检查结算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2.对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监察审计处要配合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做好工程款的结算工作。

  4.对工程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核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总造价。

  5.其它与建设工程相关事宜。第四章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主要程序第十一条 设计及招投标阶段1.后勤管理处及时通知监察审计处参加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会议。

  2.后勤管理处及时通知监察审计处参与设计方案会审。

  3.后勤管理处拟定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文件、评标办法事前向监察审计处提供。

  4.后勤管理处根据监察审计处意见,完善招标文件,报z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批准后,组织招投标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阶段

  1.合同审核

  (1)后勤管理处草拟合同,送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审核。

  (2)后勤管理处根据审签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后,签订正式合同。

  2.隐蔽工程审核

  (1)在隐蔽工程封闭前通知监察审计处,审计人员现场查看后提出意见并做好备案记录。

  (2)后勤管理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审计意见,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3.材料设备采购审核

  (1)监察审计处参与建设施工过程中大宗材料、设备的甲方供应和认质认价工作。

  (2)在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前,后勤管理处须及时向监察审计处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暂估价及生产厂家等资料。审计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并参与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的考察,市场询价以及招投标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后勤管理处应当充分听取监察审计处的意见。重大采购项目集体研究确定后,组织相应材料设备的采购。

  4.工程进度款审核

  (1)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单及相关资料。

  (2)后勤管理处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监察审计处审核。

  (3)监察审计处审核无误签署意见后将工程进度款审核资料返回后勤管理处。

  5.工程变更审核

  (1)工程变更项目(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洽商变更等)由主张单位或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经后勤管理处与监察审计处协商确认后,再编制有关变更费用的书面材料,并附变更费用预算书。

  (2)监理单位对变更费用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提出书面意见,后勤管理处复核后签署意见。

  (3)监察审计处对变更费用进行审核,在一周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后勤管理处根据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变更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

  6.工程索赔费用审核

  (1)施工单位在索赔事项发生后30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书”和有关损失费用的书面材料。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在3天内提交书面意见,后勤管理处复核后签署意见。

  (3)监察审计处进行审核,在一周内提出审核意见。

  (4)后勤管理处根据审计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会签索赔费用书面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5)重大索赔事项在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须经基建、审计、财务等部门会商确认,并报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 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阶段

  1.后勤管理处在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后,原则上在30天内组织对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后送监察审计处审计。

  2.接到后勤管理处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监察审计处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结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在60天内完成。

  3.学校监察审计处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组织复审,检查其工作质量。

  4.后勤管理处接到监察审计处送达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及时通知计划财务处和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5.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交的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报表,监察审计处组织开展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核准项目投资总造价。计划财务处依据财务决算审计结果结转固定资产。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监察审计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职责、内容、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审计。审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合和支持全过程审计工作的开展,不得妨碍审计监督。因故造成学校投资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由监察审计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供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供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近年来,**供电公司将强化内部审计作为加强企业精益化管理的“一号工程”。随着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内部审计已成为企业的“免疫系统”,从以查错纠弊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深化为全面经济效益审计。

  **供电公司在深入分析企业管理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指标体系。审计部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控制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任务和工作计划建议,由审计、财务、营销、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审计管理工作的进展和审计成果运用情况,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对审计成果的建设性、适用性进行评价。通过有效的指标审计评价,调动和激发一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实现企业整体的经营目标。

  **供电公司还围绕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审计制度,进一步保障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权力和职责,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计划体系管理。通过风险评估和内控,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培育风险文化,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例如,针对**市电网建设加快、输变电工程量激增的现状,**供电公司加大工程审计力度,重点分析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风险点,将内部审计关口逐步前移,以工程决算审计为核心,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并打破审计区域限制,整合跨区域审计资源,将指标审计、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有机结合、动态管理,全面消除了审计“盲区”。

  一、加强过程管控

  提升内审质量

  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供电公司从制度、手段和成果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在管理标准化方面,**供电公司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21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审计年度计划制定、方案设计、证据收集、底稿日志编写、报告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在信息化方面,随着企业erp系统上线运行,erp系统丰富的信息量和强大的信息分析功能可以大大助力审计工作。该公司审计人员积极学习erp流程操作、深化erp审计系统应用,着手开展erp环境下的项目审计工作。在此基础上,**供电公司筹建了内部审计信息系统,按照资产从属,自上而下梳理经济业务流程,收集机构变动、人事调整、文件制度、财务报表、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等信息,通过系统设置,形成常态化、模式化的分析结论。这样,就能够在接受审计任务时,迅速提供相关支撑资料。在日常管理中,可以结合风险管理工作准确修正审计计划,并为管理决策提供系统化、多样化的辅助信息,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效能。

  为避免审计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以及被审计单位之间形成“整改信息孤岛”等问题,**供电公司实施了审计成果的集成管理。审计部门将近年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按单位建档,作为审计档案资料库的组成部分,输入审计信息数据库。同时,还建立信息综合反馈制度,对历年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进展、措施落实、整改成效、建议采纳等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和报告。对近年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挥监审联动机制作用,加大入库信息的查办和整改力度,把握共性,突出典型,实现审计成果的常态化管理、研究型管理。

  此外,**供电公司还按照审计成果运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依法从严治企问责制度,将审计成果运用信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业绩责任考核挂钩。

  通过增强内部审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成果应用,**供电公司审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内审效能明显提升。,该公司共完成财务、管理类审计17项、工程类审计379项,提出各类审计意见和建议120余条,促进企业增收节支1796.32万元,真正发挥了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增值作用。

  二、创新管理手段

  实现持续发展

  **供电公司通过创新审计方法和手段,建立和完善审计人才储备机制、项目后评估机制、工作成果转化机制和创新培育机制,实现内部审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审计部,审计部门参与企业预算编制等经营管理工作,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分工和工作程序不断改进和完善。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相关资源,建立规范、健全、顺畅、可持续的审计执行体系,使企业上下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和配合度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氛围日益浓厚。

  审计任务需求和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一直是**供电公司关注并致力解决的问题。该公司在审计成员网络的基础上扩大建立了管理专家库和审计人才库,通过导师带徒、项目主审竞聘、审计人员评价、吸收多专业类型的审计人员、对县级公司项目主审开展项目督导等方式,开展了人才培育和储备工作,大大提升了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项目质量。

  另外,**供电公司还将评估确认结论应用到质量改进措施中,促进了高质量审计成果的涌现,并逐步推广到整个企业活动的质量自我评估中,对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供电公司还特别重视将工作实践提炼转化为理论成果,通过编写审计案例和典型工作经验、撰写专题论文、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推出了一系列理论成果。近年来,《依法治企环境下的审计成果管理》《对县公司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督导》等11篇论文分获安徽省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安徽省电力公司管理创新多个奖项。

  此外,**供电公司还建立了创新培育机制,包括跨行业信息收集、针对具体问题开展“头脑风暴”、建立“大团队”等程序和方法。去年以来探索开展的风险自评估工作、erp环境下的多模块审计、在现场审计流程中引入作业指导书制度、多类型项目组合实施以及绩效审计等工作,均在创新培育机制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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