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审计处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层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三项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并维护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校党员、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维护党纪、政纪。
4.负责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进行查办,提出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5.负责对学校干部人事、大宗物品的购置、招生录取等工作实施行政监察。
6.负责实施科研经费审计审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基本建设维修工程项目决算审计。
7.负责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学校“校务公开”的检查、落实工作。
篇2: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处级干部工作职责
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处级干部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审计处依据校部机关党政机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的处级干部岗位,结合纪委工作实际,设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其各自的岗位职责如下:
一、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
2.负责起草拟定纪委、监察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纪委、监察审计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等业务工作的管理及组织实施;主管内部审计工作;
4.主持召开处务工作会议,主持召开纪委、监察审计处的行政和业务工作会议,协助纪委书记组织召开纪委全委会;
5.组织领导对重要信访件的核查处理及重大行政事项的监察工作:
6.负责纪委、监察审计处机关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廉政建设;
7.完成学校及纪委书记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履行兼任职务的职责;
8.指导下属开展工作,撰写工作研究报告。
二、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监察审计处处长工作,分管一定工作;
2.主持拟定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参与制定纪委、监察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处长组织实施;
3.主持拟定分管科室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具体考核办法;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5.指导下属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