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列表 导航

设计学院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

浏览:43172024-09-27

  设计学院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学校实验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对学校各级实验中心开放性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工作室、画室等,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创作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的开放。

  第三条 开放性实验室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开放实验的内容应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和不同层次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确定,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把科学研究与创作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开放性实验室应根据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及实验室功能、条件,面向全校师生实现全面开放。

  第二章 开放的形式和条件

  第五条 实验室开放结合教学内容和实验室自身的特点,根据学生的需要,灵活确定开放方式。时间上可采取全天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等,形式上可采取实验室课题引导型、教师课题引导型、学生课题引导型等。

  第六条 为保证实验室开放的效果,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以上各类形式的实验室开放,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内容的前瞻性:实验室开放内容必须是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是实验教学计划的延续和提高,不得将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2)项目的自主性:实验室开放项目是指导教师、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愿申请、选做的项目。

  (3)教师的专业性: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初级职称教师指导实验室开放项目,应有高级职称教师指导。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开放性实验室由教务处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各学院和实验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八条 开放实验应尽量安排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因特殊原因需占用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休息时间的,由各学院安排好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换休及值班工作,以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开放实验室以场地开放为主,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设施,实验耗材需自备。

  第十条 学生在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应注重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及时做好成果收集、论文发表等。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作品等成果材料。

  第十三条 学校组织对各学院开放性实验室工作的年度考核,对开放性实验室工作开展较好的学院,将优先投入实验室建设所需资金。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开放性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2:文科综合实验室开放性教学实验实施条例

  文科综合实验室开放性教学实验实施条例

  在完成实验教学计划内工作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高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增加实验室开放时间,扩大实验室开放范围,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一、开放原则

  1.实验室开放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宗旨,为学生创造进行实验活动的条件和环境,调动和激发学生进行实验研究与探索的主动性、积极性。

  2.实验室要结合学生需要和自身特点,灵活机动的确定开放形式,切实提高开放的实际效果。对于大一、大二学生,主要训练和提高其基本实验技能,培养良好的实验习惯和过硬的动手能力:对于大三、大四学生及研究生,重点培养其综合设计和研究能力。

  3.实验室要不断丰富开放内容,改进开放形式,增加开放时间,扩大开放范围,提高开放质量。开放内容和形式要与实验教学、科研工作以及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相结合,加强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的引进,培养学生利用计算机、苹果机等先进设备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

  二、开放范围及对象

  学院现有的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实验室面向本科学生、研究生全面开放。

  三、开放内容

  1.学生对课内教学实验进行预做、补做、重做、选做及深入研究。

  2.学生自选实验内容,如课件制作、实验研究、实验设计等。

  3.学生课外活动(如大会、讲座、比赛的照相、摄像、编辑)。

  4.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实验室承担的社会服务课题等。

  5.其它。

  四、开放时间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白天未安排实验教学任务的时间全部面向学生开放,晚上安排一定时间开放,双休日鼓励开放。

  五、条件保障

  1.人员

  学院安排实验技术人员对面向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在开放时间进行管理,并为学生提供服务。学院对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室开放中的工作时间应合理计算工作量:实验室开放时间需要教师指导的,由学院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时间按规定计算工作量。

  人员不足时,吸收一些优秀本科生、研究生以勤工助学的方式参加实验室开放工作。

  2.设备

  向学校申请实验室开放专项经费支持实验室开放,补充设备维修和实验耗材经费。

  中心应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后学生规范操作的培训工作,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设备维修能力,及时维修损坏的设备,确保实验设备的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正常实验教学不受影响。

  六、工作要求

  1.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做好实验室开放的规划和建设,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并备案。

  2.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后的安全管理,制定实验室开放安全措施,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规范操作、安全知识和安全纪律教育,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水、电、危险物品等的安全使用。

  3.实验室应充分准备开放所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和相关资料(如仪器操作说明、使用手册、原理图、电路图等)。

  4.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仪器设备、实验用品的收发工作,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记录,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5.每学期末,实验室根据实验课表确定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制定下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并于开学初通过实验中心网站网向学生公布,学院公告栏和实验室应同时公布面向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地点(房号)、开放时间、开放内容等。

  6.组织召开实验室开放工作交流研讨会,推广先进经验,对在实验室开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范文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234范文网 234fw.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