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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希望小学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浏览:77232024-09-16

  xx希望小学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一、 工作量系数的设定

  1. 专任教师工作量系数的设定(依据沪教委人[95]第40号“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年级 语数外 音乐、体育、美术 其他学科
一、二年级 15 18 16
三—五年级 13

专任教师工作量系数=(主教课时÷市标+兼教课时÷市标)

  2.管理岗位系数的设定(依据区教育局“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方案”执行。

  校级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课时标准和岗位系数。

职务 任课标准 岗位系数
副职 4—6 0.65
中层正职 5—7 0.6
中层副职 6—8 0.55

管理岗位工作量系数=任教课时÷管理课时标准+超课时÷市标+岗位系数

  注:表中任课课时低限为管理岗位应完成的课时标准;超该标准的课时,以专任教师岗位计算。中层及以上岗位职务的确定以教育局组织部门审核为准。

  3.班主任工作量系数=0.5

  4.教育工作者(不包括班主任)系数=0.2

  5.其他职务系数

职务 系数 职务 系数
教研(学科)组长 0.15 信息主管 0.2
教科室主任 0.25 技术主管 0.2
大队辅导员 0.35 支部委员 0.2
艺术辅导员 0.15 团支部书记 0.05
科技辅导员 0.15 工会执委 0.05
       

  6.其他岗位系数

教务员 0.75 计算机网络维护 0.75
报账员 0.75 卫生保健老师 0.75
档案管理员 0.75 图书管理员 0.75
       

7.工作量系数限高(工作量系数计算结果如超过以下标准,依限高标准计算)。

岗位 限高
副职 1.7
中层正职 1.6
中层副职 1.55
班主任 1.5
语、数、英专任教师 1.4
其他专任教师 1.3
其他教师 1.25
非教师岗位 1.1
   

注:专任教师是指每周任课8节及以上者。

  8.教师工作量系数不足1.2,作1.2计算。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的计算

  人员工作量(课时)津贴=基数×工作量系数

  三、分配方法及原则

  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设定系数后,学校工作量(课时)津贴实际需求总量大于区下拨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总量的,不足部分在绩效奖励总量中调整。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篇2:第一学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

  关于对201X~201*学年度

  第一学期辅导员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工作水平,总结学生工作经验,评价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许职院党〔2012〕3号)和《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许职院办〔2006〕21号)文件规定,学院决定对201X~201*学年度第一学期辅导员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辅导员学期量化考核工作由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对象

  全院专、兼职辅导员。

  三、考核步骤

  1.自我评价。辅导员根据其职责要求,结合学期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写出全面的学期工作总结,并在系部全体辅导员会议上述职。

  2.学生评议(占40%)。各系部根据《辅导员工作学生民主测评表》(见附表1),在辅导员分管的学生范围内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不少于1/2)进行民主评议。

  3.日常考核(占40%)。各系部根据《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每月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计分。

  4.组织评议(占20%)。辅导员的组织评议分学院学生处评议和系部评议两部分,评议成绩各按此项成绩的50%计算。学生处评议根据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参加辅导员培训、提交辅导员论文、服务学生和评优评先及学生资助政策把握等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辅导员进行评议;各系部评议根据《辅导员工作测评表》(见附表2)组织相关人员对辅导员进行评议。

  5.学期考核成绩的计算。学生处、各系部在辅导员自我评价、学生评议、日常考核、组织评议的基础上汇总出辅导员学期量化考核成绩。

  四、考核要求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考核,辅导员学期考核成绩将作为按等级发放补助津贴(每生每月1元部分)的依据。

  2.各系部请于201*年1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201X~201*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考核报表》(见附表3)报院学生处。

  附件:1.XX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民主测评表

  2.XX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表

  3.201X~201*学年度第一学期辅导员考核表

  201*年1月3日

篇3:xx希望小学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xx希望小学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一、 工作量系数的设定

  1. 专任教师工作量系数的设定(依据沪教委人[95]第40号“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年级 语数外 音乐、体育、美术 其他学科
一、二年级 15 18 16
三—五年级 13

专任教师工作量系数=(主教课时÷市标+兼教课时÷市标)

  2.管理岗位系数的设定(依据区教育局“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方案”执行。

  校级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课时标准和岗位系数。

职务 任课标准 岗位系数
副职 4—6 0.65
中层正职 5—7 0.6
中层副职 6—8 0.55

管理岗位工作量系数=任教课时÷管理课时标准+超课时÷市标+岗位系数

  注:表中任课课时低限为管理岗位应完成的课时标准;超该标准的课时,以专任教师岗位计算。中层及以上岗位职务的确定以教育局组织部门审核为准。

  3.班主任工作量系数=0.5

  4.教育工作者(不包括班主任)系数=0.2

  5.其他职务系数

职务 系数 职务 系数
教研(学科)组长 0.15 信息主管 0.2
教科室主任 0.25 技术主管 0.2
大队辅导员 0.35 支部委员 0.2
艺术辅导员 0.15 团支部书记 0.05
科技辅导员 0.15 工会执委 0.05
       

  6.其他岗位系数

教务员 0.75 计算机网络维护 0.75
报账员 0.75 卫生保健老师 0.75
档案管理员 0.75 图书管理员 0.75
       

7.工作量系数限高(工作量系数计算结果如超过以下标准,依限高标准计算)。

岗位 限高
副职 1.7
中层正职 1.6
中层副职 1.55
班主任 1.5
语、数、英专任教师 1.4
其他专任教师 1.3
其他教师 1.25
非教师岗位 1.1
   

注:专任教师是指每周任课8节及以上者。

  8.教师工作量系数不足1.2,作1.2计算。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的计算

  人员工作量(课时)津贴=基数×工作量系数

  三、分配方法及原则

  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设定系数后,学校工作量(课时)津贴实际需求总量大于区下拨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总量的,不足部分在绩效奖励总量中调整。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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