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列表 导航

XX城关小学教师评价实施细则

浏览:22672024-09-10

  XX城关小学教师评价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落实有关师资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特制定此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评价原则:

  1、科学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

  2、可行性原则。探索教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方法,做到可测、可行、可比。

  3、持续性原则。评价工作长期的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之中。

  4、发展性原则。为评价对象指明努力方向。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最大限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价特点:

  “多主体、多目的、拼盘式教师评价方案”分为三部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绩。每部分100分,共计300分。

  四、评价内容标准及方法要求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00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对教师的思想、品德、行为提出最基本的要求,按照条款,分别赋分汇总。

  1、育人为本 关爱学生(40分)

  2、团结协作 和谐共事(20分)

  3、遵守校规 注重形象(40分)

  (二)教学工作评价(100分)

  教学评价分两部分:常规教学评价和精品课评比。其评价内容以衡山镇实施细则为准。

  1、常规教学评价(65分):按照“常规教学量化评价表”量化打分,根据检查结果评价组在学年末打分,最后以平均分计算分数。

  2、精品课评比(35分):精品课采取教务处安排和自主申报相结合,全员参与,每学年最少一次,因特殊原因于本学年未上课的,向教务处提供书面说明,经核实后,给予最低分值(32分)

  (三)教学成绩方面(100分)

  1、教师方面(50分)

  第1项(5分):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类课堂实况教学评选获市一、二、三等奖5、4、3分,县一、二、三等奖4、3、2分,镇一、二、三等奖3、2、1分。

  第2项(5分):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论文、课件及信息化评选(或学科研讨会交流论文)获省一、二、三等奖5、4、3分,市一、二、三等奖4、3、2分,县一、二、三等奖3、2、1分,镇一、二、三等奖2、1、0.5分。

  CN刊物5分。

  第3项(5分):参加各类基本功比赛(含教坛新星评选等)一、二、三等奖,省5、4、3分,市4、3、2分,县3、2、1分。

  第4项(5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个人或集体)、奖励,国家5、省4、市3、县2、镇1、校0.5分。

  第5项(5分):积极进修,合格学历2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1.5分,本科学历5分。

  第6项(5分):课题研究或课改实验获上级表彰、奖励,国家5、省4、市3、县2分。

  第7项(5分):满勤5分,事假一周内3分,二周内2分,三周内1分,三周以上0分,每天扣除0.4分。

  第8项(5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合格5分。

  第9项(5分):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上示范课的,省市县镇5、4、3、2分。

  第10项(5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投稿,每刊载一次1分,最高上限5分。

  2、学生方面(50分)

  基础分(45分)辅导(5分)。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下文,学校安排的活动,辅导老师或学生获一、二、三等奖,省5、4、3分,市4、3、2分,县3、2、1分,镇2、1、0.5分。同一类辅导只取一人最高等次。

  暑期由评价组对根据教师本人提供的材料逐人逐项进行打分,经公示后于7月底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中心校,本方案经各办公室审议通过,原教师评价方面的规定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XX县城关小学

篇2: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为了切实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学校科学管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试用稿。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的内容和量分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总分25分)

  根据《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25%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中“政治思想品德”部分的评价结果。

  2、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规定学历或合格学历,同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研活动或学术活动,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能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的任务。本学年内至少开过一次公开课或讲座。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开课或讲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公开课或讲座二次及以上者,从第二次开始加分,校级每次加0.5分,镇级每次加0.8分,市级每次加1分,地级每次加1.5分,省级以上每次加2分。

  ②z市级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获z市级一等奖以上加2分,z市级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镇级获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三等奖0.2;单项比武获奖按1/2标准计分。校教师基本功五项全能比武获全能奖加1分,获全能优胜奖加0.2分,单项一等奖加0.2分,(说明:五项全能此项最多加1分,综合和单项只能选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可累加)。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10分。

  4、履行职责考核(总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担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学科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负有培养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一级及以上教师至少有培养指导一名教师(含实习生)。

  达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级集体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

  ③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及以上领导完成岗位职责的加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25分。

  5、工作成绩考核(总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要求;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及组织教改实验活动,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其担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达到学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课题立项,市级加1分,地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全国级加4分;课题结题,市级加1.5分,地级加2分,省级加2.5分,全国级加4.5分,优秀结题再加一分。参与者四分之一计分,参与多项的只计其中两项。(最高加5分)

  ②自制课件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3、0.1,地级以上加倍记分。以证书等为据,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计分。(最高加2分)

  ③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根据取得成绩多少加分。凭评奖机关或单位(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公布的辅导师文件依据或证书分别记分(非教育部门评奖的按1/3记分)。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地、县级获一等奖分别记5分、3分、2分、1分;获二等奖的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三等奖的分别记2分、1分、0.5分、0.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0.2、0.1分。获奖团体奖的加倍计分(计团体奖后,团体奖中的个人奖不再重复计分),班主任等支持有关教师辅导本班学生出成绩的,可按1/4计分。(最高加5分)

  ④论文,有获奖、发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镇级分别加0.5、0.4、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1.5、1、0.5分,地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3、2、1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4、3、2分;国家级获奖加6分;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加3分,地级发表加2分,县级发表加1分;,同级报纸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按最高一项计分,多人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得该奖项的80%,第二作者得该奖项的60%,第三作者得该奖项的30%。省级交流记2分,地市级交流1.5分,县市级交流1分,乡镇级交流0.5分。科研成果获奖,按论文获奖的1.5倍计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30分。

  二、计分办法

  1、以上量化考核五个要素得分按70%计入总分。

  2、参与评优教师向全体教师述职,全体教师对参与评优教师进行推荐打分,群众推荐打分占总分15%,按推荐人数从多到小排序,分五档,每档差距0.5分。

  3、考核小组对评优教师推荐打分,考核小组推荐打分占总分15%,按推荐人数从多到小排序,分五档,每档差距0.5分。

  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标准是: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和带头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核量化得分90分及以上。

  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正确贯彻执行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差错。考核量化得分70分至89分(含70分)。

  ①当年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②当年应交流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差错。考核量化得分60分至69分(含6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基本合格等次。

  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②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学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及以上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工作中有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师德师风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的;

  ⑤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教学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比较严重违犯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后果的。考核量化得分在59分及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师德师风考核等第为不合格的;

  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

  ④上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学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⑤当年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⑥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错误性质较严重的;

  ⑦当年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三)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1、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4、经单位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四)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对无违法违纪的,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确定等次;

  2、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工作程序

  1、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学校考核组名单,通过本《细则》。

  2、组织教师填写年度考核,提供必要证明,并作自我量分。

  3、参与评优教师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群众推荐打分和考核小组打分。

  4、分组对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并与被考核人逐一核对。

  5、领导在“组长签名栏”签名后,考核表与被考核人见面,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6、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公布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汇总上报。本次年度考核结果将公示。

  五、基本注意事项

  1、本年度内取得的业绩要在考核表的相应栏目中反映出来才可计分;

  2、本《细则》由学校考核组负责解释。

  z实验小学

篇3:XX城关小学教师评价实施细则

  XX城关小学教师评价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落实有关师资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特制定此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评价原则:

  1、科学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

  2、可行性原则。探索教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方法,做到可测、可行、可比。

  3、持续性原则。评价工作长期的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之中。

  4、发展性原则。为评价对象指明努力方向。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最大限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价特点:

  “多主体、多目的、拼盘式教师评价方案”分为三部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绩。每部分100分,共计300分。

  四、评价内容标准及方法要求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00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对教师的思想、品德、行为提出最基本的要求,按照条款,分别赋分汇总。

  1、育人为本 关爱学生(40分)

  2、团结协作 和谐共事(20分)

  3、遵守校规 注重形象(40分)

  (二)教学工作评价(100分)

  教学评价分两部分:常规教学评价和精品课评比。其评价内容以衡山镇实施细则为准。

  1、常规教学评价(65分):按照“常规教学量化评价表”量化打分,根据检查结果评价组在学年末打分,最后以平均分计算分数。

  2、精品课评比(35分):精品课采取教务处安排和自主申报相结合,全员参与,每学年最少一次,因特殊原因于本学年未上课的,向教务处提供书面说明,经核实后,给予最低分值(32分)

  (三)教学成绩方面(100分)

  1、教师方面(50分)

  第1项(5分):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类课堂实况教学评选获市一、二、三等奖5、4、3分,县一、二、三等奖4、3、2分,镇一、二、三等奖3、2、1分。

  第2项(5分):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论文、课件及信息化评选(或学科研讨会交流论文)获省一、二、三等奖5、4、3分,市一、二、三等奖4、3、2分,县一、二、三等奖3、2、1分,镇一、二、三等奖2、1、0.5分。

  CN刊物5分。

  第3项(5分):参加各类基本功比赛(含教坛新星评选等)一、二、三等奖,省5、4、3分,市4、3、2分,县3、2、1分。

  第4项(5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个人或集体)、奖励,国家5、省4、市3、县2、镇1、校0.5分。

  第5项(5分):积极进修,合格学历2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1.5分,本科学历5分。

  第6项(5分):课题研究或课改实验获上级表彰、奖励,国家5、省4、市3、县2分。

  第7项(5分):满勤5分,事假一周内3分,二周内2分,三周内1分,三周以上0分,每天扣除0.4分。

  第8项(5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合格5分。

  第9项(5分):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上示范课的,省市县镇5、4、3、2分。

  第10项(5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投稿,每刊载一次1分,最高上限5分。

  2、学生方面(50分)

  基础分(45分)辅导(5分)。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下文,学校安排的活动,辅导老师或学生获一、二、三等奖,省5、4、3分,市4、3、2分,县3、2、1分,镇2、1、0.5分。同一类辅导只取一人最高等次。

  暑期由评价组对根据教师本人提供的材料逐人逐项进行打分,经公示后于7月底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中心校,本方案经各办公室审议通过,原教师评价方面的规定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XX县城关小学

范文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234范文网 234fw.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