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列表 导航

县特殊教育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浏览:68122024-07-27

  XX县特殊教育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学校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学校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校园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学校宿舍内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学校进行装修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保温材质等, 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5.每年 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学校放假时, 切断学校的非必要电源。

  7.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篇2:SF实验小学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SF实验小学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暴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有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范文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234范文网 234fw.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