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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

浏览:17512024-03-25

  XX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系:

  经研究,现将《XX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XX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

  XX学院

  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XX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

  为了切实消除学生公寓区各种安全隐患,维护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学院学生行政处分条例》和《XX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 树立“珍爱生命,关爱健康,和谐发展”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第一”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能力,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学生必须服从学院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指导,正确使用和维护学院安装的固定用电设施,有责任、有义务制止和检举违章用电用火行为,杜绝违章用电用火。

  第二条 凡在学生公寓区内用电用火有下列行为者,则视为:

  (一) 违章用电:

  1. 在学生公寓区内存放、拥有或使用各种违章电器(包括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热壶、电吹风、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电磁炉、电手焐,电熨斗等);

  2. 未经宿舍管理站批准,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加装插座;

  3. 损毁或私自拆装、挪动学院安装的固定用电设施;

  4. 违反有关安全用电的其他行为。

  (二) 违章用火:

  1. 在学生宿舍区内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灯)、煤油炉(灯)、煤气罐等明火用品;

  2. 在学生宿舍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品;

  3. 在学生公寓房间或公寓区内公共场所焚烧杂物、使用篝火等;

  4. 违反有关安全用火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凡违章用电用火及相关者,除受到下述相应的行政处分外,一律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当年度所获奖项一律撤销或追回。

  1. 凡有以上行为,在学生公寓区内违章用电、违章用火者,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2. 凡违章用电、用火或在学生宿舍区吸烟、乱扔烟头造成安全事故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 凡提供违章电器、明火用品者承担连带责任,与违章者同等处理;

  4. 如宿舍发现违章电器,但该宿舍成员拒不说明所有者和使用者,则该宿舍成员每人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5. 恶意拒绝检查、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6. 违章电器、用火用品一律予以没收。

  第四条 学院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履行义务,对检举、制止违章用电用火行为者,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学院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人员。

  第六条 本规定由XX学院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安全演讲稿:关注安全、杜绝违章、珍爱生命

  【安全演讲稿:关注安全、杜绝违章、珍爱生命】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的**铜矿正如这火热的六月一样,蒸蒸日上、兴旺发达!很荣幸我能有这样的机会参加今天的演讲比赛,我来自于一选厂磨浮车间,名字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关注安全、杜绝违章、珍爱生命》

  在当今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新形势下,安全是一种意识、安全是一种理念、安全是一种思想、安全是一种文化、安全是一种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每天都有人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可是很多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就不要”的错误思想,一直都存在,安全的隐患永远无法消除。

  就是为了争取那么一点点的时间,争取那么一点点的效益,而忽视了安全,违章了指挥,在那一瞬间安全事故就发生了,在****年一选厂磨浮车间连起了三次的工伤事故,第一件事故,是为了争取时间,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检修,自以为聪明能干,不听别人的劝阻,最后飞溅的铁片弹到了自己眼睛发生了安全事故;

  第二件事故,是在****年9月11日使用行车检修设备时没有遵循工作的原则,多人指挥造成了一位20出头的年轻男孩失去了手指;第三件事故,是在****年9月16日打扫现场卫生的过程又发生了一起触电事故,她明明知道这样操作是违章的,她明明知道这样做对她自己是有伤害的,就是没有拒绝违章指挥最后酿造了她不愿意发生事故,造成了脸部和手部大面积的烧伤;这些都是一次次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粗心大意、侥幸心理而造成的,当他们的身躯缓缓倒在地上时,整个天空暗淡无光了。

  沉默的忧伤浸没了每个人的心里,天塌地陷的感觉侵蚀着每个人的内心,那一刻生命显得如此的脆弱。让这些惊心触目的画面变成每个人永远的伤痕和沫不去的阴影,血的代价,血的教训,这种血的震撼还不能震醒我们的安全意识吗?如果今天在坐的每一位朋友,在也不想失去自己身边同伴,不想再让你的家人悲伤,就一定要一丝不苟地遵章守纪,就一定要从严务实地抓安全,一定要从严管理;让我们的每一位员工学会“珍爱生命,关注安全”!

  因为生命不仅属于你自己,也属于你的父母、你的妻儿、你的兄弟姐妹和所有关心你、爱护你的同事和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牢牢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不灭的真理!因为,它是一句充满人间爱意的呼唤,是给孩子的希望,是对妻子的祝福,是白发父母的企盼,更是我们**铜矿稳步发展的保证!

  为了我们的企业,为了我们的家庭,为了我们自己,我们要把安全意识根深蒂固的种在心中,植入脑海。从我们每一个作业人员踏入工作现场的大门,就要时刻提醒自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要牢记在心,虽然我们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可是为什么一出事故,分析的结果就是“违章”。

  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操作规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鲜血教训的经验,每个人都对这些耳熟能详,但为什么最终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总有人认为,安全不出效益,把所有的生产工作摆在首位,忽视了安全,不走任何的工序,不走任何程序,盲目的追求生产,把安全学习和培训当作是现代企业一种走过场的思想。

  但是我们想想,安全就是我们的生命啊!比如说;安全是一个玻璃杯,那么效益就是那杯中的水,如果安全的玻璃杯有裂缝或摔碎,那么在这个玻璃杯中还能继续加水吗?还能得上效益吗?不可能,所以说最大的效益最终是安全与生命。朋友们,同事们不要认为自己很聪明,事故离自己很遥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要认为安全管理太严格,不要不愿意接受约束。

  很多的事故都潜伏的我们五彩缤纷的现实生活中,意想不到的天灾人祸总是在不经意中突然造访,让我们幸福的生活戛然而止。一次侥幸的违章、一次大意的疏忽,对你的回报是血的代价,给你的答案是锥心之痛,留下的不是残缺的肢体,就是死亡。给家庭、企业、社会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如果连家庭都不完整了,那企业和社会还有什么和谐可言呢?安全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负责、对他人生命、对一个家庭、对社会的一种负责。

  为了防止这样不负责任的思想行为,一定要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每一个行动上来。当然做好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为了我们明天生活的美满幸福,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请你时刻牢记安全,安全就是生命和效益,是当今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们身边的小事做起,让安全意识的警钟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常鸣!把安全意识当作指引我们前进的明灯!为了**铜矿的繁荣昌盛,为了**铜矿的未来,我们一走来“关注安全、杜绝违章、珍爱生命”。

篇3: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

  XX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系:

  经研究,现将《XX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XX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

  XX学院

  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XX学院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用火处理规定

  为了切实消除学生公寓区各种安全隐患,维护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学院学生行政处分条例》和《XX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 树立“珍爱生命,关爱健康,和谐发展”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第一”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能力,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学生必须服从学院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指导,正确使用和维护学院安装的固定用电设施,有责任、有义务制止和检举违章用电用火行为,杜绝违章用电用火。

  第二条 凡在学生公寓区内用电用火有下列行为者,则视为:

  (一) 违章用电:

  1. 在学生公寓区内存放、拥有或使用各种违章电器(包括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热壶、电吹风、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电磁炉、电手焐,电熨斗等);

  2. 未经宿舍管理站批准,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加装插座;

  3. 损毁或私自拆装、挪动学院安装的固定用电设施;

  4. 违反有关安全用电的其他行为。

  (二) 违章用火:

  1. 在学生宿舍区内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灯)、煤油炉(灯)、煤气罐等明火用品;

  2. 在学生宿舍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品;

  3. 在学生公寓房间或公寓区内公共场所焚烧杂物、使用篝火等;

  4. 违反有关安全用火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凡违章用电用火及相关者,除受到下述相应的行政处分外,一律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当年度所获奖项一律撤销或追回。

  1. 凡有以上行为,在学生公寓区内违章用电、违章用火者,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2. 凡违章用电、用火或在学生宿舍区吸烟、乱扔烟头造成安全事故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 凡提供违章电器、明火用品者承担连带责任,与违章者同等处理;

  4. 如宿舍发现违章电器,但该宿舍成员拒不说明所有者和使用者,则该宿舍成员每人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5. 恶意拒绝检查、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6. 违章电器、用火用品一律予以没收。

  第四条 学院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履行义务,对检举、制止违章用电用火行为者,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学院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人员。

  第六条 本规定由XX学院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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