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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浏览:50802021-12-12

  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学院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示范和帮带作用,建设人才梯队,提高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指导对象

  1、一年以下高校教学经验的青年教师。

  2、其他经专业学院、教学部及教务处共同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4、原则上由本专业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担任(个别紧俏专业或情况特殊的优秀讲师亦可)。

  三、双方职责

  (一)导师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为高等教育事业献身的理想,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2、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培养措施和目标,在指导期内使青年教师达到较好的教学水平。

  3、通过课堂教学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标准。

  4、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以及承担的教学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及时了解青年教师教学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和指导工作,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适应教学要求、提高授课及指导质量。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3-4次。

  5、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学心得、教研教改论文及专业论文等。

  (二)青年教师职责

  1、积极主动地争取导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在导师带动下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工作态度。

  2、积极配合导师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培养计划和指导措施。

  3、主动与导师沟通,旁听导师教学并做好听课小结,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3-4次。

  4、 主动向导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协助导师答疑、辅导学生作业等。

  5、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单位汇报。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组织、落实、协调、检查等工作。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需要、青年教师的学科专业方向及所授课程与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择优选定导师。

  2、实行青年教师指导目标责任制,由导师和青年教师共同确定指导培养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养措施和预期目标。

  3、青年教师所在单位与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z理工大学z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任务书》,对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记载。

  4、指导培养期原则上定为一学年。

  5、各教学单位应在每学年末召开一次指导工作总结会,对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务处和人力资源处要协同教学单位及导师分析原因,做出是否延长指导等决定。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z理工大学z学院

篇2:中心小学德育质量分析报告(切实做好德育导师制工作)

  中心小学德育质量分析报告(切实做好“德育导师制”工作)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德育导师制”工作开展以来,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德育导师制”在我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全员参与,根据“德育导师制”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指导工作,切实提高教师对德育导师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建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德育处具体落实。在校领导的关怀下,我校初步制定德育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三、多种渠道、双向选择

  1、让有经验的班主任与新班主任结成德育导师组合,优秀班主任发挥经验丰富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创设年轻教师学习的良好条件和外部环境,促进年轻教师迅速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要求,尽快成长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骨干力量,本学年有6对新老班主任结成德育导师组合。

  2、让教师与学生结成德育导师组合,由教师对学生(以所担任教学工作的班级学生为主,教学体育、美术、音乐等可以选择自己平时专业辅导的学生)在思想道德、行为习惯、学业成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问题学生”进行调查了解,初步确定需要结对子进行辅导的学生,其中家庭贫困的、学习困难的、行为有偏差的、家庭教育背景不良的、心理有障碍的为重点受导对象。

  3、邀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做德育专题报告(法制、安全等),同时利用家长会,让有教育经验的家长作交流,从而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共同抓好德育工作的合力。

  四、建立工作制度、编制工作手册

  根据我校实际,我们制定了《三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人手一册,要求导师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制订相关指导计划,认真记载受导学生的基本情况、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要求每月与结对学生至少谈心1次,每月与家长联络不少于1次等,做到谈话、辅导等均有记录。

  目前存在的困惑和求解的问题:

  1、德育导师工作的效果难于体现,有些目标无法评估,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导师制”工作评价体系,进行德育量化管理是当务之急。

  2、如何提高导师德育技巧,提升德育导师素质,实现导师制的长效性是一大难题。

  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1、加强德育导师的培训、提高导师素质是首要问题。

  2、不断完善德育导师的评估体系,提高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

  3、寻求不同方式加强与受导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交流受导学生的信息,更好地取得家长的信任、支持、理解。

  4、创设更多机会到经验丰富的兄弟学校学习和交流。

  总之,少年儿童的德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索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德育新路子,为培养好下一代接班人而不懈努力。

  三中心小学德育处

篇3: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树立全员德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本着加强德育师资力量,强化教师育人功能,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理念,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充分满足学生成长的个性化需求,整合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新局面,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从本学期开始实行德育导师制,特制订三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1、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

  2、实施亲情化和个性化的德育,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一对一”指导,重在过程,动态把握学生的发展轨迹。

  三、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学校行政班子为领导的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1、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组员:z

  2、德育导师队伍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自本学期起试行德育导师制,要求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导师工作,人人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导师队伍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及部分任课教师组成,其中学校领导分到各年级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级:分管领导:z

  二年级:分管领导:z

  三年级:分管领导:z

  四年级:分管领导:z

  五年级:分管领导:z

  六年级:分管领导:z

  四、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要有重点地与部分学生结对,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并对全体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德育导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校德育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德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学期结束时对各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2.德育导师工作职责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

  (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个性特长。

  (4)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

  (5)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工作中的支持。

  (6)与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其他教师随机交流情况与工作经验。

  (7)认真学习有关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辅导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导”的素养,利用谈心、集体活动、家访等形式履行好各项应尽职责。

  (8)德育导师应为学生做好有关成长档案记录,相应做好有关记录。

  五、具体做法及要求:

  1.摸底调查:调查各班需要导师辅导的学生,选择确定受导,尤其是家庭教育有缺失、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

  2.成立辅导小组:每位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指导1-2名学生。

  3.要求:

  (1)德育导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

  (2)导师应认真倾听学生的心声,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3)导师必须做到:

  每周必须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辅导等;每月必须与家长联络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要帮助学生改掉一个不良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养成一种兴趣爱好,要努力改变受导学生的现状。

  要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要尊重学生,依法执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德育导师工作的考核评价:

  1、学校每学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工作薄弱或失误者提出批评。

  2、德育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记入导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三中心小学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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