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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浏览:82442021-12-09

  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实验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坚持持证上岗,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堂。

  二、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帐目日清月洁,定期公布,努力做到收支平衡。

  三、食堂设备、炊具、用具等,由专人保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借出或挪作它用。

  四、不赊欠饭菜,不出售、不外借生食,不代私人加工饭、菜、馍。食堂工作人员来客,按指定量由班长负责出售。

  五、搞好饮食卫生,做到锅台、菜案、面案、机械设备保持干净,炊具、用具定期消毒。地、墙、灶、顶无灰尘,食堂内无鼠、无苍蝇、无蚊虫。

  六、健全粮食、蔬菜、调料、燃料等物品的采购、验收和领用制度。要防火、防盗、防毒,不出售不卫生食品。

  七、按时上下班,病事假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

  八、要妥善保养、及时检修锅灶、冷藏库、锅炉、水、电、液化气管线及其他设备,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食堂卫生工作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必须佩带健康证上岗。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重个人卫生,要勤洗澡、勤理发,不得留长发、留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三、禁止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发生。卖饭、菜时要戴口罩。

  四、不准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吃带皮的瓜果食品。

  五、上班时间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不准穿拖鞋,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六、食堂、餐厅内外要保持整洁。炊具、用具要经常清洗,定时消毒。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法》。

  七、粮、菜务必洗净,方可入锅。剩饭、剩菜必须高温加热后出售,绝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一、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相关规范性文件 及卫生标准,经卫生知识、法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六、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仓库卫生制度

  一、库房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二、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三、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者商品标志,必须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的规定。

  四、入库食品的入库存日期及数量应挂牌标明,并做好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五、肉类、水产等易腐食品应冷藏储藏,做到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冷库(冰箱)应定期除霜。

  六、经常清扫,保持库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餐具消毒制度

  一、须有专(兼)职餐具消毒员。

  二、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独立的餐具洗消场所,购置洗消设施。

  三、采用煮沸法、流动蒸汽消毒法或电子消毒柜等进行餐具消毒。

  四、餐具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药物消毒程序:一洗、二刷、三消、四冲)。

  六、消毒的温度、药物的浓度和消毒时间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七、消毒过的餐具应达到光、洁、涩、干或光洁、无味的感官要求。

  八、有餐具消毒登记计册,对每日消毒情况进行登记。

  粗加工卫生制度

  一、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二、肉类、水产品等食品不落地存放,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三、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四、食品盛器用后应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五、废弃物应置于带盖污物桶内,及时清倒。

  六、加工结束后应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一、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外熟内生。

  三、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四、烘烤食品要受热均匀,使用的填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烧菜、烧煮食品时应用双盘制,生熟分开,防止交*感染。

  六、工作结束后,各种调料碗罐应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扫洗刷干净。

  司务长职责

  在总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学校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合理安排、调配饮管人员的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搞好饮食卫生,不购不售腐烂变质食品,杜***物中毒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成本核算,饭、菜、早点按质量定价,价格合理,帐目日清月洁,定期公布。

  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制止多吃多占和贪污浪费等现象。

  五、实行民主管理,虚心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正确处理师生和炊事人员的关系,努力做好食堂工作。

  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

  炊事班长职责

  炊事班长在司务长的领导下,负责食堂的各项工作:

  一、负责全班人员的工作安排,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负责各岗位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主、副食品的调配和检查。

  三、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执行卫生制度,抓好饮食卫生工作。

  四、严格执行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室内外卫生和个人卫生。

  五、听取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食堂的服务工作。

  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食堂采购人员职责

  一、采购食品前与库管员及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勤进快出,防止积压。

  二、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时,应向当地供货方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查验其卫生质量。

  三、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搀杂使假、感官性状异常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商品标志,不得采购“五无”食品和无中文标识食品。

  食堂保管员职责

  一、食堂入库要验收、登记、编号、挂牌,牌上必须注明食品生产日期、进货日期、保质期限等,食品出库存要做到“先进先出”。

  二、库内不得存入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的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杂物,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亚硝酸盐、洗消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三、食品库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库内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设备。

  四、食品存放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生熟分开。肉类、水产、蛋奶等易腐食品要冷藏。

  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炊事员职责

  一、服从分配、服从管理、努力钻研烹调技术,经常调换饭、菜类品种,使饭菜、早点多样化。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规定要求操作,搞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

  三、自觉执行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公平、公正、平等待人。

  四、坚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爱校如家,坚守岗位,努力工作。

  五、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防火、防盗、防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食堂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篇2: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篇3: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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