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郡四中初中毕业生保送方案
州温四中初中毕业生保送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市直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为使保送生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主任、教研室正副主任、初三段长为组员。
三、推荐原则
1、考生自愿申请,年级段推荐,民主评议与领导决策相结合原则。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原则。
四、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与校纪、班规,品行端正,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良好。
2、具有本校初中学籍并就读满二年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四项测评等第为3A1P及以上,综合素质评定为优良。
4、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按30分计入)等学业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总折算分名列年级段前列。
学习成绩折算分数比例为:
初二(上)各科总分×10%+初二(下)各科总分×15%+初三(上)各科总分×25%+初三(下)(第一、二两次模拟考总分/2)×50%
5、附加分(具体见附加分附表)
特长类加分(最高8分)
特长类加分系列分为:1州温市教育局中考加分项目类;2州温市“三小”加分项目;其余均不加分。
文化课成绩由教务处提供,获奖证书等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推荐名额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今年我校推荐州温中学3名,二高2名。
六、推荐程序
1、5月上旬张榜公布校推荐方案。
2、在册初三学生自愿申请(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重点高中,并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同意。
3、召开申请学生家长会,学习市局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我校初中毕业保送生推荐方案等规定。
4、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确定保送生推荐名单。
5、5月中旬张榜公示推荐学生名单。
6、公示一周后填写保送生推荐表,经校长签字后5月24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招办。
7、被保送录取的学生,6月上旬到高中学校报到,不参加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七、附则
1、如果总分相同,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如果文化课总成绩也相同者,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的单科成绩顺序排名。
2、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送生推荐工作在市教育局和中招办全程监控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z(办公室)、z(教务处)。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州温四中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州温四中
****年州温市第四中学保送生附加分申报表
姓名班级学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加分项目名称 各项得分 各项最高 得分
得分小计
审核部门
附加分1
(最高2分)
最高荣誉称号
附加分2
(最高限5分)
特长发展
说明:
1、以上加分标准详见《****年州温市第四中学保送生推荐实施方案》;加分项目须写清楚年度、级别、项目称号。
2、上述表格请如实填写,上交时间:****年5月11日下午第二节课前由班级统一上交教务处,同时将获奖证明统一附上,以便审核。
3、上报所有加分项目均需要附上原始证书,加分的最后审定与解释权归州温市第四中学校长室。
****年州温市第四中学保送生推荐报名申请表
说明:
1、表格只需填写到签字栏为止;
2、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重点高中,填写好表格上交后不得随意更改;
3、5月12日(周四)晚上家长会后,统一上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办理。
篇2:长郡四中初中毕业生保送方案
州温四中初中毕业生保送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市直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为使保送生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主任、教研室正副主任、初三段长为组员。
三、推荐原则
1、考生自愿申请,年级段推荐,民主评议与领导决策相结合原则。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原则。
四、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与校纪、班规,品行端正,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良好。
2、具有本校初中学籍并就读满二年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四项测评等第为3A1P及以上,综合素质评定为优良。
4、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按30分计入)等学业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总折算分名列年级段前列。
学习成绩折算分数比例为:
初二(上)各科总分×10%+初二(下)各科总分×15%+初三(上)各科总分×25%+初三(下)(第一、二两次模拟考总分/2)×50%
5、附加分(具体见附加分附表)
特长类加分(最高8分)
特长类加分系列分为:1州温市教育局中考加分项目类;2州温市“三小”加分项目;其余均不加分。
文化课成绩由教务处提供,获奖证书等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推荐名额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今年我校推荐州温中学3名,二高2名。
六、推荐程序
1、5月上旬张榜公布校推荐方案。
2、在册初三学生自愿申请(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重点高中,并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同意。
3、召开申请学生家长会,学习市局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我校初中毕业保送生推荐方案等规定。
4、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确定保送生推荐名单。
5、5月中旬张榜公示推荐学生名单。
6、公示一周后填写保送生推荐表,经校长签字后5月24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招办。
7、被保送录取的学生,6月上旬到高中学校报到,不参加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七、附则
1、如果总分相同,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如果文化课总成绩也相同者,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的单科成绩顺序排名。
2、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送生推荐工作在市教育局和中招办全程监控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z(办公室)、z(教务处)。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州温四中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州温四中
****年州温市第四中学保送生附加分申报表
姓名班级学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加分项目名称 各项得分 各项最高 得分
得分小计
审核部门
附加分1
(最高2分)
最高荣誉称号
附加分2
(最高限5分)
特长发展
说明:
1、以上加分标准详见《****年州温市第四中学保送生推荐实施方案》;加分项目须写清楚年度、级别、项目称号。
2、上述表格请如实填写,上交时间:****年5月11日下午第二节课前由班级统一上交教务处,同时将获奖证明统一附上,以便审核。
3、上报所有加分项目均需要附上原始证书,加分的最后审定与解释权归州温市第四中学校长室。
****年州温市第四中学保送生推荐报名申请表
说明:
1、表格只需填写到签字栏为止;
2、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重点高中,填写好表格上交后不得随意更改;
3、5月12日(周四)晚上家长会后,统一上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办理。
篇3: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 [20**]3号)精神,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推动高校整合优质教学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产业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9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试行 “双专业”,是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因材施教,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所采取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更有效地鼓励部分品学兼优、基础扎实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从而优化这些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专业设置
(一)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主要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50号)中确定的商贸业等产业发展的十大技能型紧缺人才领域的相关专业;
(二)今年我院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30个名额)
三、培养计划与修读年限
(一)修读“双专业”的第二专业,其培养计划按照独立设置的培养计划执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可以免修,重点开设专业学科基础课与专业课。
(二)修读第二专业年限一般为两年,其中一年半在校修读,半年顶岗实习。
四、修读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
(二)20**年我院的毕业生且主修专业课程已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
(三)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或不同系别的专业;
五、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要求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初审后,报院领导审定,最后由教务处公布获准修读的学生名单。
六、教学管理
(一)第二专业教学的管理职责分工为:专业所在系部负责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学院负责招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及证书发放等。
(二)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根据所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每学期的开课计划等插班修读,或到该系部单独组织的教学班修读。
(三)第二专业所在系部须建立修读学生的学籍档案(档案形式与我院其它专业相同)。
(四)学生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学分后,即可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选派指导教师后,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五)学生因某种原因要求终止第二专业的学习,应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交退读申请,经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和系部。
(六)学生修读的第一专业与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同(相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课程顶替原则执行:
1.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通课程(实践环节)之间的相互顶替,其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必须相同(相通),而且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必须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否则不能相互顶替;
2.若课程名称、性质、考核方式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课程内容部分相通,课程学分不一致,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可以顶替课程学分少的课程;若课程学分少的课程顶替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则只能申请顶替内容相同(相通)的部分(学分),内容(学分)不同部分必须补修,且要通过课程考核,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3.若课程名称、学分、考核方式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而课程性质不同,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可以相互顶替,且可以顶替任选课,但任选课不能顶替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4.若课程名称、学分、性质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考核方式不同,考试课程可以顶替考查课程,而考查课程不能顶替考试课程;
符合上述要求者,若申请课程免修,可向专业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课程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七)第二专业教学管理的其它方面,按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政策措施
(一)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由我院颁发《z职业技术学院第二专业证书》,并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并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我院对取得“双专业”证书的学生,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二)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助学政策等方面享受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待遇。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分缴纳学费,具体办法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435号)有关学分制收费的规定执行。我院对于在规定修读年限内取得“双专业”的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四)毕业生取得“双专业”学历后,由我院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毕业生生源申报和就业登记。
(五)获得“双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享受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
附:1.z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z职业技术学院 “双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3.z职业技术学院“双专业”报名表
z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