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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浏览:56382021-10-29

  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 [20**]3号)精神,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推动高校整合优质教学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产业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9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试行 “双专业”,是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因材施教,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所采取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更有效地鼓励部分品学兼优、基础扎实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从而优化这些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专业设置

  (一)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主要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50号)中确定的商贸业等产业发展的十大技能型紧缺人才领域的相关专业;

  (二)今年我院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30个名额)

  三、培养计划与修读年限

  (一)修读“双专业”的第二专业,其培养计划按照独立设置的培养计划执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可以免修,重点开设专业学科基础课与专业课。

  (二)修读第二专业年限一般为两年,其中一年半在校修读,半年顶岗实习。

  四、修读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

  (二)20**年我院的毕业生且主修专业课程已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

  (三)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或不同系别的专业;

  五、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要求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初审后,报院领导审定,最后由教务处公布获准修读的学生名单。

  六、教学管理

  (一)第二专业教学的管理职责分工为:专业所在系部负责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学院负责招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及证书发放等。

  (二)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根据所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每学期的开课计划等插班修读,或到该系部单独组织的教学班修读。

  (三)第二专业所在系部须建立修读学生的学籍档案(档案形式与我院其它专业相同)。

  (四)学生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学分后,即可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选派指导教师后,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五)学生因某种原因要求终止第二专业的学习,应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交退读申请,经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和系部。

  (六)学生修读的第一专业与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同(相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课程顶替原则执行:

  1.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通课程(实践环节)之间的相互顶替,其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必须相同(相通),而且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必须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否则不能相互顶替;

  2.若课程名称、性质、考核方式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课程内容部分相通,课程学分不一致,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可以顶替课程学分少的课程;若课程学分少的课程顶替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则只能申请顶替内容相同(相通)的部分(学分),内容(学分)不同部分必须补修,且要通过课程考核,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3.若课程名称、学分、考核方式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而课程性质不同,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可以相互顶替,且可以顶替任选课,但任选课不能顶替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4.若课程名称、学分、性质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考核方式不同,考试课程可以顶替考查课程,而考查课程不能顶替考试课程;

  符合上述要求者,若申请课程免修,可向专业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课程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七)第二专业教学管理的其它方面,按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政策措施

  (一)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由我院颁发《z职业技术学院第二专业证书》,并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并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我院对取得“双专业”证书的学生,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二)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助学政策等方面享受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待遇。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分缴纳学费,具体办法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435号)有关学分制收费的规定执行。我院对于在规定修读年限内取得“双专业”的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四)毕业生取得“双专业”学历后,由我院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毕业生生源申报和就业登记。

  (五)获得“双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享受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

  附:1.z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z职业技术学院 “双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3.z职业技术学院“双专业”报名表

  z职业技术学院

篇2: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 [20**]3号)精神,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推动高校整合优质教学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产业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9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试行 “双专业”,是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因材施教,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所采取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更有效地鼓励部分品学兼优、基础扎实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从而优化这些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专业设置

  (一)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主要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50号)中确定的商贸业等产业发展的十大技能型紧缺人才领域的相关专业;

  (二)今年我院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30个名额)

  三、培养计划与修读年限

  (一)修读“双专业”的第二专业,其培养计划按照独立设置的培养计划执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可以免修,重点开设专业学科基础课与专业课。

  (二)修读第二专业年限一般为两年,其中一年半在校修读,半年顶岗实习。

  四、修读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

  (二)20**年我院的毕业生且主修专业课程已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

  (三)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或不同系别的专业;

  五、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要求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初审后,报院领导审定,最后由教务处公布获准修读的学生名单。

  六、教学管理

  (一)第二专业教学的管理职责分工为:专业所在系部负责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学院负责招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及证书发放等。

  (二)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根据所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每学期的开课计划等插班修读,或到该系部单独组织的教学班修读。

  (三)第二专业所在系部须建立修读学生的学籍档案(档案形式与我院其它专业相同)。

  (四)学生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学分后,即可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选派指导教师后,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五)学生因某种原因要求终止第二专业的学习,应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交退读申请,经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和系部。

  (六)学生修读的第一专业与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同(相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课程顶替原则执行:

  1.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通课程(实践环节)之间的相互顶替,其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必须相同(相通),而且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必须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否则不能相互顶替;

  2.若课程名称、性质、考核方式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课程内容部分相通,课程学分不一致,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可以顶替课程学分少的课程;若课程学分少的课程顶替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则只能申请顶替内容相同(相通)的部分(学分),内容(学分)不同部分必须补修,且要通过课程考核,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3.若课程名称、学分、考核方式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而课程性质不同,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可以相互顶替,且可以顶替任选课,但任选课不能顶替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4.若课程名称、学分、性质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考核方式不同,考试课程可以顶替考查课程,而考查课程不能顶替考试课程;

  符合上述要求者,若申请课程免修,可向专业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课程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七)第二专业教学管理的其它方面,按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政策措施

  (一)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由我院颁发《z职业技术学院第二专业证书》,并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并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我院对取得“双专业”证书的学生,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二)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助学政策等方面享受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待遇。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分缴纳学费,具体办法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435号)有关学分制收费的规定执行。我院对于在规定修读年限内取得“双专业”的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四)毕业生取得“双专业”学历后,由我院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毕业生生源申报和就业登记。

  (五)获得“双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享受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

  附:1.z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z职业技术学院 “双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3.z职业技术学院“双专业”报名表

  z职业技术学院

篇3:校园垃圾分类全年实施方案

  校园垃圾分类全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

  垃圾分类关系到广大人民的生活环境,关系到资源的节约利用,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为加强我校学生对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提高学校垃圾分类的效率。本年度学校通过宣传教育和实际行动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养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习惯。学校通过建立垃圾分类系统、引入垃圾分类技术设备等方式,提高学校垃圾分类的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实施方案

  (一)宣传教育

  在校内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包括课堂教学、校园宣传栏等。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呼吁每位同学付诸行动,为保护环境尽一份力。

  1.课堂教学

  在课堂上,老师可以利用课堂时间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讲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激发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究的学习精神,同时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2.校园宣传

  在校园内设置宣传栏,发布垃圾分类相关的宣传内容,如海报、图片、宣传单等。让学生了解保护校园环境对于学习生活的重要意义,了解校园环境的现状,树立环保意识,为环保做贡献。

  3.社团活动

  把环保知识、生态知识通过竞答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学生参与环保的意识。利用环保社团组织相关活动,如垃圾分类宣传比赛、环保日活动等,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的关注度。

  4.媒体宣传

  利用校园媒体,如电视台、校广播站、电子班牌等,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

  5.其他方式

  通过其他方式,如讲座、培训等,加强学生对垃圾分类的认识。

  (二)建立分类系统

  在校园内建立固定的垃圾分类站,并制定分类标准。引导大家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标准进行投放。

  1.建站分类

  在校园内设置固定的垃圾分类站,方便学生将垃圾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制定标准

  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标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等分类标准。

  3.设置标识

  在垃圾分类站内设置清晰明了的标识,以便学生了解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4.定期清理

  定期对垃圾分类站进行清理,维护垃圾分类环境的整洁。

  5.监督管理

  定期对垃圾分类站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正常进行。

  (三)奖惩制度

  对垃圾分类不规范的班级和个人进行适当的奖惩。并根据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在学校内部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通过有效的教育与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的自律性。

  1.奖励机制

  对垃圾分类规范、分类效率高的班级和个人进行奖励,如表彰优秀班级、个人、给予奖励等。使学生树立资源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养成垃圾分类减量的习惯。

  2.惩罚机制

  对垃圾分类不规范、效率低的班级和个人进行惩罚,如通报批评、降低班级评价等。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爱护校园环境的意识。

  3.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学校垃圾分类的效果,并对不达标的班级和个人进行教导。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使学生的管理更加高效、系统化。

  4.监督检查

  定期对学校垃圾分类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班级老师进行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教育提醒

  对垃圾分类不规范的班级和个人进行教育提醒,提高垃圾分类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持续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技术支持

  引入垃圾分类相关的技术设备,提高分类效率。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运用数字化管理模式,对垃圾分类各个环节进行智能化管理。

  1.设备配置

  配备专业的垃圾分类设备,如垃圾分类机、回收箱等。

  2.技术培训

  对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垃圾分类的效率。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各班级、处室、宿舍、食堂等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

  3.技术研发

  不断研发垃圾分类技术,提高分类效率。

  4.技术改进

  不断改进垃圾分类设备,保证分类效率。落实垃圾处理措施,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全员参与

  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垃圾分类,落实责任。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动员教育

  通过课堂教育、校园宣传等渠道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垃圾分类。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教工会、学校网站、班级黑板报、电子班牌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垃圾分类教育。

  2.责任制定

  明确各部门、各班级的责任,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3.组织活动

  组织各类环保活动,如环保日、环保周等,提高全校师生对垃圾分类的重视。

  4.发放工具

  发放分类工具,如分类袋、扫帚、拖把等,方便学生和教师进行垃圾分类。

  5.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对不规范的班级进行整改。

  三、实施细则

  (一)月度检查

  每月进行一次校园环视,评估分类效果,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不定期对各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点评。

  1.组织评估

  组建一个由校园环保部门或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负责评估垃圾分类的效果。

  2.记录数据

  评估小组每月对校园内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分类效率、分类质量等。

  3.分析数据

  评估小组对每月的记录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垃圾分类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及时调整

  如果评估结果显示垃圾分类效果不理想,评估小组可以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建议,并与相关部门协商进行必要的调整。

  5.公布结果

  评估小组可以将评估结果公布在校内,以增加学生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

  (二)定期宣传

  每学期举办一次环保宣传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自觉劳动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确定时间

  确定每学期举办活动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活动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

  2.组织筹备

  建立垃圾分类组委会,确定活动内容,负责人,组织人员等。

  3.宣传推广

  向全校师生宣传活动,提高活动的知名度。

  4.组织活动

  根据计划安排,组织宣传活动,包括垃圾分类的宣讲、演示等。

  5.评估效果

  评估活动的效果,以便在今后的活动中做出必要的改进。

  6.记录档案

  对活动进行详细记录,为今后的参考和评估提供依据。

  (三)组织表彰

  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表彰,是凝聚人心、展示学校形象、提高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1.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学校垃圾分类的效果,并统计各个班级的分类情况。

  2.制定准则

  制定评比的标准和评分细则,可以考虑垃圾分类的效率、准确率、遵从性等方面。

  3.确定表彰

  对各个班级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评比,确定表彰的班级。

  4.举办仪式

  举办表彰仪式,对获奖的班级进行表彰,激励其他班级效仿。

  5.评选宣传

  发布评比结果,向全校师生宣传。

  四、总结

  校园垃圾分类意义重大,对社会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垃圾分类工作需要人人参与,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让我们共同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互相影响,互相督促,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环保的一中校园环境。

  **学校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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