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小学实验室使用制度
浦南小学实验室使用制度
一、对学生的要求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活动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
2.做实验前,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3.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
4.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因不按规程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7.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理仪器设备,关闭水源电源。
二、对教师的要求
1.实验课教师应当在实验前讲清实验操作要领;实验中要加强指导,随时注意学生实验动向,规范实验操作流程。
2.实验课结束时,负责打扫、清理实验室现场,关好水电、门窗,注意仪器管理,填写好实验情况记录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3.实验室责任人负责每日实验课后的检查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和硬件设施的完好;每月彻底清理打扫实验室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
4.处罚:因实验课教师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一律照价赔偿,并扣“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分10分;因实验室责任人工作失误造成仪器或其他硬件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并扣“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分10分。
浦南小学校长室
篇2:MW中学实验室教学仪器使用制度
茂吴中学实验室教学仪器使用制度
一、各任课教师需做演示实验,要提前一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仪器使用前双方协同检查调试,使用的器材,任课老师要填写登记表,出室有记录,用毕及时交回,归还有清点,有记录,便于追查责任。
二、开学初任课教师预先分好分组实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上课时,组别和座次固定,明确实验纪律,确保良好的课堂秩序。
三、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分组实验,要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并主动配合共同准备。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点,仪器如有损坏、丢失,要如实记录,酌情处理。
四、安全使用仪器设备,杜绝盲目操作,确保师生安全。
五、学生在实验中丢失仪器、非正常损坏仪器和设施、设备,任课教师要负责追查责任,责成当事人负责赔偿。
六、教师使用仪器如有损坏,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如属贵重或精密仪器,应写专题报告请示领导处理,处理结果要报教务处备案。
七、教师使用仪器,必须熟知仪器的构造、原理,了解使用注意事项,严禁盲目操作或随意拆卸。
八、药品的领取、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剧毒药品领用时,要详细记录,如有剩余要及时收回。废液要妥善处理。对于非正常操作造成物资积压浪费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因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要追究管理人员与使用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篇3:晶华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华晶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一、危险药品的保管
1、所有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均应单独保存于地下室或简易地库中。检查或取用时,切勿碰撞。各种氧化剂严禁与有机物及其它可燃物放在一起。
2、药品室和准备室内,不能存放大量的危险药品。少量或分装的易燃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金属钾、钠必须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容器中的煤油如果挥发要及时补充;一旦发生燃烧现象,应用沙子或石棉布扑灭。
4、黄磷(白磷)应存放在盛水瓶中,并将瓶子放在金属桶或密封的塑料袋中。
5、汞如散落在地下,应立即用硫粉、锌粉或三氯化铁溶液清除。
6、液溴必须密封后在金属罐内,外用塑料袋封闭。
二、危险药品的使用
1、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或使用易爆药品时,要减少药品用量,或使用低浓度的溶液,要做好个人防护。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它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如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
3、切割白磷应在水中进行。
4、使用有毒药品后,仪器和工作台应认真清洗干净。手、脸及可能沾毒的部分应多次用水洗净。工作服、手套等应及时更换洗净。
5、易挥发危险药品的取用,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用有机溶剂洗手或擦衣服上的油污等。
6、用过的危险药品及其溶剂,不得倒入下水道或水池中,应设法回收或进行化学处理。
7、使用危险药品,必须认真填写危险药品支领单,除教学用外,其它用途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登记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