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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中学励志之星评选办法

浏览:89992022-07-18

  戍上中学“励志之星”评选办法

  一、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挖掘自身的潜力,励志奋发学习。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让更多的学生找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星”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地发展,最终达到成才的目的。

  二、主题

  “励志、赏识、关注”。励志使人进步,赏识使人自信,关注使人成功,以励志教育来关注与赏识每一位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在励志方面,事迹突出。

  具备自信,自律,自强的品质。平时,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重他人,宽厚豁达;当身处逆境时,具有坚忍不拔意志、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具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克服生活和学习中的各种困难。

  2、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

  3、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突出。

  4、热爱劳动,勤俭朴素,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值日认真负责,有较多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

  四、“励志之星”评选方法

  1、学生自荐与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励志格言。(学生自荐的,直接将材料上交政教处叶信望老师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班级班主任和班干部组织进行评选,将侯选人推荐到政教处,最后由学校评审小组审核。

  3、“励志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侯选人数由评审小组下达到各班级。

  五、“励志之星”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各班主任

  六、“励志之星”的奖励办法

  评上励志之星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等媒体中公布;并作为以后评选区、市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七、“励志之星”名额分配

  各班级推荐“励志之星”1人,学生会等社团推荐1人,学生自荐2人。

  请各班级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将评选结果于9月16日以前报政教处(七年级可推迟到10月15日)。已是励志之星的同学不参加本次评选。

  此方案的解释权归政教处,由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2:南兴中学励志之星评选办法

  戍上中学“励志之星”评选办法

  一、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挖掘自身的潜力,励志奋发学习。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让更多的学生找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星”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地发展,最终达到成才的目的。

  二、主题

  “励志、赏识、关注”。励志使人进步,赏识使人自信,关注使人成功,以励志教育来关注与赏识每一位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在励志方面,事迹突出。

  具备自信,自律,自强的品质。平时,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重他人,宽厚豁达;当身处逆境时,具有坚忍不拔意志、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具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克服生活和学习中的各种困难。

  2、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

  3、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突出。

  4、热爱劳动,勤俭朴素,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值日认真负责,有较多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

  四、“励志之星”评选方法

  1、学生自荐与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励志格言。(学生自荐的,直接将材料上交政教处叶信望老师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班级班主任和班干部组织进行评选,将侯选人推荐到政教处,最后由学校评审小组审核。

  3、“励志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侯选人数由评审小组下达到各班级。

  五、“励志之星”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各班主任

  六、“励志之星”的奖励办法

  评上励志之星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等媒体中公布;并作为以后评选区、市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七、“励志之星”名额分配

  各班级推荐“励志之星”1人,学生会等社团推荐1人,学生自荐2人。

  请各班级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将评选结果于9月16日以前报政教处(七年级可推迟到10月15日)。已是励志之星的同学不参加本次评选。

  此方案的解释权归政教处,由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3:整合培训项目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整合培训项目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先进、表彰优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对象:所有参训学员。

  (二)名额:优秀学员评选比例占参训学员数的 15%。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有关项目实施的各类材料,及时登陆个人空间,完善个人资料,进行自主选学。

  (二)认真学习网络课程,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时间。

  (三)积极参与各类教师工作坊活动,互动交流热情高、数量多、质量好,能引起参训教师的共鸣。

  (四)认真及时的提交学科作业且成绩良好以上,积极参与作业互评。

  (五)积极撰写研修计划和总结,真实客观的记录研修心得。

  (六)积极参与区域研修和校本研修活动,提交高质量的线下活动鉴定表和线下活动资源,为生成性资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七)及时关注并热心参与项目办开展的各类网上活动。

  四、评选程序和表彰

  培训结束后,由各班级辅导者根据平台数据和平时活动记录,按照优秀比率推荐优秀学员名单,报项目执行办公室审定。经审核确定的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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