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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初中竞争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实施方案

浏览:54152022-06-19

  州胶实验初中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53号)和《关于做好20**年度州胶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胶教体通〔20**〕32号)要求,现就我校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组织机构

  1.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学校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工作。根据推荐委员会对参加职务资格评审教师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研究决定推荐参加评审的教师。

  2.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委员会(一线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

  组长:z

  成员:z

  职责:推荐委员会要严守纪律,遵循程序步骤,按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竞聘工作方案,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推荐结果经得起广大教师的质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3. 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对学校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进行“无缝隙”全程监督。

  二、申报范围

  学校正式在编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须是与学校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三)因组织原因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原则上按在岗对待。20**年7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事、劳动关系转移至新岗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原则上不申报副高、一级教师职务。

  四、竞聘程序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和能力,严格评审工作程序,基本程序如下:

  公布岗位。学校根据人社局审批的岗位限额,公布中、高级职称评审人数。

  个人申报。参评者根据评审条件和岗位设置情况向校推荐委员会提出参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审查、量化积分及公示。推荐委员会对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参评条件人员按岗位类别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委员会根据《州胶市初级实验中学20**年竞争推荐晋升副高、一级教师职务工作量化积分办法》和参评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书材料逐一对其量化积分,对参评同一职称级别人员的量化积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成绩择优推荐。评审过程中,根据岗位职数和参评人员申报情况,推荐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人员。

  推荐前公示。推荐结果确定后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有异议者,书面告知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其进行复议。

  组织被推荐教师填写相关材料、表格。

  五、投诉与申诉

  参评者提出的投诉与申诉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受理、调查和处理。

  六、本校拟推荐副高、一级教师岗位数

  根据州胶市人社局对我校岗位核准情况,如实公布副高、一级教师职务资格推荐限额。

  七、20**年竞争推荐晋升副高、一级教师职务量化积分办法

  根据上级人事改革和职称评审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参照市教体局的指导性意见和兄弟学校得成功做法,我校对竞争推荐晋升副高、一级教师职务的量化积分办法做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凡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申报晋升副高、一级教师职务,在具备上级相关推荐评审政策规定的条件下,通过竞争推荐,按下列量化标准进行积分,视其本校限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市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

  一、学历任职年限

  1.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

  晋升副高级教师职务。研究生毕业每年计7分,本科毕业每年计5分,专科毕业每年计4分,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每年计3分。

  晋升一级教师职务,研究生毕业每年计12分,本科毕业每年计10分,专科毕业每年计8分,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每年计6分。

  取得硕士学位加3分、学士学位加2分,本科后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加2.5分,此项按最高计分不累计加分。

  2.任职年限:超过晋升相应职务任职年限者,每增加一年加1分。

  3.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并按规定兼课满工作量的每满一年加1分;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内的每满一年加1分,满5年及5年以上的每年加1.2分;担任教研组长或八人(含)以上备课组长的每满一年计0.3分;担任其它备课组长的每满一年计0.2分;同一年因职务变动就低加分。此项不重复加分,但不同时段可累计加分。所担任的职务以公布为准。

  4.对教龄满30年,现仍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且成绩良好以上者加5分。

  二、工作业绩

  1.师德评议。申报人员述职后,经教代会代表民主投票评议,优秀者计5分,良好者计3分,合格者计2分,不合者不予推荐。

  2.年度任职考核:优秀等次计45分,合格等次计40分,按近五年任职考核的平均值计分。

  3.任现职以来,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支教活动,支教教师期满,并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满一年州胶市内的计0.5分,省内的计1分,省外的计1.5分,此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

  4.说课评估。申报人员须进行说课评估,由学校成立说课评审小组,制定说课评价标准与办法并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说课合格以上者作为竞争推荐评审的必要条件,不参与说课及说课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推荐评审。

  三、荣誉称号、论文著作、公开课等

  1.任现职以来,受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地)级加6分,县(市)级加4分。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荣誉称号,按降低一级加分,县(市)级的加2分。任现职期间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2.任现职以来,出示的公开课、示范课,省级加4分,市(地)级加3分,县级加1分;出示青岛市级研究课、名师开放课、城乡交流课计0.5分,各级教研部门评选的优质课,获一等奖者在相应级别的公开课基础上加0.5分,获二等奖者按同级别公开课加分;获三等奖者按同级别公开课减半加分;说课比赛和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参照相应级别公开课减半加分;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微课等录像课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5分,地市级加0.3分,州胶市级加0.2分,二等奖减半加分,三等奖不加分。任现职期间举行多次以上课型或多次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8分。

  3.任现职以来,经推荐委员会确认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省级及以上每篇加3分,市(地)级加2分,县(市)级加1分,只第一作者加分。多篇论文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5分。

  4.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专着(依据百度百科解释、确定),担任主编加1分,担任副主编加0.5分,担任编委加0.3分。不同著作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1.5分。

  5.任现职以来,立项课题研究,承担州胶市级课题并结题计0.3分;承担青岛市级以上课题并结题计0.5分,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2分。

  6.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程方案规定科目的竞赛获指导教师奖,须与申报学科相近或一致,省级及以上加1.5分,青岛市级加1分,州胶市级加0.5分;同一年度同类竞赛按最高层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3分。

  7.任现职以来,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并结业的,省级以上加1.5分,市(地)级加1分,县级加0.5分。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8.继续教育证书近两年平均得分24---34分加2分,35分以上加3分。

  以上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20分。

  四、几点说明

  1.任职年限:晋升副高级教师职务需任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晋升一级教师职务需任二级教师职务满四年。

  2.规定学历:初中教师应达专科以上学历。学历必须为国民教育序列的(包括统招、自考、成教以及电大的开放式教育)。

  3.教育主管部门:指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专业工作年限:指在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教龄:指在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

  5.重要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核心期刊。论着要有国家统一出版号。发表论文著作内容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且为第一作者。

  6. 综合荣誉称号:市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称号(含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州胶名师和首席班主任,与人事等部门联合表彰的有正式文件规定的也可认定)。山东省远程研修优秀学员作为州胶市单项荣誉处理。

  7.在量化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推荐(时间具体到有效材料的年月日):(1)教龄长者优先;(2)任职年限长者优先;(3)工作年限长者优先;(4)学历高者优先;(5)年度考核项得分高者优先;(6)荣誉项得分高者优先;(7)年龄长者优先。

  附件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时间流程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建立机构(9月14日至9月17日)

  1.参加教体局职称工作会议。

  2.组织建立职称评审推荐机构。

  (1)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并明确职责。

  (2)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一般7-9人,一线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并明确职责。

  (3)成立职称评审推荐监督小组(3-5人,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全程监督。

  第二阶段:制订、审核、通过《竞聘实施方案》(9月18日-22日)

  1.制订学校《竞聘实施方案》(在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竞聘委员会起草并反复讨论、修改)。

  2.召开教代会,《方案》起草人对其进行说明,《方案》通过后进行认同签字。

  第三阶段:组织职称评审推荐(9月23日至28日)

  1公布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拟推荐名额数。

  2.个人申报。

  3.资格审查、考核、积分等。对符合条件在参评人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4.推荐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岗位拟推荐人员。

  5.对岗位拟推荐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组织填写相关材料(10月7日至10月8日)

  1.通知被推荐人员

  2.组织填写相关表格、材料。

  3.上交材料

  4.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总结。

  附件二: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规定及补充说明

  1.根据《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和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提高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和发挥指导、带动作用的评价比重,不断强化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评价使用机制,广泛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制定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方案要经学校职工代表大会85%以上人员同意方可实施。

  2. 单位组织推荐时,要严格把握标准条件,严格遵循程序步骤,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的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推荐结果经得起广大教师的质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3.关于到农村支教问题。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资格。

  城镇中小学(幼儿园)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教师(年龄计算截止至20**年12月31日)申报晋升副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4.关于说课评估问题。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人员须进行说课评估,说课评估成绩作为评审推荐依据之一,在本次推荐中有效。说课评估工作由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报名参评人员的说课或讲课进行评价,按一定成绩计入量化积分。

  5.要严格执行评审推荐的政策、程序和纪律,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严格控制申报人员范围,严禁不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教师职务资格。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重视民主监督,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9号),对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五年内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有关组织和个人擅自扩大评聘范围,把关不严,甚至为申报人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对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附件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

  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2.教学业务精通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3)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3.教研能力较强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示范学习。

  4.指导培养教师成效明显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四)二、三级教师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学生进步。

  2.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能正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准确,课程设计合理。

  4.能够规范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方法,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作业设计切合授课内容,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学科知识,教学效果较好,能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四)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篇2:胶州初中竞争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实施方案

  州胶实验初中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53号)和《关于做好20**年度州胶市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胶教体通〔20**〕32号)要求,现就我校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组织机构

  1.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学校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工作。根据推荐委员会对参加职务资格评审教师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研究决定推荐参加评审的教师。

  2.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委员会(一线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

  组长:z

  成员:z

  职责:推荐委员会要严守纪律,遵循程序步骤,按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竞聘工作方案,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推荐结果经得起广大教师的质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3. 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对学校竞争推荐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进行“无缝隙”全程监督。

  二、申报范围

  学校正式在编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须是与学校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三)因组织原因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原则上按在岗对待。20**年7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事、劳动关系转移至新岗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原则上不申报副高、一级教师职务。

  四、竞聘程序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和能力,严格评审工作程序,基本程序如下:

  公布岗位。学校根据人社局审批的岗位限额,公布中、高级职称评审人数。

  个人申报。参评者根据评审条件和岗位设置情况向校推荐委员会提出参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审查、量化积分及公示。推荐委员会对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参评条件人员按岗位类别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委员会根据《州胶市初级实验中学20**年竞争推荐晋升副高、一级教师职务工作量化积分办法》和参评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书材料逐一对其量化积分,对参评同一职称级别人员的量化积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成绩择优推荐。评审过程中,根据岗位职数和参评人员申报情况,推荐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人员。

  推荐前公示。推荐结果确定后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有异议者,书面告知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其进行复议。

  组织被推荐教师填写相关材料、表格。

  五、投诉与申诉

  参评者提出的投诉与申诉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受理、调查和处理。

  六、本校拟推荐副高、一级教师岗位数

  根据州胶市人社局对我校岗位核准情况,如实公布副高、一级教师职务资格推荐限额。

  七、20**年竞争推荐晋升副高、一级教师职务量化积分办法

  根据上级人事改革和职称评审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参照市教体局的指导性意见和兄弟学校得成功做法,我校对竞争推荐晋升副高、一级教师职务的量化积分办法做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凡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申报晋升副高、一级教师职务,在具备上级相关推荐评审政策规定的条件下,通过竞争推荐,按下列量化标准进行积分,视其本校限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市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

  一、学历任职年限

  1.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

  晋升副高级教师职务。研究生毕业每年计7分,本科毕业每年计5分,专科毕业每年计4分,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每年计3分。

  晋升一级教师职务,研究生毕业每年计12分,本科毕业每年计10分,专科毕业每年计8分,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每年计6分。

  取得硕士学位加3分、学士学位加2分,本科后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加2.5分,此项按最高计分不累计加分。

  2.任职年限:超过晋升相应职务任职年限者,每增加一年加1分。

  3.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并按规定兼课满工作量的每满一年加1分;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内的每满一年加1分,满5年及5年以上的每年加1.2分;担任教研组长或八人(含)以上备课组长的每满一年计0.3分;担任其它备课组长的每满一年计0.2分;同一年因职务变动就低加分。此项不重复加分,但不同时段可累计加分。所担任的职务以公布为准。

  4.对教龄满30年,现仍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且成绩良好以上者加5分。

  二、工作业绩

  1.师德评议。申报人员述职后,经教代会代表民主投票评议,优秀者计5分,良好者计3分,合格者计2分,不合者不予推荐。

  2.年度任职考核:优秀等次计45分,合格等次计40分,按近五年任职考核的平均值计分。

  3.任现职以来,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支教活动,支教教师期满,并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满一年州胶市内的计0.5分,省内的计1分,省外的计1.5分,此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

  4.说课评估。申报人员须进行说课评估,由学校成立说课评审小组,制定说课评价标准与办法并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说课合格以上者作为竞争推荐评审的必要条件,不参与说课及说课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推荐评审。

  三、荣誉称号、论文著作、公开课等

  1.任现职以来,受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地)级加6分,县(市)级加4分。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荣誉称号,按降低一级加分,县(市)级的加2分。任现职期间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2.任现职以来,出示的公开课、示范课,省级加4分,市(地)级加3分,县级加1分;出示青岛市级研究课、名师开放课、城乡交流课计0.5分,各级教研部门评选的优质课,获一等奖者在相应级别的公开课基础上加0.5分,获二等奖者按同级别公开课加分;获三等奖者按同级别公开课减半加分;说课比赛和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参照相应级别公开课减半加分;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微课等录像课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5分,地市级加0.3分,州胶市级加0.2分,二等奖减半加分,三等奖不加分。任现职期间举行多次以上课型或多次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8分。

  3.任现职以来,经推荐委员会确认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省级及以上每篇加3分,市(地)级加2分,县(市)级加1分,只第一作者加分。多篇论文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5分。

  4.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专着(依据百度百科解释、确定),担任主编加1分,担任副主编加0.5分,担任编委加0.3分。不同著作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1.5分。

  5.任现职以来,立项课题研究,承担州胶市级课题并结题计0.3分;承担青岛市级以上课题并结题计0.5分,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2分。

  6.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程方案规定科目的竞赛获指导教师奖,须与申报学科相近或一致,省级及以上加1.5分,青岛市级加1分,州胶市级加0.5分;同一年度同类竞赛按最高层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3分。

  7.任现职以来,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并结业的,省级以上加1.5分,市(地)级加1分,县级加0.5分。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8.继续教育证书近两年平均得分24---34分加2分,35分以上加3分。

  以上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20分。

  四、几点说明

  1.任职年限:晋升副高级教师职务需任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晋升一级教师职务需任二级教师职务满四年。

  2.规定学历:初中教师应达专科以上学历。学历必须为国民教育序列的(包括统招、自考、成教以及电大的开放式教育)。

  3.教育主管部门:指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专业工作年限:指在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教龄:指在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

  5.重要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核心期刊。论着要有国家统一出版号。发表论文著作内容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且为第一作者。

  6. 综合荣誉称号:市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称号(含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州胶名师和首席班主任,与人事等部门联合表彰的有正式文件规定的也可认定)。山东省远程研修优秀学员作为州胶市单项荣誉处理。

  7.在量化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推荐(时间具体到有效材料的年月日):(1)教龄长者优先;(2)任职年限长者优先;(3)工作年限长者优先;(4)学历高者优先;(5)年度考核项得分高者优先;(6)荣誉项得分高者优先;(7)年龄长者优先。

  附件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时间流程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建立机构(9月14日至9月17日)

  1.参加教体局职称工作会议。

  2.组织建立职称评审推荐机构。

  (1)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并明确职责。

  (2)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一般7-9人,一线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并明确职责。

  (3)成立职称评审推荐监督小组(3-5人,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全程监督。

  第二阶段:制订、审核、通过《竞聘实施方案》(9月18日-22日)

  1.制订学校《竞聘实施方案》(在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竞聘委员会起草并反复讨论、修改)。

  2.召开教代会,《方案》起草人对其进行说明,《方案》通过后进行认同签字。

  第三阶段:组织职称评审推荐(9月23日至28日)

  1公布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拟推荐名额数。

  2.个人申报。

  3.资格审查、考核、积分等。对符合条件在参评人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4.推荐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岗位拟推荐人员。

  5.对岗位拟推荐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组织填写相关材料(10月7日至10月8日)

  1.通知被推荐人员

  2.组织填写相关表格、材料。

  3.上交材料

  4.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总结。

  附件二: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规定及补充说明

  1.根据《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和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提高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和发挥指导、带动作用的评价比重,不断强化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评价使用机制,广泛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制定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方案要经学校职工代表大会85%以上人员同意方可实施。

  2. 单位组织推荐时,要严格把握标准条件,严格遵循程序步骤,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的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推荐结果经得起广大教师的质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3.关于到农村支教问题。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资格。

  城镇中小学(幼儿园)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教师(年龄计算截止至20**年12月31日)申报晋升副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4.关于说课评估问题。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人员须进行说课评估,说课评估成绩作为评审推荐依据之一,在本次推荐中有效。说课评估工作由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报名参评人员的说课或讲课进行评价,按一定成绩计入量化积分。

  5.要严格执行评审推荐的政策、程序和纪律,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严格控制申报人员范围,严禁不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教师职务资格。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重视民主监督,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9号),对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五年内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有关组织和个人擅自扩大评聘范围,把关不严,甚至为申报人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对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附件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

  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2.教学业务精通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3)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3.教研能力较强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示范学习。

  4.指导培养教师成效明显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四)二、三级教师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学生进步。

  2.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能正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准确,课程设计合理。

  4.能够规范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方法,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作业设计切合授课内容,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学科知识,教学效果较好,能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四)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篇3:枫山中学选修课开发指南及评审标准

  湾龙中学选修课开发指南及评审标准

  选修课程开发与建设是深化课程改革的重点。我校依照浙江省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方案、湾龙中学课程方案以及湾龙中学选修课程建设规划方案,构建符合我校特色的选修课程体系,切实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选课,促进学生全面基础上的个性发展,充分体现和完善我校“新生活教育”的办学理念。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新生活教育”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勤勉精神、学术潜质、创新意识的现代高中生。

  2、着眼于学生需求。学校必须根据学生兴趣和学科的专业特点,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

  3、与时俱进。选修课程要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反映学科最新的发展趋势。

  4、多样化、特色化。学校要立足本校文化传统、发挥自身教育教学优势,开发建设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现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独特性及差异性,培育学校课程特色。

  5、层次性、梯度性。选修课程要满足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和不同个性的学生选课需求。

  二、课程类别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少于总课时的20%。选修课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

  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厚实的知识基础。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超过60%。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学科的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

  必修拓展课程是必修知识的拓展与延伸,旨在为学生进一步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主要从国家选修课程模块中选用。详见下表:

  科目课程模块参考目录

  语文*《〈论语〉选读》、*《外国小说欣赏》、《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语言文字应用》。

  数学*《选修2-2》(导数、推理与证明、数系扩充)、*《选修2-3》(计数原理、概率)、《数学3》(必修)、《选修4-4》、《选修4-5》。

  英语*《英语6》(选修)、*《英语7》(选修)、《英语8》(选修)。

  思想政治*选修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选修2《经济学常识》。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选修6《世界文化遗产荟萃》、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地理*选修VI《环境保护》、*选修V《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III《旅游地理》、选修IV《城乡规划》。

  物理*《选修3-4》、*《选修3-5》、《选修3-2》、《选修3-3》。

  化学*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选修2《化学与技术》、选修6《实验化学》。

  生物*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选修2《生物科学与社会》。

  注:每个学科前两个带*的选修模块列入高考自选模块考试范围。

  大学初级课程是衔接高中与大学的课程,旨在培育学生专业兴趣,拓宽学科视野,提高探究能力。学科发展前沿课程主要是介绍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课程,旨在让学生感受学科的发展方向。学科研究性学习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自主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为基本教学形式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培养学生的专业倾向。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少于10%。一级特色示范学校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少于15%。

  生活技能课程主要是指家政、理财等课程,旨在帮助学生获得有效处理生活事务的各种技能,以培养生活情趣,提高生活能力。职业技术课程主要是指面向社会的职业课程、面向高校的专业课程,以及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拓展性应用课程,旨在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培养专业倾向,为适应社会和大学专业学习奠定基础。地方经济技术课程主要是指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种特色经济技术课程,旨在激发学生热爱家乡建设的热情,传承地方传统经济和传统工艺,并在传承中实现创新发展。

  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旨在发展学生潜能,提高综合素质。

  体育类课程包括体能类、形体类、民族民间体育类、新兴运动类等,旨在更好地帮助学生形成运动习惯,掌握科学锻炼的方法,提高体育实践能力,树立终身锻炼的意识,炼就健康的体魄,为学生发展专长打下基础。

  艺术类课程包括歌唱、演奏、舞蹈、戏剧表演、绘画、设计、工艺、书法篆刻等,旨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为具有艺术特长、对艺术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发展潜能的空间。

  健康教育类课程包括心理健康、营养卫生等,旨在确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休闲生活类课程包括休闲娱乐、户外运动等,旨在让学生了解健康休闲生活的态度、内容与方法,懂得协调学习、工作与休闲之间的关系和方法。

  知识应用类课程主要指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代生产和生活问题的课程,如小发明、小创造、小实验等,旨在让学生感受学科知识的价值,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

  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三、校内课程开发

  学校内部充分挖掘开设选修课的潜力,利用各类资源,积极开发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将学校校内所有活动课程化,要求“人人能开发课程,处处可开发课程”。

  为确保选修课程的质量,学校要科学严格评审选修课程的价值和意义,审查选修课程的目标和内容,审核开设选修课程社会机构的资质。经课程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选修课程,方可列入学校选修课程选课目录。

  教师在充分发挥自身的兴趣特长自主开发选修课程的同时,可以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合作开发选修课程,可以引进省精品课程并进行二次开发,可以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也可以直接选用已经国家审查通过的选修课程。

  学校由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教务科研处规划和执行,其它所有处室、年级、教研组、备课组、个人协调配合,进行不同类别课程的开发和开设。这是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校外课程开发

  学校充分利用温州市大专院校、湾龙职高以及周边企业资源开设选修课程,发挥家长委员会功能,一批热心家长已成为我校校外选修课开发的重要资源,是学校选修课程的重要一部分。

  建校以来,优秀毕业生已遍布各地,在国内高等学府就读或毕业的学子百余人。每学期龙中学子纷纷返哺回报母校,为学校的选修课程开发提供充足的校外资源,成为学校校园文化的重要部分,也为在校学习的学弟学妹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五、课程开发与评审

  学校建立选修课程开发审核机制。学校对相应的教学计划、课程纲要、教材、讲义有专门的审核小组及负责人,有科学合理和具体规范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学校保留相应档案资料,每学期开展选修课教学质量调查,并有质量分析材料。学校合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提供给教师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学校有鼓励教师开发、开设选修课程的措施,对于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1、课程申报程序

  课程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审核推荐、学校课程开发评审小组评审的办法。凡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都可提出申报。

  (1)个人申报。老师个人提交课程题目、课程纲要。

  (2)教研组推荐。教研组向课程开发和评审小组提交推荐理由。

  (3)初审。学校课程开发和评审小组组织审定课程题目和课程纲要,提出通过或改进建议。

  (4)复审。学校课程开发和评审小组组织对课程的第二次审定,对符合条件的课程发出通知。

  (5)课程开发与最后评定。老师根据课程开发和评审小组的建议,编写课程教材、讲义、练习。课程开发和评审小组对课程成果进行评定,审核奖励范围。

  (6)公示。对于通过评审准许开发的课程、以及课程成果评定的结果,学校进行公示。公示为7个工作日。

  2、课程评审条件

  (1)课程目标明确,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创意,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2)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和实施方案,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教材、讲义不出现原则性、科学性错误,并适合学生学习,实施规范有序,保障体系完备,课程管理到位。

  (3)课程符合本校实际,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深受学生欢迎,每年有学生选修该课程。

  (4)精品课程为学校实际服务,在校内使用效果突出,影响大,学习价值高。在校外也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3、校级精品选修课程评审标准

  (1)课程体现价值观和技术的结合。课程的教育目的具体明确,教育内容和手段体现科学性、时代性、有效性、发展性,教育评价规范有效。

  (2)有《课程纲要》和教材两部分课程的最基本要素,要素呈现详尽、科学、规范。

  (3)课程符合学校的课程特色和选修课程体系。

  (4)课程内容围绕学生的发展和个性需要。

  (5)课程开设受众面广,使用效果突出,达到课程预期学习结果,深受学生欢迎,得到同行或社会认可,形成自己的特色课程。

  (6)课程以示范课、观摩课的形式在校内开放。

  (7)课程教材被其他学校选用,在校外也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8)列入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注:符合第7或第8条标准的课程,直接可被列入校级精品选修课程。)

  4、课程评审制度

  (1)课程评审委员会严格履行其职能,如有徇私的成员,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小组成员资格。

  (2)课程评审委员会严格遵照相关文件对课程进行指导和评审。对工作态度不认真等其它违反课程开发指导和评审的成员,课程建设领导小组遵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惩处。

  六、选修课程费用

  1、选修课课时费参考《湾龙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2、校内选修课程的开发费用按学分支付,每完成1学分(18课时)的教学内容,学校支付费用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2、校外选修课程不支付开发费用,经聘请签订合作开设选修课协议,开设课程每课时费用根据协议支付;校外个人资源课程开设,每2课时支付费用人民币伍佰至壹仟伍佰元不等(¥500-¥1500)。

  3、精品课程开发:经过学校课程开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并确认为校内的精品课程,每门学校支付费用人民币叁佰元整(¥300),获得湾龙区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叁百元整(¥300),获得温州市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陆百元整(¥600),获得浙江省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

  温州市湾龙中学

  ****年6月

  ****年6月修改

  附:

  湾龙中学选修课课程纲要

  课程名称课程类型

  教学材料自编()选编()改编()省荐()适用年级

  授课人学分数学分精品课程(省、市、区)级

  课程简介

  课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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