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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达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浏览:85632022-04-26

  达明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一、依据:所有申报者须达到省、市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量化标准依据苏职称〔20**〕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盐人社〔20**〕13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盐教职称〔20**〕2号《关于做好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

  二、积分内容与分值

  (一)师德师能(30分)

  1.教育管理(25分)

  (1)师德(10分)

  A、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规,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良好形象。任现职以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历年考核均合格,得基本分3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次。累计不超过5分。

  B、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主动参与集体活动,或在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5分)

  近三年来,如有无故旷职、旷课、失职行为(如监考迟到等),被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本项不得分。

  (2)管理(15分)

  任现职以来,从事中层管理、班主任、处室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音体美劳科技等社团活动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分别计分。其中,中层管理、班主任计3分/学年;处室干事、教研组长计2分/学年;备课组长、负责音体美劳等社团活动小组教育管理工作计1.8分/学年。(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2.综合表彰(5分)

  任现职以来,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得5分,市级得4分,市直级得3分,校级得2分,单项表彰减半计分。获得多项表彰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加。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质量与评价(20分)

  由申报者本人先行提供近五年来所任教班级教学实绩的详细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核实认定, 确定每学年等次,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者,不得评为A等。A、B、C等次分别按4、3、2分计。此项累计近5学年,满分值为20分。

  A等标准为:①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过程规范,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优良,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优秀者;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优”等第。

  B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良好或成绩上升幅度较大;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0%-95%;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良”等第。

  C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处于同类班级中下游且无明显进步;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90%;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及格”等第。

  具体成绩确认依据:初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年度会考、中考,高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市调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原则上成绩在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进行比较。高中因学生选科,只任教单一类型班级的,以学生入学或者分班成绩为参照,计算离差值。跨不同类型班级任教者,减半计算,累计积分。

  非考试学科的,依据学校考核和相关测评酌情给分。

  2.教学基本功、优质课竞赛获奖(12分)

  从教以来,参加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均纳入计分范围。

  (1)基本功竞赛:省级及以上按12分计,市级按9分计,市直级按6分计,校级按3分计。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命题等单项基本功竞赛按同等级1/3计分。

  (2)优质课评比:省级及以上按11分计,市级按8分计,市直级按5分计,校级按2分计。

  各奖项按获奖等级1分递减,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2分。

  3.新课程综合考核A等或市教学基本功考核优秀计3分。

  4. 近五年以来,在基础年级任教每年得1.5分,在毕业年级任教每年得2分,任教初三化学每年得1.8分。本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三)教科研工作(15分)

  1.论文:论文符合职称申报规定要求,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计3分/篇,在市级刊物发表计2分/篇(不含报纸和论文集);获省一、二等奖计2分/篇,三等奖计1分/篇,获市一、二等奖计1分/篇,三等奖计0.5分/篇。本项积分累计不超过12分。

  2.课题:联合主持省、市级课题研究且已经结题的,主持者分别计6分、4分,未结题的减半;参与者减半计算。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6分。

  3.专着:对外公开发表的专着,独着6分,主编4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学校组织编写的校本教材减半记分。不含练习册、习题集等。

  说明:本项总分最多不超过15分。

  (四)其他(10分)

  1.(5分)按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推荐申报岗位数进行教职工民主测评,同意票与投票总数之比值乘以5计分。

  2.(5分)按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推荐申报岗位数进行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测评,同意票与投票总数之比值乘以5计分。

  (五)附加分

  1.任现职以来,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满五年以上的,每超一年按0.5分计。

  2.职龄满五年以上的,每超一年按1分计。

  3. 支教或交流1年以上(含一年)并考核合格者加2分。

  (六)积分计算:

  以上几项分值汇总后作为申报者综合积分值供学校推荐申报及聘任使用。

  三、说明

  1.凡援疆人员、省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省基本功大赛二等奖获得者不受名额限制。

  2.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实验中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实验中学20**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评审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为:zz

  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z。

  评定小组成员为:zz

  二、评审程序

  公开述职、材料打分、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民主测评、择优推荐、公示等程序

  三、评分细则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它工作方面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 (15分) 其他工作 (10分)

  年度考核 (10分) 综合表彰(任现职以来) (5分)  教龄 进档 学历 农村任教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2分。

  表彰、嘉奖、记功,

  镇校级每次1分,市(区)级每次2分,z市级每次4分,省级及以上每次5分(其中镇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市(区)级每次1分,z市级每次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每年0.5分。

  任现职至今,进档职龄每年0.5分。

  作为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另加1分。

  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分,博士学位4分。

  从教以来在农村任教满三年的加1分、满5年的2分,满8年的加3分。市(区)内支教1年1分,跨市(区)支教1年2分,跨省支教1年3分

  (二)教学工作

  项目 累计分值 细则

  循环教学 6 任现职以来有过两次循环或教过两次初、高三以上的6分;有过1次循环教学的4分;无循环教学或未教过高、初三的2分。高初三不开设的课程按最高学段任教3年以上的6分,不足的每少一年减1.5分。只有初三开设的学科任教5年以上的6分,不足的每少一年减1分。

  教学效果 5 任现职以来,同类班级四个班以上的,期中、期末考试3次以上第一名或1次第一6次第二的或2次第一3次第二的5分,次数不足相应减0.5分∕次; 从未获得过第一第二的最高不超过3分;中途接班且进步明显的加1-3分;不参加考试的学科按平时上课表现及与本组其他教师比较给分。

  工作量 6 任现职以来,每学年每周标准课时(不含年级系数)超12节的6分,10-11节的5分,8-9节4分,6-8节的3分,6节以下的2分,教学工作量不足12节有其他辅助工作量累加的最高不超过5分。(有部分学年工作量达不到以上标准的计算均值)

  劳动纪律 3 任现职以来,无病事假的抽查全到的3分;有过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的的减0.1分∕天,学校安排课务的减0.2分∕天;抽点未到减0.2分∕次.;有过上课迟到或早退的减0.5分∕次;有过旷课或旷职的减1分∕次.。

  教案 2 教学工作检查教学案上二次备课充分,教学反思全2分;其余1分

  教师基本功竞赛 3 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和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

  课堂教学省级及以上3分;大市级2分∕次;市区级1分∕次,校级0.5分∕次;

  基本功竞赛省级及以上1.5分∕次,市级1分∕次,区级0.5分∕次,校级0.25分∕次。

  学生满意度 2 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课堂测评学生满意率均为95%以上2分; 94-90%的1.5分,89-85%的1分,85%以下0分。

  其他 2 编写校本教材的主要编者,完成任务得到学校确认的2分;任教第二选修课,有地点有学生有教案有成绩评定2分;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参加研究性学习课程指导,校“三进”工作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果展示有总结的2分;

  (三)教科研方面

  1.公开课教学(6分)

  省级以上公开课(5分/次)

  地市级公开课(4分/次)

  县市级(市直)公开课(2分/次)

  校级公开课(1分/次)(不超过3分)

  总分(累计不超过6分)

  注:1.申报时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2.同一课例以最高级别计分。

  2.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参(10分)

  核心刊物

  (8分/篇)

  参加z市级及以上编写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5分)

  省级以上公开发表(5分、篇)、获奖或专题研讨交流作品(3分/篇)

  市级公开发表(3分/篇)、市级获奖或专题研讨交流作品(2分/篇)

  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注:1.同一篇论文以发表或获奖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2..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以及教育学会组织评奖并发文公布的。

  3.教学改革及课题研究工作(10分)

  (1)教改:参加教改实验取得一定效果,教育教学经验在县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推广的5分;

  国家级经验交流(5分/篇)

  省级经验交流(3分/篇)

  大市级经验交流(2分/篇)

  市直学校级培训、经验交流(1分/篇)

  校级经验交流(0.5分/篇)(不超过2分)

  总分(累计不超过5分)

  (2)课题研究。参加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的5分。

  国家级课题(5分/篇)

  省级课题或国家子课题研究(4分/篇)

  市级课题研究(3分/篇)

  市直学校课题研究(2分/篇)

  总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主持人5分

  主持人4分

  主持人3分

  主持人2分

  一般参与4分

  一般参与3分

  一般参与2分

  一般参与1分

  课题研究开题的1/3×单项分值、中期得2/3×单项分值、结题得5分。

  说明:1.教科研课题要求为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的课题。参加课题研究的需提供课题名称和相关佐证材料;且必须有课题研究报告。

  2.论文、教改、课题研究、讲座及经验交流不得重复计分。

  3.所报课题以自己认为可得最高分的课题为依据得分。

  (四) 教育工作

  1.教育管理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一级)、6年(高级)以上、(任现职2年)

  满分6分。班主任年限不足者,以0.5分/年计入。

  从教以来,担任团委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以上干部等教育管理4年(一级)、7年(高级)以上(现职3年)满分得6分。指导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4年(一级)、7年(高级)以上(现职3年)满分得4分。年限不足,以0.5分/年计

  任现职以来担任前二项工作2年以上每加1年加0.5分

  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0.5分∕年,累计不超过2分

  现职以来担任团委委员、工会委员、学生会干部

  0.5分∕年,累计不超过2分

  现职以来,参加宿舍值班管理

  1分∕年(累计不超过2分)

  现职以来协助政教处组织综合活动

  0.5分∕次(累计不超过2分)

  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教育实绩(所带班级、团委、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小组及本人)

  获国家级表彰5分∕次

  获省级表彰4分∕次

  获地市级表彰3分∕次

  获县市级表彰2分∕次

  获校级表彰1分∕次(累计不超过4分)

  开设校级及以上班会观摩课或班主任培训讲座1.5分∕次。任高、初三毕业班班主任,且完成学校工作目标,1分∕届。

  总分(累计不超过7分)

  注:同年度获集体和个人表彰不重复计分,按得分高的计。

  3.学生获奖(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非学科类竞赛获奖。)

  省级以上1.5分∕人次(一等奖加0.5分∕人次)

  地市级1分∕人次(一等奖加0.5分∕人次)

  县市0.5分∕人次(一等奖加0.5分∕人次)

  校级奖0.125分∕人次

  总分(累计不超过3分)

  注: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

  说明: 1. 以上量化各项得分均需提供佐证原件材料(学校组织的竞赛以各处室组织文件为据)。

  2. 此细则解释权归党总支、校长室。

  四、日程安排

  6月19日

  组织符合今年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填写申报表格

  6月21日

  审核今年拟申报职称教师资格,确定符合参评条件的对象

  6月22日

  组织符合今年职评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填写上报有关表格

  6月23日

  成立20**年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并上网公布

  6月24日

  各部门根据今年职评文件精神修订完善评分标准

  6月27日

  出台职评方案并上网公布

  7月2日

  上午8:30,教代会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带笔到报告厅开会,申报职称人选述职(每人限时3分钟),代表们投票,数据排序后报职评领导小组

  7月3日

  上午8:30,,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集中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给申报职称人选材料评分,结果统计后报职评领导小组

  7月5日

  召开职评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投票,根据材料打分、民意测评及领导小组成员投票情况确定最终排序

  7月7日

  去教育局领取职评材料,组织学校推荐人选填写

  7月9日

  逐一验核职评申报人员材料

  7月10日

  将申报人选职评材料上报师资处

篇3:周南中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湘人社发【20**】100号、长教职改办【20**】5号和长职改字【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含南周实验)教职员工岗位设置实际,为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评领导小组:z

  2、职评小组:z

  二、工作程序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大会动员--书面申请--资格审定--材料公示--评委初评--领导小组复评--校内分榜--领导小组审定--公榜上报。

  三、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11月5日:党委会学习湘人社发【20**】100号、长教职改办【20**】5号和长职改字【20**】9号等文件;

  11月9日:行政会再次学习文件,并初步制定职评工作方案,向市局上报申报职数;

  11月12日、11月13日:南周实验、南周教职工大会动员、布署,资格审定、提交书面申请;

  11月17日:向市局上报学校职评工作方案和量化标准;

  12月17-23日:提交《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到办公室邮箱znz*bgs@126.com;

  12月份:有关部门核实材料,材料公示,职称评委会,领导小组会,参评人员排序;

  第二阶段:12月份(具体日期待定)

  教育局指标下来后按职评会结果排序公榜;公榜后个人分头整理写材料;组织鉴定;验收材料;报送材料。

  四、指标:

  中、高级指标暂未到校(根据评审结果先作排序,到时依次按所下指标报送材料);

  五、参评条件:

  本年度申报职称除满足原有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必须获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方可申报参评;

  2、凡需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获准其评定高级职称的资格;

  六、工作要求和说明

  1、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说情、不送礼、不登门、看实绩;

  2、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按日程操作,过期责任自负;

  3、中、高级同步进行;

  4、凡属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申报者考试合格后单列参加职评会议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得票超过有效票总数2/3方可胜出对上呈报;

  5、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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