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高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徒丹高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认真实践“20**”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按时交纳团费;
5、在实践活动中,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中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显著;
(2)积极参加文体和竞赛活动,对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丰富文化生活有显著贡献或在各级比赛中获奖;
(3)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优秀团干部
在满足优秀团员标准的基础上,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学年必须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团干部职务满一年;
2、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团支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班子健全且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3、定期组织团员青年进行理论学习;
4、能充分发挥在班集体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期交纳团费,组织生活正规且富有成效,积极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
5、支部有活力并富有团结合作精神,风气好,无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纪现象;
6、全班学习气氛浓厚;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二、评选办法
校团委成立评比委员会,各班团支部成立评比小组,由校团委组织实施。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分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四个阶段。
各班团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层层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推荐比例如下: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团员青年总数的4%;优秀团干部不超过团员青年总数的1%;先进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教工团支部推荐比例如下:优秀共青团员,5人以下(含5人)支部推荐1人,6-15人(含15人)支部推荐2人,15人以上支部推荐4人;优秀团干部每支部推荐1人。
对于上述评选将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制度,表彰于每年“五四”期间进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所受表彰记入个人档案。
篇2: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确保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初中和高中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初中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了解国情。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服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4)人际关系和谐,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保护环境,文明上网。
2.高中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20**”重要思想和20**,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关心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遵纪守法,行为自律,文明上网,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
(5)人际关系和谐,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同时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与可持续发展理念。
3.中学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初中学生自信自强,不怕困难,有较强的耐挫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高中学生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2)学习成绩属于班级良好水平以上。
(3)践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学生榜样,即必须掌握二项体育锻炼方法,学会一项艺术表现手段,并达到良好以上的水平。残疾学生(须持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4)在学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学生工作(含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方面,至少有三项属于特别优秀的档次。
(5)特别优秀档次的认定,原则上如学习、体育、艺术、科技等可考量的项目应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级(含奖学金),如劳动、学生工作等不可考量的项目应属于广大师生所公认的。
(6)学生在上述某方面近五年之内受到省级、国家级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和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党群组织表彰或嘉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初中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必须是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的在职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方面,均达到同一学段优秀学生标准。
3.热心工作,责任心强,敢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帮助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工作实绩和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有正确的努力目标和舆论导向,形成民主、团结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
2.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任课教师对该班的评价良好。
3.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示范作用。
4.班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近视学生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5.初中阶段的先进班集体学生巩固率要求达100%。
二、评选要求
(一)市级优秀学生评选要求
1.市级优秀学生按当年学生总数的4‰比例评选。毕业班的市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在前两个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县(市、区)级(或以上等级)的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
2.市级优秀学生必须结合学生参加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县(市、区)级优秀学生的基础上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可以由学生自荐,也可以由班委会提名,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委会组织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将投票结果报送政教处(德育处)。
3.政教处(德育处)在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和教师代表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按照上级分配的名额数初步确定人选。
4.由政教处(德育处)负责汇总有关情况后报请校务会讨论通过,将校务会讨论决定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5天。
5.填写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发文公布。
7.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张榜公布。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
1.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当年学生总数2‰的比例评选。毕业班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在前两个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县(市、区)级(或以上等级)的优秀学生(团)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可以由学生自荐,也可以由班委会(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提出候选人,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负责征求提名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任课老师及有关人员的意见。
3.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面对投票人进行述职演讲。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组织学生、学生干部和教师代表投票,按照上级分配的名额数初步确定人选。
4.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请校务会讨论通过,将校务会讨论决定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5天。
5.填写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发文公布。
7.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张榜公布。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
1.市级先进班集体按当年班级总数的5‰比例评选。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本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基础上,择优向盘古市教育局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并附事迹书面材料。
2.盘古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必须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三、奖励办法
(一)盘古市教育局向获得“盘古市优秀学生”和“盘古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各校在组织各项参观、考察、夏(冬)令营等活动时,应优先考虑市级“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和“优秀学生”。
(二)荣获“盘古市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由盘古市教育局颁发奖状,在评优评先时应优先考虑对建设先进班集体有贡献的班主任,对于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在职称评定时应予适当加分。
篇3:瑞金二中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金瑞二中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我校行政干部、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娴熟的优秀教职工队伍,激励行政干部、教职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学校特制定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
“先进教育工作者”在全体行政、年级主任当中评选,“先进工作者”在教辅、后勤、保卫、校办、公益岗人员中评选。
三、必备条件
(一)师德师风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参与和落实学校的办学思想,能充分认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二)教育教学与服务
1.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坚持业务进修。行政干部、年级主任能认真完成行政管理及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学生成长的引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扎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年级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应根据自身岗位情况,应认真总结各自的工作内容及方法,努力开拓进取,满足岗位的要求,不断创新再进步。
2.认真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在工作中渗透德育教育,做到师生关系融洽。
3.不断更新教育理论,积极参与新课程教改,教学安排适应我校学生的实际需求,管理方法灵活,管理效果明显,能充分得到学生认可。
4.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勇于提创新建议,所分管的工作有特色、成绩明显,所带年级教学成绩处全市前列,所教的班成绩处全级前列,所承担工作完成出色,受到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师生好评。
(三)考勤考核
严格遵守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工作纪律。
(四)民主测评
经各部门推荐后进行一定范围的民主测评,在本年级师生、所处部门职工及校级领导评价中满意率达80%以上。
四、评选程序
1、各处室、各部门推荐: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情况、学生评价和工作业绩,选出各处室、各部门的推荐名额。其中行政人员由校长书记根据行政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和成绩提名,教辅、后勤、保卫、校办、公益岗人员名额由各分管校长提名。
2、由校办牵头,汇总提名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测评。
3、召开校长书记办公扩大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
4、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批发文。
5.表彰奖励:授予“金瑞二中先进教育工作者”、 “金瑞二中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每年教师节进行发奖表彰,对获奖者授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进校未满一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评选。
2、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十天的职工不参加评选。
3、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十次的不参加评选。
4、无故旷工、旷课一天者不参加评选。
5、发现有体罚变相体罚、向学生违规收费或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最终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
附:各类先进指标分配
教辅后勤校办保卫公益岗行政
先进教育工作者(5人)5
先进工作者(5人)221
牵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