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田小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城盐田小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为保证我校教科研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引领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大力营造“科研兴教”的浓郁氛围,进一步促进全体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1.经国家及省市行政机关批准或出版社正式发行、具有统一书号的教育科研专着(习题集、试题汇编除外)、学科教材及校本课程。
2.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并取得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3.在具有全国统一报刊号的教育报刊杂志(须有ISSN或CN刊号)或在职称评审中予以承认的教育行政机关出版的刊物(如《城盐教育研究》、《教师之友》等)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教学经验总结、调查报告、问题研究、实验报告等。
4.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并获奖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质课比赛等。
5.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并获奖的教具和模型、音像制品、教学软件或课件、优秀教案等。
6.指导学生发表或获奖的文章及作品等。
7.对学校声誉和知名度具有宣传和促进作用的通讯报道、个人艺术创作等。
二、实施范围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管理机构与评审组织
每年年末评奖一次,由教务教研处具体实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奖惩办法
1.同类奖项只按其中最高级别进行一次性奖励;如出现特等奖,按一等奖进行奖励;教师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以项、篇或部计奖,奖金自行分配;指导学生获团体奖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核定。
2.既获得学术成果证书,又在刊物上发表的,只享受一种奖励。
3.申报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课题必须是经过验收或鉴定的课题。
4.学生发表的文章或作品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姓名;学生参加的比赛须为教育行政部门发文通知的,确系老师悉心辅导;同时指导多名学生参加同一类比赛获奖的,奖金按学生所获最高奖项且只限1项计,不重复计算。未按时按量上交学生作品的,根据具体情况按同等最低奖励金额扣除相应津贴。
5.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年至少有2篇论文获奖或发表;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获奖或发表。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每少一篇扣除200元。
6.获奖的教育科研成果将作为学校评定职称、晋级、评优的依据之一。
五、奖励标准
(一)课题的立项、结题及获奖
1.被国家、省教育科研机构批准为重点课题的课题组课题研究经费按规定拨发;对课题按期结题并被有关科研机构、专家鉴定通过的课题组分别奖1000元、600元;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奖励的课题组,学校予以同奖。
2.被国家、省、市教育科研机构批准为立项课题的课题组,研究经费按规定拨发;对课题按期结题并被鉴定通过的课题组分别奖800元、400元、200元;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奖励的课题组,学校予以同奖。
(二)论文发表、论着出版
1.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及音、美作品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一般文章分别奖励100元、50元、30元。
2.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着每万字奖150元,参加编写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用书每万字奖80元。音、美作品按版页计算字数。
3.参加编写地方教育教学用书或校本教育资源教材的每万字奖30元。
(三)论文、论着及作品获奖
1.教育教学论文(含德育和学校管理论文)、教学设计
别国家省市
一等奖15010050
二等奖1005030
三等奖503010
2.教育教学论着
级别等级国家省
一等奖600300
二等奖300200
三等奖150100
(四)优秀教学成果获奖
级别等级国家省市
一等奖600300200
二等奖30020**00
三等奖20**0050
(五)会课比赛获奖(含各类教学基本功比赛)
级别等级国家华东地区省市市直
一等奖50040030020**00
二等奖40030020**0050
三等奖30020**00500
注:1.基本功单项比赛获奖的减半奖励;2.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件制作、说课等单项评选中荣获奖励的,减半奖励;3.非经选拔比赛获奖的按同层次同级别3/4奖励。
(六)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发表作品
1.指导学生获奖
级别等级国家省市
一等奖20**0050
二等奖1005030
三等奖503010
2.指导学生发表文章及作品
指导学生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的,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指导小记者发表作文的,每篇奖励10元。
(七)发表或交流学校校改的文章
所撰写的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的文章,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国家、省、市级会议交流的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宣传学校活动情况的简短通讯报道文章,按稿酬同奖。
六、申报鉴定
1.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交发表刊物、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至教务教研处,发表论文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询页。(教务教研处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存档)
2.经过申报鉴定的教育科研成果由教务教研处分类整理,作为教科研奖励津贴的发放依据。
七、附则
1.本奖励办法自全体教工会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在试行后逐年完善。
2.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篇2:晶华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华晶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一、课题研究奖励
凡按照学校课题研究要求,有可行的研究计划、实验方案,接受教研处管理,并有始有终完成课 题研究,有研究成果,提那个过审评的校级以上课题,学校给予奖励。
1)阶段成果。每学期学校对所有校级以上立项课题进行阶段成果验收,视其情况,对优秀课题给 予100-200元奖励。
2)最总成果奖。学校对所有校级以上立项课题进行课题验收,视其情况,对优秀课题进行奖励。 给予100-200元奖励。
3)课题研究中发表在课题核心刊物上的论文参照第五项的2条奖励。
说明:1)课题成果:阶段性报告、优秀课例、示范课、论文集、校本教材。阶段成果奖、最终成 果奖以教研组为单位。
二、优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1)凡积极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教研组长;出色完成说课、备课任务的备课组长,每学期 期末给予物质奖励。
2)奖励办法:
(1)教研组:省部、市、校级论文分别奖400、200、100;组织科研课题、校本培训、校本教材 编写等一次性记2分;组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示范课、汇报课、外出讲座等每次记2分。
(2)备课组:期末全组教师“学生测评满意率”均在60%以上;期末时调研考试位居年级前三名 ;本学期本组教师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论着)以上。
(3)期末累计,总分居第一的教研组,其组长为优秀教研组长;总分居年级前两名的备课组,其 组长为优秀备课组长。
说明:既是优秀教研组长又是优秀备课组长,按优秀教研组长奖励。
三、科研能手: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科研活动,注重科研理论学习,撰写教学论文并对我校教学有一定指导 作用,自主参与课堂教学改革。
论文、竞赛、说课、示范课、科研课题等按下列办法计分,期末累计,位居全校教师前五名者, 依据德、勤、能、绩,评出“校科研能手”。
校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省部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参与教师培训、玩出讲学等活动每次记2分,其中校本教材编写等一次性记3分。
四、教改研讨课、示范公开课、说课奖励
凡承担校级以上作课任务,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市 校级100元。
凡承担市级以上说课任务,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国家级150元,省级100元,市 级80元。
说明:此项活动不包括学校组织的。
五、论文论着奖励
(1)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着,学校给予奖励。省部级100元,市级 50元。
(2)省部、市教科研所征文比赛,获奖论文,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六、编写校本教材奖励
有实力的教研组、备课组编写校本教材,经教研处、教务处审核,主题质量高,学生反映好,可 供全校或年级学生使用,学校给予奖励,奖金1000元,如修订再版,视其情况,给予300-600元奖励 ;只供阶段使用奖励400元,如修订再版,给予200元奖励。
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励
只奖励参加国家级、省级知识竞赛复赛获奖的指导教师。
一等奖国家级200元、省级150元;二等奖国家级150元、省级100元;三等奖国家级100元、省级50 元。
说明:一位教师同时知道多个学生获奖,取最高奖;指导教师按现任教学班奖励。
八、专题讲座奖励
教师在校组织“专题讲座”,面向全校学生,奖励80元,面向年级学生,奖励50元;一稿多讲, 每讲一次奖励30元。
九、外出讲学奖励
我校教师外出到本县兄弟学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外出一次奖励15元。
十、优秀指导教师和教学新秀奖励
1)指导教师要按《培养协议书》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改课,指导青年教师落实个教 育环节;青年教师在拜师活动中必须认真落实学校提出的各项要求。
2)青年教师出师后,“学生满意测评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出师课”被评为“良好课”(74 -84分),学校根据“德、勤、能、绩”,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和“教师新秀”。
说明:
1)同一篇论文获不同级别奖励,或在不同刊物发表,或既发表又获奖,只取最高奖,不累加;在 校《教育园地》发表后,又在他刊物发表或在论文交流中获奖,扣除学校已给部分。
2)一篇论文多人署名按第一作者奖励。
篇3:淮南十三中学科竞赛辅导和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南淮十三中学科竞赛辅导和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坚持教育创新,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践,更新教学内容,推动学校全面发展,规范我校在学科竞赛、评课选优、论文评比、发表等方面的奖励办法,特制订本方案。
一、各类竞赛是指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校内各学科学生竞赛和教师业务竞赛。
二、学校组织竞赛时间为每年3月下旬组织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和不定期组织课件比赛和其他教学技能比赛,以及每年在12月份组织的全校性学生学科竞赛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竞赛根据上级计划安排,及时组织。
三、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有学校教科处选拔产生,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由教务处、教研处统一组织,参赛前由两处指定指导教师,通过选拔、培训、辅导、再竞赛进行。
四、竞赛奖励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不辅导不设辅导奖的原则,学校鼓励更多教师关心参与竞赛辅导工作,鼓励更多学生参与竞赛,点面结合,做到拔尖与扶弱同步进行,推动校园竞技氛围。
五、各类学科竞赛和教师业务竞赛和教科研成果在每年12月底登记、归档,在年度教师总结大会上发奖。
六、奖励标准
(一)学科竞赛辅导奖
全国级比赛:全国一等奖800元,全国二等奖400元,全国三等奖200元;
省级一等奖200元,省级二等奖150元,省级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市级二等奖50元,市级三等奖20元。
校级一等奖50元,市级二等奖30元,市级三等奖20元。(*注2、3)
说明:
1、上述奖金以每位学生获奖次数计算,以获奖通知及证书为准,奖金中不包含学科竞赛的辅导费用,学科竞赛辅导费按教导处、教科处安排的辅导课时中的实际辅导课时计算。
2、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原则上不设辅导教师奖,但对所带学生成绩突出的教师通报表扬。
3、如果以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组织的学科竞赛情况下,根据辅导组织情况设辅导教师奖,但学生参赛获奖面不超过20%。
(二)评课选优及说课、课件制作竞赛奖
全国一等奖600元,全国二等奖400元,全国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省级二等奖200元,省级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市级二等奖50元,市级三等奖30元,
校级一等奖50元,校级二等奖30元,校级三等奖20元。
说明:
1、参加比赛必须为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比赛;
2、参加同一项目比赛,以获得的最高奖得奖金,不重复累加。
(三)论文获奖
全国级论文评比:全国一等奖300元,全国二等奖200元,全国三等奖100元,
安徽省论文评比:省级一等奖200元,省级二等奖100元,省级三等奖50元,
南淮市论文评比:市级一等奖50元,市级二等奖30元,市级三等奖20元,
说明:
1、参赛的论文必须是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大赛或评比。
2、参赛的论文必须是高评以后和任职期间超过参与职称必须需要论文数以上的
3、同一论文递次往上一级送评的,以获得的最高奖得奖金,不重复累加。
(四)论文发表
对在本专业教学杂志(有CN刊号和ISBN标志)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按其稿酬的2倍给予奖励(需提供稿酬复印件);否则,市级以上刊物(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各按每篇100元、50元奖励。
说明:
1、论文必须发表在教育类刊物上,不包括论文集和增刊。
2、市级以上刊物必须有正式的报刊准印证和出版号。
3、凡重复发表的篇目按最高的一方计算。
(五)课题研究
国家级独立课题800元,省级独立课题600元,市级独立课题300元。
说明:
1、课题必须有立项证书,同时课题必须顺利结题,有结题证书。
2、课题主要负责人另奖200元。
七、相关规定
1、其他未列出的赛事,其获奖情况和参赛及奖金标准参照以上方案执行。
2、本方案自20**年1月1日后起试实行,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行。
3、本方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长办公会,同时以前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校长室
教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