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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实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编辑:234范文网2022-04-22

  台东实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促使全校教师立足岗位,真正履行“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学校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意见》精神制订本案。

  二、考核对象: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励、岗位奖励和业绩奖励三部分组成,其比例为2:5:3 。

  四、考核办法:切块分配,按月考核,学期小结,年终发放。

  切块的总原则是根据基础性工资进行。切块比按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的平均数与后勤人员基础性绩效的平均数之比进行。

  根据规定,班主任工作在考核合格后按10个工作月发放120元班主任津贴。余下的资金即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计为A+B,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部分数额为A,后勤人员部分为B。两类人员的考勤、考岗、考绩等分配方案如下:

  人员项目考勤考工作量考业绩班主任或管理超课时

  教 师0.2A0.5A0.3A*80%/0.3A*20%

  班主任0.2A0.5A0.3A*80%120*50.3A*20%

  干 部0.2A0.5A0.3A120*6、130*6、150*6/

  工 人0.2B0.5B0.3B*80%0.3B*20%

  为便于操作,考勤部分按实扣发、现金结算;考岗部分原则上实行自身工作量与学科满工作量占比计算;考绩部分由平均奖和贡献奖组成。平均奖占80%,人人都有,贡献奖占20%,绩优分多。

  根据规定校长岗位考核为全校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其业绩由教育局考核,副校长、中层干部和主办会计按教育局规定完成本职工作后参照班主任执行。学校所有行政干部不参与20%贡献奖的分配。

  不在岗的中层以上干部与男满58岁周岁、女满53周岁并经教育局批准退养的教师,可享受绩效工资0.94A;借出人员类:干部教师0.94A,工人0.94B;提前离岗人员和非正常流动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借用人员担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津贴,其它工作在原单位考核。

  五、考核细则

  (一)考勤

  1、满勤满奖。

  2、学校安排的代课每节课额外补贴15元;如果本身工作量不足,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满工作量教师。

  3、早读课除干部、班主任外,每次补贴3元。(仅限20**年春学期,秋学期不补)

  4、双休日加班每整天补贴40元,平时加班被认定的每天补贴20元。

  5、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影响较大的体育赛事训练和艺术活动竞赛训练,原则上实行金额包干,以奖代补。

  6、事假1天扣20元,短期病假1天扣5元(以下各条如与此冲突不累计)。

  7、学校工作会议无故缺会一次扣10元,私假扣5元。

  8、学校或年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席的扣10元,私假扣5元。

  9、集体备课;挂牌听课同备课组之间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私假扣5元。

  10、上课迟到或放空一次扣10-30元,监考迟到或缺席一次扣15-30元。

  11、正常上班时间的关键时段,突击抽查发现一次迟到或早退扣15元。

  12、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岗

  1、满岗满奖。

  2、校内岗位设定按专业技术岗位,后勤岗位实施考核。

  3、教师工作量考核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参考值如下:

  语、数、外理、化政、史、地、生、体信息、音乐、美术及其它技能课

  2个班2-3个班5-7个班(初三政史4个班)10-12个班

  注:(1)任教初三语数外双班、初三理化3个班或初三政史5个班,每学期每人加20分;其他初三任课教师每学期每人加10分。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者,工作量不足,视同满工作量;工作量饱满,每学期加20分。

  (3)工作量不足(语数外单班等),每学期扣600元。额外代课另外计算,但不得超过满工作量教师。满工作量教师代课按实计算。

  4、具有教师身份但由于工作需要,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完全在教学一线,而实际班课时不足的,则根据兼职工作量的多少综合考核折算。

  实验室: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核定实验员一人,在保证各项课堂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即算满工作量。

  图书室:图书管理、教材发放、报纸收发等正常,即算满工作量。

  党务、政务、政教、教务、总务、工会、档案、机要、会计、电视台、摄影、摄像、宣传、校刊、网站等工作可以组合折算班课时,由各处室按学期综合考核。

  (三)考绩

  1、教职工在完成常规的教育教学或工作任务,无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可获基础性奖励。基础性奖励分别为×80%,×80%。

  2、业绩奖励分别先提取80%作为教职工平均奖励基金发放,另20%则作为对广大教职工在教科研,各类竞赛,组织指导学生参与素质教育活动取得突出教育成绩以及其他岗位完成正常工作或有突出贡献的奖励。

  3、具体奖励措施

  奖励基金的发放方式为×20%×,×20%×

  (1)考试学科教师每学期期末考试均分和优秀率综合评比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者记(50、45;40、35;30、25)分(初一以绝对名次;初二、初三绝对名次与看起点比进步相结合);中考考试学科成绩优秀的备课组视成绩(均分、优秀率)在全市突出程度每人另记(30、20、10)分;对中考成绩突出或进步特别明显的班级另行奖励;非考试学科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记20分。

  (2)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按国家、省、市、县,校内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15,12)(15,12,10)(12,10,8)(10,8,6)(8,6,4)分。(同批次、同类别的竞赛以最高奖算;不同批次不同类别的奖项积分可累加)

  (3)教师指导各级各类学生活动参赛获奖的,按国家、省、市、县,校内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12,10)(12,10,8)(10,8,6)(8,6,4)(6,4,2)分。(每学期辅导学生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一人;班主任所获的班级活动奖不再重复计算)

  (4)教师在国家、省、市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的,按国家、省、市分别奖励(15,10,5)分。教师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6,4)分;教师在盐城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4,2)分。(每学期以最高级别计算一篇。)

  (5)涉及学校形象的对外宣传,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新闻通讯的,一次按(30,20,10,5)分给予奖励。

  (6)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的台东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每学期记(20,15)分。

  (7)校报编辑、校园网站建设经考核合格每学期记30分。

  (8)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出色完成工作记20分。对有重复担任和不到位的分别给予适当的奖惩。

  (9)教师参与学校重大活动如课题研究、检查验收出色完成阶段性任务一次记10分。

  (10)期中、期末考试和初三月考命题正常者每次记20分。

  (11)体育教师广播操、课外体育活动、升旗等经考核正常每学期加15分。

  (12)参与初三月考服务、初三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初二生物信息操作考试监考一次计10分。初三非班主任的英语听力训练一届加25分。

  (13)后勤工人类计算工分为(0、15、20、30、40、45、50)分。

  六、扣罚条例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当月奖励绩效。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被发现或举报并查实者。

  2、利用职务之便或以教师的身份在校园内、外向学生推销或出售任何物品者。

  3、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工作延误者。

  4、酒后进班级上课或辅导,造成不良影响者。

  5、不规范收费,或未经批准乱收费的造成学校工作被动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学年奖励绩效。

  1、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

  2、利用职务之便或以教师的身份在校园内外向学生推销或出售任何物品,经教育不改者。

  3、工作不服从安排,经解释说明仍不接受,做思想教育工作后仍拒绝者。

  4、搞有偿家教,经查实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者。

  6、因工作失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者。

  (未尽事宜,由教代会主席团会议解释执行)

篇2:草堰口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和县(建教人[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制订方案如下:

  一、绩效考核的对象:

  堰草口小学包括村小在内所有小学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绩效考核的时间及用途:

  每日各处室条块考核,每月校长办汇总公示,每学期累计,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奖教金”发放的依据。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德、能、勤、绩、量等方面的实绩。

  2、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是对学生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按照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实行每月考核,每学期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服务态度的情况,以《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岗位工作考核评估考核细则》的内容进行逐日逐周考核,每月汇总,学期累计,并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及其发放标准:

  以《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岗位工作考核评估考核细则》(该细则详见附页)为主要考核内容,实行每周公布、每月汇总、学期累计,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把绩效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部分单项奖及其发放标准。(奖金总额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考核时不另外加分)

  A.竞赛奖:教职工参加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具、科技作品制作竞赛,获县、市、省等级奖后奖材料费的全部,最高不超过500元,同时奖励参评费的全部,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市级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县级的分别奖励150元、100元。参加县、市、省会课竞赛、基本功竞赛获奖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奖一、二等奖,一、二等奖的只奖一等奖,奖额县级200~300元,市级500元~800元,省级1000~1600元,当年被县评为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的奖300元、500元。充分发挥学校社团组织功能,正常组织社团成果展示评比,并筛选社团成员参加省市县竞赛,艺术社团节目获县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奖指导老师400元、200元、100元,省、市各增4倍、2倍(指导教师平分);田径社团在县甲级队团体获前五名的分别奖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乙级队的各减200元(指导老师平分),为省市县输送队员一名奖400元、200元、100元;乒乓球社团在县级竞赛中获得团体前五名的分别奖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省、市级的各增4倍、2倍;文学、科技、劳技、象棋、书画、金话筒等社团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团体活动、比赛中获团体组织奖的分别奖800元、600元、400元、300元,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单项比赛获等级奖的奖400元、300元、200元、100元,同一项竞赛活动既有团体组织奖又有指导老师奖的选最高金额奖励,由该活动指导老师负责分发。一人指导多名学生参加同一竞赛活动并获奖的只能选其中最高额一个进行奖励,不重复计算(虽然是正规部门组织的,但是需要学校、学生或者其它渠道付费的奖金对折发放)。学生在国家、省、市正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发表奖励指导老师200元、100元、50元;一年内县及以上部门没有竞赛,按照学校考核评比的等级名次挂靠有竞赛社团的奖金额发放;年度综合考核在省市县主管部门单项评比中获先进单位奖的奖1000元,由主管负责人分发。

  B.超课时工作量奖:教师工作量超过平均工作量的15%及以上、30%及以上、50%及以上奖任教者每月50元、100元、200元。工作量低于平均量的30%、40%每月扣50元、100元。

  C.临时性工作补贴:学校质量调研抽用教师出卷,每份试卷50元,包括校对。遇特殊事务安排工作补贴,由学校另行研究会办确定。

  D.教科研奖:教职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后,奖励参评费;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的按照省市县级分别奖课题组2000元、1000元、500元。

  E.教学质量奖:学期校调研平均为A的奖300元,平均为B的奖200元,上升幅度平均为A的奖100元(并列为A的各奖50元),可以兼得,学年累计,县调研列全县同类学校前五名的分别另奖调研学科总额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全县同类学校均分倒数后五名的分别扣发学科总额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

  F.模范班主任奖: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班级管理井然有序,师生安全无事故,社会满意度高,考核分在年级中最高,奖励班主任每月100元。

  注:单项奖的奖金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南京中华财院“奖教金”中同步考核奖励,不可兼得。

  2、所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及其标准(在提取总量的6%作为单项奖后,算出全校教职工的平均数),按考核结果分为四类:一类为平均数的105%,占教职工数的15%、二类为平均数的100%,占教职工数的70%、三类为平均数的98%,占教职工数的10%,四类为平均数的95%,占教职工数的5%。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因工作需要,经县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抽借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建发〔20**〕号文件执行。

  2、派出学习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根据被接受学习的学校考核结果发放,一般享受提取后的平均数。

  3、因年龄因素退居二线的校长、书记,按县批复的文件精神执行,享受提取后的平均数。因病请假的按照苏人通〔1998〕130号文件执行。(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职岗津贴(含中小学教师的教龄津贴、护士的护龄津贴,下同)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的比例计发;工作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以下的比例计发。)

  4、骨干教师津贴分两类发放:市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1000元,市教学能手每人每年800元,县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600元,县教学能手每人每年400元,县名教师每人每年600元;校骨干教师每人每年200元。

  5、副校长(含副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按照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2倍提取总量,再按学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按照不高于教职工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3倍、1.2倍、1.0倍发放副校长(副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县局统一考核按照县局发放要求执行。)

  6、学校中层及以下的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班主任标准的120%在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总量,再按学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进行考核,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学期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超过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70%。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2)学生家长满意度不足60%的;

  (3)损害学生利益、歧视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

  (4)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5)非法方法表达诉求或其它违反教育教学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6)不按时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

  (7)受党纪和政纪处分或受到法律处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8)挂企服务人员在挂企服务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8、有关考勤情况的处理

  (1)经诊断为恶性肿瘤、精神病、重症肝炎,以及其他经县级及以上权威部门鉴定丧失工作能力的重大疾病教职工,可照顾享受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周前会、业务学习等会议请假一次扣20元,没有请假的一次扣100元,旷职一次(半天)扣100元,迟到一次扣20元,达到半小时及以上按照旷课处;旷课一节扣50元(所有责任自负),请假的早退按每小时20元计算,五分钟起算10元起点,遇到小数实行“进一法”;事假达到五天从第六天开始每天扣50元;连续病事假(住院治疗的不计假),学期累计达15天另扣发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5%、累计病事假达30天另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数的10%,累计达二个月扣除奖总数的20%,三个月及以上扣发总数的60%(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因病请假的按照所扣金额的50%扣发)。别人代办完成任务的,考勤对折记出勤,全年代班达50%及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五折发放。

  (2)早上、中午值周要按时到岗,确保学生的常规有序,迟到或者缺勤一次扣50元,并承担所有应付的安全等方面的责任,由值周领导负责督查。

  9、有偿家教按照县有关文件执行。

  六、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七、考核工作程序:

  1、按考核细则的过程考核结果,每周公布、每月累计、学期汇总、学年总结,每学期还要对照要求进行个人小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考核小组按照考核要求,得出考核结果并在校内公示。

  3、将绩效结果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向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研究后,提出复核意见,若仍有不同意见,也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述。

  八、附则:

  1、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学校考核组按学期考核核算,经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后,按年度由县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3、本办法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4、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堰草口小学

篇3:东台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台东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园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办园水平。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我园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20**年1月1日到20**年12月31日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构成与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已经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以出勤奖、工作量奖、业绩奖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后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基本原则

  奖动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和教师劳动的特点。坚持以德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为重点,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不搞平均,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发放办法必须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按年度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幼儿园根据市局每年划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量,全额用于发放。根据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发放总量由管理津贴、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管理津贴包括园长津贴、副园长津贴、中层津贴、班主任管理津贴;考核奖励工资包括考勤奖励津贴、工作量奖励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一)考核发放及标准

  1.管理津贴发放标准及办法

  (1)管理人员。根据规定园长岗位考核为全园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其业绩由教育局考核,副园长150元/月;中层干部和主办会计12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幼儿园所有行政人员不参与质量奖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标准

  (1)考勤奖励

  当月出满勤、无旷职、病事假等现象,发放足额津贴。请假考核细则详见《台东市幼儿园教职工考勤细则》。

  (2)工作量奖励津贴

  凡担满幼儿园规定的实际工作量并认真履职者,发放足额津贴。幼儿园安排的代班发放费为每半天10元。

  (3)业绩奖励津贴

  ①师德20分:依据教师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对幼儿的爱心、班级管理、班级生源、家长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发放师德津贴。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财物、违反市局五严规定等行为,一经举报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月考核奖。

  ②家长测评10分

  家长测评即每学期末家长对班级教师测评的满意程度调查,最高分为10分。

  得分统计方法为:

  班主任(配班教师、保育老师)满意票数×10分

  家长投票数

  ③教学测评10分

  教学测评即每学期对幼儿发展情况的书面等级评价,以“☆”为衡量单位,一般最高等级为“☆☆☆”,最低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类竞赛10分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基础分为10-(一学期竞赛次数×1.5),如:一学期总比赛次数为5次,则基础分为2.5(10-1.5×5=2.5),得分为基础分+实际获奖分数。

  ⑤一日活动20分

  按活动表开展活动、一日活动的组织、教师仪表、班级常规管理、普通话使用情况、保育工作配合、作业栏、主题墙、自然角、区域活动等。根据考核记载进行减分计算,每次扣0.5分。

  ⑥资料完成10分

  资料完成情况包括教师保教日记、周计划表、保教笔记、家园联系、听课笔记等各项资料的完成情况,进行减分计算。按时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总分为20分,班级每出现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项目

  1.班主任:+1

  2.台东市会教:一等奖+0.3二等奖+0.2三等奖+0.1

  3.盐城市会教:一等奖+0.4二等奖+0.3三等奖+0.2

  4.公开课、送教下乡:+0.1

  5.报刊发表:

  国家级:+0.5省级 +0.4市级 +0.3

  论文获奖:

  省级:一等奖+0.3二等奖+0.2三等奖+0.1

  市级:一等奖+0.2二等奖+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时考核、期末汇总。考核人员为分管教学园长、主任。教学人员考核前50%,每人奖励100元;后勤及教学辅助岗考核前50%,每人奖励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学期核算一次,计入每人分户帐。每年再核算一次总帐,用[拨发总额-管理津贴(含班主任津贴) -考核发放奖励性工资]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计入每人分户帐。

  (三)解释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

篇4:南沙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南沙中学20**年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张家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张教〔20**〕6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zzz”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做到按劳取薪,优绩优薪,激活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调动极大多数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全体教职工的素质在流动中获得提高,使学校的发展水平在竞争中获得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落实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三、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校长除外)。

  2、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组员:z

  3、根据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每次考核成立由支部、行政、工会、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若干个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标准、教职工工作绩效依据、考核过程、计算办法、考核结果等都及时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确保考核客观公正、透明。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各考核小组并全面负责学校的考核工作。校长组织一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学校班子成员;政教处组织一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班主任;教导处组织一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教研组长、任课教师、教辅人员及所属管理部门;总务处组织一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总务后勤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四类。

  第一类: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考核合格以上,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第二类: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减发一个月到三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第三类: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家长礼物礼金或有价证券经查实,考核结果下降一等次,减发六个月到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第四类:以非法方式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家长礼物礼金或有价证券经查实,且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为不合格,减发当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且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同类型人员平均总额的60%发放,绩效工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备注:减发绩效工资是指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岗位津贴降一等次发放(已发放的将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骨干教师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的考核、分配机制,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津贴”、“工作质量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三部分组成,考核细则如下:

  A级项目B级项目C级项目考核、发放方式考核细则

  名称权重名称权重名称

  考核标准

  工作津贴 58%

  岗位津贴 35%

  教育教学

  管理岗位

  中层正职500元/月*12月

  中层副职400元/月*12月

  年级组长80元/月*6月/学期*2学期

  教研组长80元/月*6月/学期*2学期

  备课组长60元/月*6月/学期*2学期

  中层津贴年终统一发放;组长津贴由教导处组织对各组长进行考核,年终统一发放。

  说明:中层以上干部兼班主任享受一半待遇,教职工身兼数职者,以所任职的最高待遇享受,并享受其他职务的一半待遇。调出金港镇不享受(组织调动除外)。

  附表一:南沙中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考核细则

  教学一线

  岗位津贴

  满工作量学科系数:

  初三语数外1.25,物化1.2,政史1.15,体育1.1;

  初一、初二语数外1.2,物1.15,政史1.1,体育1.05;初二生物1.05,初一生物1;

  艺、劳、地理、综合等其他学科1

  标准课时数参照张教(20**)2号文件精神。

  由教导处根据每位教师年级、班级数、课时数计算出工作量系数,实得岗位津贴金额为:

  该项考核金额总数/全校工作量总数*本人工作量系数

  说明:中层最高不超过同学科满工作量系数;兼课教师最高不超过同学科满工作量系数(就高原则);退休前三年的在编教师(有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服从学校分配,即为满工作量(系数为1),仍在一线工作的教师享受同学科满工作量系数,以每学期开学时计算为准,中间不作变更。

  附表二:各岗位工作量明细

  教辅和后勤岗位津贴

  满工作量系数:教辅0.85;后勤0.75

  班主任津贴

  400元/月*6月/学期*2学期

  按月发放,政教处制定细则,年终考核。经考核后高于或低于上述数额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发或扣除。

  说明:调出金港镇不享受(组织调动除外)。

  附表三:班主任考核细则

  超工作量津贴3%

  加班、值班、代课等

  加班30元/天;值班20元/天;代课10元/课

  以办公室和教导处统计为准,年终统一发放。

  基础津贴约10%

  节日费

  全年2000元/人:元旦200元;春节500元;三八节100元;清明100元;五一100元;端午100元;教师节300元;中秋300元;国庆300元.

  按标准年终统一发放。

  说明: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发(如当年已发在下一年度中扣除);调出金港镇不享受(组织调动除外)。

  出勤津贴约10%出勤奖

  200元/月*10月

  迟到、早退、中离、集体活动缺席等达四次起(包括前三次)每次扣10元;病假每天扣20元,事假每天扣30元;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因重病、大病或难事造成的病、事假,学校酌情在年终给与一定补助。

  校办室组织考勤,按考勤制度实施,年终统一发放。

  说明:当月因病、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或当年病假累计满10天或事假累计满5天,或旷工半天及以上将影响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的发放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详见考勤请假制度。

  附表四:南沙中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A级项目B级项目考核、发放方式考核细则

  名称权重名称考核标准

  工作质量考核35%

  中层干部考核奖

  正职为教师平均考核奖的1.3

  副职为教师平均考核奖的1.2

  由校长室组织考核,年终统一发放。

  说明:中层干部不再享受本校教师考核奖。

  附表五: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教师考核奖

  教师考核为1

  由教导处和总务处提供每一位教师的考核结果(月常规考核、学期考核的综合成绩),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教师考核奖和部门教职工考核奖。

  附表六:教师考核方案

  部门教职工考核奖

  教辅人员为教师平均考核奖的0.7-0.8;

  后勤人员为教师平均考核奖的0.6-0.7

  附表七:部门教职工考核方案

  教育教学成果7%

  教学质量奖

  包括学科奖等

  由教导处根据学期成绩实施考核,年终统一发放。

  附表八:南沙中学教学质量奖考核

  教科研奖

  包括论文、课题、业务竞赛等

  由教科室根据实绩实施考核,年终统一发放。

  附表九:南沙中学教科研考核方案

  其他

  包括体育竞赛奖、文艺汇演奖、学生辅导奖等

  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备注:报账员的津贴、考核按金港镇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同类型人员平均总额的60%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六、说明:

  1.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于20**年1月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本方案经张家港市南沙中学第十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有效。

  4.各项考核细则将在一周内制定完毕,届时召开第十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

  张家港市南沙中学

篇5:东桥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桥东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教师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全面调动教师尤其是教学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姜堰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意见》(姜教发[20**]1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绩效考核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向一线骨干教师、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与结果确定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学校校级干部接受区教育局考核,中层干部及全体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考核结果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第四条 经区教育局批准借用的教师以及试聘期内的教师,由本校实施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核等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校长室根据不同岗位按全校教职工总数15%的比例合理确定优秀人员名额。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含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第:

  1.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

  2.不服从学校分工,无理取闹、搬弄是非、影响和谐校园建设的;

  3.从事有偿家教,经查证属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参与越级或群体*、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乱收费行为或违规推销教辅用书、复习资料及商品的;

  7.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的;

  8.违***公德,有损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9.旷工半天以上的;

  10.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三、考核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七条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八条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制(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一),根据考核得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提取的奖励基金)÷教职工考核总得分×个人考核得分=外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九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制,根据量化考核情况发放班主任津贴(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二)。

  第十条 试聘期内的教师,待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数的50%发放。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教师绩效考核按学期进行,每年考核两次,秋学期结束后的一周内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第十二条 教职工法定休假期间不影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 因个人原因经批准休病假、事假的人员,在量化考核计算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扣除病、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数(计算办法是用区拨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数除以全年工作日数再乘以病、事假总天数),用于发放代课人员补助。(教导处严格履行请假代课手续,按月统计。公出人员原则上调课不代课。)

  第十四条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5%的比例提取奖励救助基金,用于设立有关岗位津贴、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和救助特困人员等。

  四、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校长室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姜堰区桥东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量化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2.量化考核分德、能、勤、绩四个A级指标,下设若干个B个指标和C级指标,其中A1指标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考核相结合,A2、A3、A4三个指标为定量考核。

  3.绩效考核为优秀等第的教师,A1指标定性评估必须为优秀等第。

  4.A1指标定性评估为不合格的教师,绩效考核即为不合格。

  5.A1、A2、A3、A4四个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最终绩效量化考核得分。

  6.分年级(组)确定优秀人员指标数,在年级(组)内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人员。

  7.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在总务后勤、教辅等岗位的人员的绩效考核得分为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数。

  8.对50周岁以上或教龄三十年及以上的教师在工作量、教科研、论文、网络交流等项目考核时适当照顾。

  9.对临近退休的老教师,根据健康状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以享受一学期的工作量照顾,即:上半年退休的,先一年下半年任课但上下班时间不限制或不任课;下半年退休的,本年度上半年任课但上下班时间不限制或不任课。绩效考核时视作工作量满负荷、出满勤。

  10.对外校来交流的老师在出勤、工作量考核方面适当照顾。

  二、量化考核内容

  A1:德(20分)

  按照《姜堰区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总分100分),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在教师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评分,按20%计为绩效量化考核A1指标的得分。各年级组评比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有办法第六条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初步结果报校长室,经办公会研究确定。

  A2:能(30分)

  B级指标C级指标分值考核得分

  B1 制定计划C1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科教学计划,具体措施落实,进度安排恰当。2

  B2 备课C2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内容,超前一周写好教案。课堂教学目标明确,程序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恰当,有板书设计,有巩固练习的作业或思考题。4

  C3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后记。1

  以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的按年级学科组为单位的备课笔记评比结果为依据,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5分、4.5分、4分。(任教多学科的按最高得分计)

  B3 上课C4认真上课,不迟到,不拖堂。用普通话教学,语言简洁、生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相机进行品德教育。3

  C5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堂结构安排合理,课堂气氛良好,板书设计科学合理,书写规范有序。充分运用教具、学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注意创新。3

  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平时检查、听课情况,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6分、5分、4分。

  B4 布置和批改作业C6作业布置及时,精心选配习题,要求明确,数量适中,难易适度。作业批改认真、及时,适时给学生以激励性的评价。4

  C7学生作业书写认真,行款整齐;技能性学科,在备课中有明确、合适的作业要求,并认真检查、考核,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良好。1

  以每学期教导处组织的学生作业评比结果为依据,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5分、4.5分、4分(任教多个班级、多个学科的按最高得分计)。技能性学科根据作业设置、学生技能考查(展示)情况计3.5-4分。

  B5 教学辅导C8重视课后辅导,对优生、后进生采取针对性措施,分别进行辅导。经常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3

  各年级(组)负责人根据教师平时工作情况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3分、2.5分、2分。

  B6 教科研C9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含学历进修、各种培训等),继续教育学时达标,每学期撰写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的,得2分。全程参加教师发展学校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或积极参加校内教研活动的,加1分。3

  C10开展相互听课活动,每学期每人不少于20节,认真写听课笔记。1

  C11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报送课题研究资料的,计1分。课题主持人计1.5分,按期结题的得2分。2

  C12承担区、教研站公开课的计1.5分,承担校级公开课的计1分,承担组内教研课的计0.5分。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含单项)中获奖的计1.5分,基本功全能竞赛中获奖的计2分。2

  C13创建成优秀教研组。1

  A3:勤(20分)

  B7 工作量C14周课时每节计0.3分,早读课每节计0.15分。5

  C15承担两个班数学、一个班数学和一个班英语、三个班及以上英语教学任务。2

  C16小学部班级45人、幼儿园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以上部分按每人0.1分计算。任教多个班级的按最高分计。3

  C17临时性工作由校长室核定工作量。2

  B8 工作态度C18 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2

  C19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各项中心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由学校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评议确定A、B、C三个等第,分别计6分、5分、4分。6

  A4:绩(30分)

  B9 工作实绩C20所教学科统一考试(或考查)成绩在平均线以上计12分,每下降1分扣0.5分。非统一考试学科教师计10分。(因试卷难度、学生特殊原因等不达标的,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计分办法)12

  C21辅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学科竞赛或与学科相关的活动,根据成绩或名次分别计1分、0.5分;辅导学生发表作品的(含教育网站),校级每篇0.25分,区级每篇计0.5分,市级以上每篇计1分。4

  B10 突出成绩C22个人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姜堰区及以上表彰计1分,镇、校级表彰计0.5分。1

  C23所任教班级、学科、兴趣小组学生成绩突出,荣获省级奖计2分,市级奖计1.5分,区级奖计1分,校级奖计0.5分。2

  C24撰写经验总结或论文发表(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核心期刊计4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区级计0.5分。此项封顶4分。4

  C25辅导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在校级考核中获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计2分、1.5分、1分,在区级获奖或在区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展示的,计3分。3

  C26积极参与网络交流,在“姜堰教育网”发表文章每篇0.2分,在“桥东探微”网站发表文章每篇0.1分。建立个人博客且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的,计1分。2

  C27承担突击性、特殊性学校中心工作,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

  桥东中心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正确、客观、全面地评价班主任老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最大限度地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班主任老师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办法

  1.完成班级管理工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学期实际时间每月发放班主任津贴200元。

  2.班主任考核实行量化评分制,根据量化得分,分年级评定A 、B 、C三个等次,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

  3.班主任因事因病请假,按工作日平均额扣发此期间班主任津贴,代理班主任享受此津贴。班主任因公外出期间,年级负责人指派临时班主任,每学期考核时由校长室核发相关津贴。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视具体情况扣发当月直至全年的班主任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5.存在以下行为的,年终综合考核不定等次。

  ①班级管理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因不讲究教育方式造成负面影响的;

  ②存在乱收费行为的;

  ③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相关工作任务的。

  三、考核细则

  项目具体内容分值考核得分

  学生文明守纪 (40分)1.认真执行小学生一日常规,每天按时到校,有特殊情况及时请假(出具有关证明)。班主任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5

  2.主动接受和配合学校红领巾监督岗的监督检查,坚持佩戴队员标志,做好包干区保洁工作。5

  3.课间活动文明守纪,无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现象。5

  4.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完成作业,课堂纪律好。 5

  5.积极参加大课间体育活动,广播操比赛成绩好。5

  6.阳光体育活动集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按时到场,学生全员参与。5

  7.放学排队秩序优良,上下楼道靠右行,路队管理组织健全,路队纪律好。5

  8.爱护校产教具等公共财物,保持班级电器、桌凳、门窗、洁具无遗失、损坏。 5

  班务日常管理 (40分)9.班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计划制定及时、具体、重点突出,总结能体现班级实际和特点。4

  10.认真做好除其他任课老师上课时间之外的学生在校教育管理工作。4

  11.认真及时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及时上交计划、总结、班队活动方案、家访记录以及其他各种表册。4

  12.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或临时性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4

  13.全力配合学校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4

  14.积极营造班级文化氛围,教室布置有个性,激励用语规范,洁具摆放整齐有条理,教室墙壁、地面清洁。张贴规范、美观大方、具有特色。4

  15.能结合节日和学校的教育主题及时更换班级黑板报,做到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形式多样。4

  16.注重家校联系,做好家访工作,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家庭教育状况,认真做好留守儿童等特殊生的教育工作,使他们在进步的同时,感受到学校、班级的温暖。4

  17.积极向红领巾广播站投稿,用稿率高。4

  18.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级兴趣小组活动,参与人数多,成绩优。4

  班队主题活动 (15分) 19. 班级少先队组织健全,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5

  20. 能根据本班实际,结合学校教育主题,制定好班队活动计划。5

  21. 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每月上交一篇主题队会方案,并做好有关活动的资料积累5

  特色加分 (5分)1.所在班级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各项竞赛、展示或作品在正规报刊发表的。区级每人次加0.2分,市级每人次加0.5分,省级每人次加1分,国家级每人次加2分; 2.所在班级注重班级特色建设,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班队会观摩活动的,每次加1分; 3.注重班级管理研究,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班级管理论文在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区级每篇0.2分,市级每篇0.5分,省级每篇1分,国家级每篇2分。 4.班级出现比较典型的好人好事受学校表扬的加1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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