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邺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管理,更好地使学校财产、器材为教育教学服务,避免学校财产的遗失、无故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教师有责任教会并督促学生学会使用、管理学校财产,每位学生有责任和义务合理使用好学校财产,无故损坏学校财产必须赔偿。
三、各班级、实验室等部门,对本处遗失,损坏财物情况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报损、赔偿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四、对遗失、损坏学校财产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五、遗失损坏公物赔偿金额将根据遗失、损坏物品的情况,赔偿原财物价值2-3倍。
六、班级损坏财产情况总务处将按月统计通报政教处。
附赔偿金额一览表: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钢木桌椅250元/套
2玻璃20元/块
3电灯管15元/只
4开关、插座20元/个
5黑板玻璃300元/块
6广播喇叭50元/个
7录音机、投影仪按实物价格
篇2:建邺中学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
邺建中学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
1、统一管理学校的固定财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
2、为教学服务,主动及时地供应教学必要的设备和物品,严格实施请购、验收、领用、报废等制度。
3、按要求建立帐册,必须做到帐务相符,定期核对。
4、根据需要,积极提出添置更新意见,建立合理的库存,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5、严格执行教职工借物制度,做到一人一卡,帐物清楚,对借用的物品定期回收,有损坏要责成赔偿。
6、建立班级借用物品卡,做到一斑一卡制,开学初配好班级必须的借用品,学期结束定期回收,有损坏要责成赔偿。
7、管理好学生代办费及劳动用品的支出情况,做到帐目清楚,学期结束时结算。
8、每月仓库大扫除一次。物品要堆放整齐、领取方便。
9、清洗适量窗帘、横幅等物品。
10、协助做好处内的其他工作。
篇3:建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邺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管理,更好地使学校财产、器材为教育教学服务,避免学校财产的遗失、无故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教师有责任教会并督促学生学会使用、管理学校财产,每位学生有责任和义务合理使用好学校财产,无故损坏学校财产必须赔偿。
三、各班级、实验室等部门,对本处遗失,损坏财物情况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报损、赔偿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四、对遗失、损坏学校财产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五、遗失损坏公物赔偿金额将根据遗失、损坏物品的情况,赔偿原财物价值2-3倍。
六、班级损坏财产情况总务处将按月统计通报政教处。
附赔偿金额一览表: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钢木桌椅250元/套
2玻璃20元/块
3电灯管15元/只
4开关、插座20元/个
5黑板玻璃300元/块
6广播喇叭50元/个
7录音机、投影仪按实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