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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雷锋学校差旅费核报规定

浏览:62592022-04-09

  沙长雷锋学校差旅费核报规定

  学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核报差旅费,应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湘财行字[96]136号文件明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现结合目前差旅费开支方面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科奥赛参赛和集训,带队老师的出差费用按有关财务制度进行核报。学生外出参赛,正式队员的差旅费由学校给予报销;自费队员学校只负责往返车船费。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各种学科培训的差旅费,学生和学校各承担一半。凡在参赛和集训期间自行旅游的费用一律自费。

  第二条 除校领导或校领导指派的随同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外,其余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临时决定出差或执行紧急任务,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的特殊情况,由科室主任报分管校长经主管财务校长批准。

  第三条 参加有关会议的应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安排出差人员,不得多派与会人员。工作人员出差应合理安排出差往返时间和路线,不得绕道或无故提前到达或推迟返回。如因个人原因,需要在出差目的地滞留或绕道往返,其滞留或绕道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付。,

  第四条 按《雷锋学校财务制度》和《经费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由财会室具体办理借支和核报差旅费手续。

  第五条 差旅费需在出差往返后一周内核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核报的,应由所在部门科室提出书面说明。否则,财会室可以暂停办理该科室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六条 确因特殊原因超过范围和标准的,如乘坐出租车,支付会务费,住宿费超标等,须由科室主任报分管校长经主管财务校长批准后方能核销。

篇2:第二中学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第二中学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为规范学校出差、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工作,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学校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对出差差旅费报销等作出如下规定:

  一、公务出差的认定: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外出会议、学习和培训活动。

  2、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和培训活动。

  3、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其他比赛活动。

  二、公务出差的费用:

  (一)交通费:

  1、集体出差:根据出差人数多少,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不便安排车辆的,按照乘车车票实报实销(仅限于有出差任务的人员)

  2、私车公用: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的,在动用前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出差当天的过路费凭据实报,油费凭加油发票按1元/公里定额标准报销。

  3、学校派出公务人员在出差地原则上不允许打的,特殊情况如紧急事务处理确需打的,应事先向分管校长汇报得到同意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二)住宿费:

  1、公务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报销。

  2、其他情况:

  (1)省级城市:每人每晚不超过80元;

  (2)市级城市:每人每晚不超过60元(原则上本市出差不安排住宿);

  (3)县级城市:每人每晚不超过50元。

  3、凡规定出差时间之外的住宿,费用一律自理。

  (三)生活补助:

  1、公务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报销。

  2、其他情况:

  (1)省级城市:每人每天40元;

  (2)市级城市:每人每天30元(本市之外的市级城市每人每天40元);

  (3)县级城市:每人每天20元(本市之外的县级城市每人每天30元)。

  三、艺考带考:

  1、带考期间的车费实报实销,但必须是艺体处统一安排的带考线路。

  2、生活费及住宿费按照每人每天80元执行。

  四、出差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到办公室填出差派遣单,由科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签字确认。

  2、持出差派遣单及相关票据到财科办理票据粘贴及填写手续。

  3、持填写完整的票据到分管校长及校长处签字审批。

  4、将审批后的单据交财科报销。

篇3:浦江高中教师外出教研活动差旅费报销的规定

  浦江高中教师外出教研活动旅差费报销的规定

  为规范管理教师参加南京市各级教研活动,经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

  1、教务处根据南京市教研活动的统一安排,提前将外出教研活动的通知下发至各年级的任课老师,参加听课的教师应准时参加活动;

  2、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应做好教研活动的各项文字记录并保存好活动的相关资料。返校后,教研活动的记录交至教务处审查并备案;

  3、教务处负责登记教师外出教研活动的概况,如时间、地点、人数、报销金额等,并发放给外出教师《旅差费报销表》,明确报销标准和给予报销证明;

  4、外出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应在一周内及时报销。如过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5、根据教研活动地点的远近,结合校情,对旅差费报销,做以下规定:

  (1)在浦口区范围内的教研活动,每人每次20元;

  (2)在浦口区范围外的教研活动,每人每次50元;

  (3)在江宁、六合、高淳和溧水参加教研活动,如需学校安排车辆的,则不报销旅差费;

  (4)凭车票报销。车票不足的,也可用出租车票、汽油票等充抵报销;

  (5)报销标准,已经包含车费和餐费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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