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中学三要八不准制度
邺建中学三要八不准制度
三要:
1、班主任每学年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家访;
2、任课老师每学期要与每一位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谈心;
3、学校每学期要安排教师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八不准:
1、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不准旷教、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3、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4、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5、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
6、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
7、不准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8、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有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
篇2:中学采购流程制度
中学采购流程制度
部门申购→校务处初审→初步方案→校领导批准→具体实施部门验收→领导签名→登记入库
一、部门申购对象:
1、各年级组2、中层各处室3、学校办公室4、学校仓库
二、校务处初审:
根据各部门申购物品需求,确定申购物品的时间、商家、品牌、数量、金额的初步方案。如果金额在200元以下,由采购人员负责购买;金额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采购人员与部门申购人员负责一起购买;金额在1000元以上,必须有三人负责一起购买,“货比三家”,注重商家的品牌,同时要以支票形式支付,不允许现金支付。
三、初步方案
由学校校务处提出部门申购物品的初步方案,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四、学校领导审批
学校领导根据校务处提出部门申购物品的初步方案,经过校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同意。
五、具体实施
经过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同意申购物品,则由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学校采购制度规定具体操作。
六、部门验收
根据采购人员购买的物品,由相关部门对购买的物品进行验收,如果不符合所购买的物品要求,则提出退货,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如果符合所购买的物品要求,则由部门负责人员在发票单上签名。
七、学校领导签名
根据各部门负责人员对所购买的物品验收、签名,由学校领导审批签名。
八、登记入库
采购人员根据各部门负责人员对所购买的物品验收、签名和由学校领导审批签名的发票收据,把购买的物品送入学校仓库,由学校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入库。
篇3:中学教职工上下班制度若干规定
中学教职工上下班制度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法规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教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二、学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不同,教师实行柔性的“坐班制”为主要形式的上班工作制度;职工实行“坐班制”为主要形式的上班工作制度。
三、教职工上下班时间:
1、教师:均须在第一节课前到校,下午16:40离校;
2、职工:7:40--16:40;
3、若到校用早饭,则必须在7:40分前用完。
4、部分岗位的职工,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不同由各科室具体安排,报校务会集体审批。
四、工作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需短时间暂时离校应向组室负责人口头请假,并应告示本人去向。
2、上班时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益,不要擅自离岗、串岗。
3、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和教工政治学习。
五、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事假不能到校上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请病、事假半天者,应向所在组(处)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负责人应如实做好考勤记录。
3、请病、事假一天或以上者,应向人事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由校长审批。
4、升旗仪式、教工政治学习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由党支部书记审批。
5、请病假应有医院的病假证明。教师如有短期(不满一天)病假,每天仍到校上课后再回家休息,可不作病假统计,但应交病假证明或注明情况。如当天无课而未到学校,仍按病假处理。
6、教职工请病事假准假后,教师应向教导处负责人报假,职工应向所在处的负责人报假,各处主任应安排好代课、代岗。
7、事假原则上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六、考勤制度:
1、各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如实填写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交人事办公室。
2、教职工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3、教职工请病事假的工资按学校《工资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处理,特殊情况由校务会研究处理。
七、附则:
1、教职工违反以上规定作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2、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