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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中学档案借阅制度

编辑:234范文网2022-04-04

  邺建中学档案借阅制度

  一、本校各业务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档案:其它部门需要查阅档案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县、团级以上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一律在阅档室,事先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册;外部位借阅档案,必须持有借阅单位的公函,经学公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确因需要,必须延期的,需办理续借手续;

  四、查阅档案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散、抽取、涂改、勾画和改变档案原貌,对丢失和损坏者要追究责任;

  五、阅档时,应保持安静,自觉遵守查阅秩序,严禁吸烟,确保安全;

  六、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如有在本校档案室借阅档案的,必须办结归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篇2:湖南师大附中人事档案借阅转递制度

  南湖师大附中人事档案借阅转递制度

  一.查阅人事档案应有两名党员干部。

  二.查档人员须持有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开具的《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持劳资部门开具的《查阅工人档案审批表》或注明有“查阅档案”字样的介绍信,履行登记、审批手续后才能查阅。

  三.查阅人事档案时,只能按照审批表或介绍信上面填写的、经过领导审批的内容进行查阅,不能随意翻阅其他档案内容。档案室出据证明材料时要严格审查,根据查档案用途和有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查档人员不得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本单位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档案,确实需要了解情况的,由档案工作人员按规定提供。

  五.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进行,档案出库时,工作人员要先清点材料,再交查阅者查阅;收回档案时,先核对材料,再入库归位。

  六.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需要借用的,由借用单位写出借档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如需延期应补办续借手续。借用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准转借,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材料。

  七.管档单位应根据任免文件、调动通知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转出单位要将档案整理完备,注销名册,填写好“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工人档案转递通知单”,经严格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人事档案不准本人携带。接收档案的单位,要检查转来的档案与档案转递通知单填写的项目是否相符,经核对无误后,档案入库,并及时退回回执。转出单位一个月未得回执的要进行查问,以防档案丢失。成批移交人事档案,应选派两名党员干部接送。

篇3:贵阳一中档案借阅流程

  一、凡借阅学校档案者,必须按规定进行书面登记。

  二、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允许在档案室内进行。

  三、阅档者须承担所借阅档案的安全、保密责任,自觉、仔细地保护好档案,维护档案的本来面貌,不得涂改、勾划、裁剪、拆散、抽页、调换或擅自复印、转借他人,对损坏档案者,学校依据档案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复印档案,须经档案室同意,复印证件、绝密文件、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五、借阅人员退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案卷有无损坏,文件是否齐全,交接完毕后借阅人员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立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内人员借阅:

  1、学校各处室或人员查阅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档案可直接到档案室调阅,非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的档案查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

  2、原则上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校外人员借阅:

  1、持单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档案;

  2、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档案复印件。

篇4:南朗中学档案借阅制度

  沙南中学档案借阅制度

  1.本校档案供本校部门查阅利用,查阅时需办借阅登记手续。

  2.外单位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注明查阅者的身份,查阅目的和范围,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查阅时只能查阅有关的内容,不得任意翻阅其他材料。

  3.查阅档案者必须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点查阅,一般不外借,因特殊需要外借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出具借据,外借期限1-3天。

  4.借阅档案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阅无关材料,如需摘录,复印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分管领导批准。

  5.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得在材料上涂改、划圈、划线、作记号,更不准拆卷、抽页、如有损坏则罚款赔偿,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篇5: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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