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中学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邺建中学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邺建高中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邺建高中工会委员会,具体办法如下 :
一、邺建高中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由邺建高中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由7名委员组成,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各由3名委员组成。
二、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应选数的14%,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
三、三个委员会候选人,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代表充分酝酿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经大会确定,按姓氏笔划为序,印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选举由代表大会的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当选;如过半数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的顺序至应选名额满为止。如果票数相同,以不同意少者当选。
五、三个委员会分三张选票,同时选举,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正式代表的半数,收回选票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数,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
七、代表有权对票上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同意划“O”,不同意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在空格处写出姓名,并在方格中划“O”。选票一律用钢笔填写。
八、代表大会设投票箱一只,不委托投票。
九、大会设监、计票人员5名。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的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员。
十、投票结束,监、计票员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完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篇2:东平中学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东平中学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z市总工会《关于本市各级工会选举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东平中学第八次会员大会拟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5名委员组成第八届工会委员会,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产生经费审查小组,采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第八届工会主席。
2、差额选举工会委员、等额选举经审小组
1)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六位候选人;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选举产生经审小组,工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根据推荐票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两位经审小组成员(经审组长由工会委员担任),公示一周。
2)工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根据工会小组推荐票数,结合年龄、性别、服务意识与能力等情况确定六位工会委员候选人,公示一周。
3)在换届选举大会上由全体会员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五位工会委员,按得票数多少确定委员最终人选,但当选委员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数的一半;如果出现得票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不满半数且不足应选名额时,则重新选举。
3、直选工会主席
1)在当选的工会委员中,依据得票数多少,结合任职条件与学校实际,推出两名工会主席候选人。
2)两名主席候选人作简要竞选发言,然后由全体会员在两名候选人中无记名投票选举一名工会主席,按得票数多少确定最终主席人选,候选人得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的半数以上方能当选;如果出现得票数相同,则重新选举;如遇两名候选人都不超过应到会员数的一半,则另外选举。
4、选举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参加选举大会的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会员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能进行。
5、选举大会设总监票1人,总计票1名,唱票人员1名,对发票、投票、点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及唱票人员名单由大会推荐,提交大会鼓掌通过。
6、选票上应盖学校公章,未盖公章的选票无效。
7、因病、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8、会员对选票上的工会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小方格内画一个“○”;不赞成画“×”,弃权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候选人姓名后空白栏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等于或少于5人的视作有效票,超过5人的视为废票。会员对选票上的两位工会主席候选人,只能二选一,在赞成者姓名上方画“○”,不赞成或弃权不作任何符号。
9、大会投票开始时,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及工作人员先行投票,随后全体到会会员依次投票。
10、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
11、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主持人根据总监票人的报告,宣布当选委员与主席名单。
以上选举结果以上级工会批复为准
本次工会换届选举办法由第八次会员大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z市东平中学
篇3:东桥中心小学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桥东中心小学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桥东中心小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7名,候选人8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候选人4名;教育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3名,候选人4名。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桥东中心小学第四届工会委员建议名单、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女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经学校党政讨论,民主推荐,并报区教育工会征求意见后,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正式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候选人票数均超过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为序,取前7名候选人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第一轮实际当选人数少于7名时,在未超过半数票的候选人中进行第二轮选举,仍实行差额选举,应选委员数与候选人数差一名。第二轮选举后,仍未产生7位委员,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第二轮得票情况(原则上以得票多少,特殊情况,考虑男女比例)决定委员人选。
四、大会选举时一张选票,三个选举内容,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同意票、不同意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在其姓名下方方格内划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下方方格内划一个“×”;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面空格内将另选人填上,并在其姓名下方方格内划上一个“○”;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划写选票时,符号准确,笔迹清楚。
五、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他们由学校党政提名,提交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六、大会选举时,会场设一个投票箱。在大会宣布投票开始后,先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台成员投票,然后会员按规定的顺序进行投票。
七、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八、本选举办法,经学校第四届工会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