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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初级中学教科研制度

浏览:97322022-03-07

  德明初级中学教科研制度

  一、教科室职责

  教科室是学校的教科研机构,主要管理职能有:开展科研、教研和培训,获取教改信息,提供教改、科研和培训咨询,执行并指导课题研究和教育评价等。

  (1)协助校长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根据校长室提出的学校工作规划、计划,拟订教科研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重要课题的确定。

  (3)及时、准确、有效地收集和介绍教育科学研究信息,为校长的教育科学研究决策提供咨询,为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情报。

  (4)抓好校内教育科学研究试验项目的落实、总结和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并实施学校所承担的国家、省、市、校课题项目。

  (5)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普及工作,组织各种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

  二、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第一条 总则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全程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生产力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包括课题的申报、审批、管理、经费、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内容。

  本条例适用于德明初中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二条 课题管理的组织

  1、德明初中教科室(以下简称教科室)是我校教育科学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2、教科室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课题申报与评审,进行课题的过程管理,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与科研工作者,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处理日常性工作等。

  第三条 课题立项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课题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

  2、创新性原则 课题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3、实用性原则 课题必须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4、可行性原则 课题研究的目标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可靠,具有研究所必须的物质条件,组织条件和人员素质条件,能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第四条 课题的内容和申报人

  1、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与学校教育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科学的经验总结、文献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课题的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超过者必须说明理由。

  第五条 课题的管理

  1、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的计划,加强领导与督促检查,学校应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的一项内容。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于每学年初提出本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末写出工作总结,向教科室汇报进度,教科室每学年集中检查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提出意见,亦可组织经验交流。

  3、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教科室批准,予以备案。

  4、课题组要严格执行《申请书》,无故不执行《申请书》或拖延时间太久者,教科室要对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半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未完成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并收回投入的资金。

  6、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向教科室递交总结报告、成果摘要报告、全部科研成果。

篇2: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1、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全园性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和年段经常性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开拓创新,观摩后由园教研组或年段教研组组织观摩、研讨、反思,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2、围绕园课题,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和园本培训活动,每班教师根据本班幼儿实际情况,选择研究子课题,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教研成果(经验总结、案例、反思、论文等),不断提高教研能力。

  3、每月组织两次课题研究研讨会和两次年段专题研讨例会,每月开展2-3次实践观摩研讨活动,每月一次课题研究案例评选。

  4、对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或区级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教育活动设计,给予奖励,并纳入教师绩效考评。

  5、带教教师每月指导新教师、挂教教师两个半日的教育活动,新教师、挂教教师要及时做好备课、修改教案、反思等文字材料,并且期末要作为个人成长材料存档。

篇3:藕塘中学教科研考核制度

  塘藕中学教科研考核制度

  为了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质量的提高,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引导全校教师开展研究性工作,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实效化,特别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常规要求:

  1、参加教科研活动是每个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每位教师都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科研活动和教研组内的教科研活动。总分100分,无故缺席1次减20分。

  2、认真配合学校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认真参加课题活动,坚决按要求完成任务,交齐相关材料。总分100分,无故缺席或没有完成减20分。注意教学研究实践的反馈工作,要通过不同形式了解教学研究实践的过程情况,包括召开交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每学期一次(必须有记录、汇总和分析材料)得10分。在教科研的各项活动中,根据学校需要多承担任务或多材料的一次加10分。

  3、每学期结束前,完成规定数量的读书笔记或教学随笔得25分,两篇教学案例或教学设计以及一篇工作总结(心得)或论文,每篇得25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多交一篇加15分。

  4、按学校要求认真完成相关得宣传报道工作,得基本分60分,宣传工作出色的最高可得100分。

  二.成果奖励:

  1、课题研究

  课题根据不同阶段按下表给课题组成员加分奖励。

  级别 立项论证分 中期评估分 结题成果分

  奖励 国家级

  注:课题组成员按实际承担情况,由教科部门对其研究过程、成果资料等进行评估考核按照优、良、合格三个等级按100%、80%、60%的比例加分,不合格的不加分。课题组成员以课题申报署名并经教科部门确认为准。

  2、论文发表获奖

  对于教师在各级刊物上发表与教育教学研究有关的论文及参与国家、省、市、教研室、教科所、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论文评比并获奖(发表的各类习题、试卷、答案除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表一:教学设计、论文、个案等发表和获奖奖励

  级别 发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 得分

  注:论文是指发表在教育教学专业杂志、报刊上的论文;在各级专业教育年会上交流的论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科研管理部门、各级教育学会、专业教育杂志组织的征文中获奖的论文。由各学术团体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顺推降低一档,其它教师个人参与的跨省市的征文或自费参与的各种征文中获奖的论文不予奖励。

  表二:评课、说课等教学比赛的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 得分

  3、交流宣传

  学校进行校内外的教科研成果交流,根据交流级别、效果,对承担交流任务的教师给予一定补贴,在各报刊、杂志、电视、网站发表宣传我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的消息通讯,给予下列奖励: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200元 100元 80元 40元 10元

  10分 6分 4分 2分 1分

  三.考核奖励:

  教师的教科研资料、成果由校教科室统一收集、管理,每学期结束时,教科部门对全校教师的教科研进行成绩量化考核和奖励,奖励办法:

  1、基础奖:每学期四项常规各100元,共400元。能认真参与学校教科研活动并且每一项常规满分的可以得全部基础奖。无故不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没有完成相关任务或文字材料等,每一次扣除相应奖励,四项常规中任一项不合格,不得该项的全部奖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相关任务的教师扣除全部基础奖。

  2、提高奖:一学年分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分别奖励400元和200元。学校根据教师教科研常规考核成绩和成果奖励成绩每学年评出优秀(不超过全校教师的15%)和良好(不超过全校教师70%)两等。条件:两个学期都得满基础奖,按全部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奖。

  每年的教科研工作在《教师业务档案》中记入考核等级,并作为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要依据。

  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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