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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滨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浏览:25702022-01-02

  海滨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为了让幼儿园教育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教科研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滨海县幼儿园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教育科研人员必须本着“以教研促教学、促自身能力和素质提高”的宗旨,选择合适的科研内容,解决教改中的不足和难点,以改进保教工作,促进幼儿发展,办出本园特色。

  2.课题准备阶段需要课题组全体成员共同讨论、调研、拟定实验方案,每学年(开学初)按科研进展制定教研计划交教科室,每位课题组成员在全面完成正常教学和教科研的同时应有一个课题。

  3.研究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应经常组织成员集体活动,进行观摩、研讨活动,交流阶段成果,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课题研究人员需不断向教科室汇报课题进展情况,认真听取指导人员的意见、建议。有重大研究活动时,通知教科室指导人员参加。

  4.研究人员必须在完成教科研计划的同时,认真按计划实施。要勤读书、勤观察、勤交流、勤思考、勤动笔。每学期至少写一篇以上的经验总结或活动设计投稿至专业刊物。每学年要撰写一篇专题论文参加园“论文交流会”交流及省、市、县论文的评比活动。论文、文章获奖或刊登者,按照园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双周二分上、下午全园进行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应紧扣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记录;每周四分上、下午进行教研活动。每次活动应做好规范化的记录,有时间、地点、议程。教科组、课题组成员应准时参加教科研活动,活动时各人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一种争鸣、探索、团结的教科研气氛。

  6.实行备课组备课制,全体教师应先全面分析本年龄班幼儿在前一主题中的发展水平,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商讨补救措施;然后根据分工,每个教师在课程预定的下一个主题中,合理设计适宜每个儿童发展的教育计划,制作并提供相关的教具、学具。如根据儿童的需求更换主题及其内容,须事先征得教导处的认可方可变换。

  7.教科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应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及幼教科研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教科组成员应到教育教学一线参加、指导教科研的实践工作,以保证教科研的质量。

  8.各课题组、教研组应及时总结研究经验、成果,每学期结束进行总结研究经验、成果汇报、交流活动。课题负责人应按时组织结题。

  9.教科组、课题组把在相应活动中产生的资料在本学期结束时及时交档案资料保管处,以便今后查阅。

  10.教科室积极支持教师撰写论文,经验总结,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论文评比。

篇2: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1、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全园性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和年段经常性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开拓创新,观摩后由园教研组或年段教研组组织观摩、研讨、反思,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2、围绕园课题,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和园本培训活动,每班教师根据本班幼儿实际情况,选择研究子课题,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教研成果(经验总结、案例、反思、论文等),不断提高教研能力。

  3、每月组织两次课题研究研讨会和两次年段专题研讨例会,每月开展2-3次实践观摩研讨活动,每月一次课题研究案例评选。

  4、对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或区级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教育活动设计,给予奖励,并纳入教师绩效考评。

  5、带教教师每月指导新教师、挂教教师两个半日的教育活动,新教师、挂教教师要及时做好备课、修改教案、反思等文字材料,并且期末要作为个人成长材料存档。

篇3:藕塘中学教科研考核制度

  塘藕中学教科研考核制度

  为了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质量的提高,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引导全校教师开展研究性工作,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实效化,特别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常规要求:

  1、参加教科研活动是每个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每位教师都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科研活动和教研组内的教科研活动。总分100分,无故缺席1次减20分。

  2、认真配合学校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认真参加课题活动,坚决按要求完成任务,交齐相关材料。总分100分,无故缺席或没有完成减20分。注意教学研究实践的反馈工作,要通过不同形式了解教学研究实践的过程情况,包括召开交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每学期一次(必须有记录、汇总和分析材料)得10分。在教科研的各项活动中,根据学校需要多承担任务或多材料的一次加10分。

  3、每学期结束前,完成规定数量的读书笔记或教学随笔得25分,两篇教学案例或教学设计以及一篇工作总结(心得)或论文,每篇得25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多交一篇加15分。

  4、按学校要求认真完成相关得宣传报道工作,得基本分60分,宣传工作出色的最高可得100分。

  二.成果奖励:

  1、课题研究

  课题根据不同阶段按下表给课题组成员加分奖励。

  级别 立项论证分 中期评估分 结题成果分

  奖励 国家级

  注:课题组成员按实际承担情况,由教科部门对其研究过程、成果资料等进行评估考核按照优、良、合格三个等级按100%、80%、60%的比例加分,不合格的不加分。课题组成员以课题申报署名并经教科部门确认为准。

  2、论文发表获奖

  对于教师在各级刊物上发表与教育教学研究有关的论文及参与国家、省、市、教研室、教科所、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论文评比并获奖(发表的各类习题、试卷、答案除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表一:教学设计、论文、个案等发表和获奖奖励

  级别 发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 得分

  注:论文是指发表在教育教学专业杂志、报刊上的论文;在各级专业教育年会上交流的论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科研管理部门、各级教育学会、专业教育杂志组织的征文中获奖的论文。由各学术团体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顺推降低一档,其它教师个人参与的跨省市的征文或自费参与的各种征文中获奖的论文不予奖励。

  表二:评课、说课等教学比赛的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 得分

  3、交流宣传

  学校进行校内外的教科研成果交流,根据交流级别、效果,对承担交流任务的教师给予一定补贴,在各报刊、杂志、电视、网站发表宣传我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的消息通讯,给予下列奖励: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200元 100元 80元 40元 10元

  10分 6分 4分 2分 1分

  三.考核奖励:

  教师的教科研资料、成果由校教科室统一收集、管理,每学期结束时,教科部门对全校教师的教科研进行成绩量化考核和奖励,奖励办法:

  1、基础奖:每学期四项常规各100元,共400元。能认真参与学校教科研活动并且每一项常规满分的可以得全部基础奖。无故不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没有完成相关任务或文字材料等,每一次扣除相应奖励,四项常规中任一项不合格,不得该项的全部奖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相关任务的教师扣除全部基础奖。

  2、提高奖:一学年分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分别奖励400元和200元。学校根据教师教科研常规考核成绩和成果奖励成绩每学年评出优秀(不超过全校教师的15%)和良好(不超过全校教师70%)两等。条件:两个学期都得满基础奖,按全部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奖。

  每年的教科研工作在《教师业务档案》中记入考核等级,并作为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要依据。

  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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