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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一附小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浏览:55352022-03-05

  阴淮师范一附小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校级领导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政清廉,顾全大局,时时处处考虑党和国家的利益,在廉政上严格坚持“十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和私设小金库,不准侵吞、私分公款、公物,变卖公共财物。

  二、不准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不准虚报冒领各种费用和补贴;不准违反规定坐支和挪用公款;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收费打白条或收费不出据以及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收据收费。

  三、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采取不正当手段谋私利。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来人来客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四、不准利用外出开会、出差办理各种公务之便,绕道办私事,或到风景名胜区游览。

  五、不准接受办公务单位(个人)的宴请。

  六、不准在工作中搞“吃、拿、卡、要”,不准以招收新生为名收受索取贿赂,或变相收受、索取礼品、现金、各种有价证券。

  七、不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借机敛财。

  八、不准制造假象,欺上瞒下,骗取荣誉,掩盖本单位的违纪违规及腐败问题。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不允许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谣中伤、诽谤他人,破坏团结。

  努力做到“三必须”:

  1、必须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办事承诺制。。

  2、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分配或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上级安排的日常性工作和重要的突击性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做好口头或书面汇报。

  3、必须重视和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阴淮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篇2:淮阴师范一附小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阴淮师范一附小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校级领导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政清廉,顾全大局,时时处处考虑党和国家的利益,在廉政上严格坚持“十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和私设小金库,不准侵吞、私分公款、公物,变卖公共财物。

  二、不准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不准虚报冒领各种费用和补贴;不准违反规定坐支和挪用公款;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收费打白条或收费不出据以及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收据收费。

  三、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采取不正当手段谋私利。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来人来客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四、不准利用外出开会、出差办理各种公务之便,绕道办私事,或到风景名胜区游览。

  五、不准接受办公务单位(个人)的宴请。

  六、不准在工作中搞“吃、拿、卡、要”,不准以招收新生为名收受索取贿赂,或变相收受、索取礼品、现金、各种有价证券。

  七、不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借机敛财。

  八、不准制造假象,欺上瞒下,骗取荣誉,掩盖本单位的违纪违规及腐败问题。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不允许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谣中伤、诽谤他人,破坏团结。

  努力做到“三必须”:

  1、必须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办事承诺制。。

  2、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分配或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上级安排的日常性工作和重要的突击性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做好口头或书面汇报。

  3、必须重视和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阴淮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篇3:J门中学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门土中学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全员责任制,①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②校级副职为第二责任人;③中层领导为第三责任人;④中层正职是本处室主要责任人,中层副职是本处室责任人;⑤年级组是本年级组主要责任人;⑥班主任是班级主要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责任人;⑦行政教辅人员是本部门本处室责任人。

  (一)学校第一责任人职责

  1、领导学校安全稳定的全面工作。

  2、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3、组织制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检查责任制落实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整改。

  5、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校舍、宿舍、活动场所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6、组织和调动人力、物力、财产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委。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总结表彰和责任追究工作。

  8、定期向上级汇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和指导。

  (二)学校第二责任人职责

  1、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学校第一责任人职责第1-7条。

  2、领导和指导所分管部门和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学校第三责任人职责

  1、根据学校布置年级年级组本部门、处室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2、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本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3、定期检查本部门、处室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汇报。

  4、协助学校领导开展作好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

  5、负责处理本处室范围内有关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事件。

  6、指导和协助年级组、部做好年级组、部的安全稳定工作。

  (四)年级组、部主要责任人职责

  1、负责年级组、部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2、根据上级布置年级年级组本年级组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3、制定和完善本年级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4、定期检查本年级组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并上报。

  5、协助班主任开展好班级安全稳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处理年级组范围内一般性的安全稳定事件。

  (五)班级主要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2、制定和完善班级安全稳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3、利用班会和平时时间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稳定、饮食卫生、防火、防爆、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

  4、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化解并上报。

  5、严格履行本人的岗位工作职责。

  (六)班级责任人职责

  1、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主要责任人职责第1-4条。

  2、及时向班主任和年级组汇报班级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情况并协助处理。

  3、严格履行本人的岗位工作职责。

  (七)处室责任人职责

  1、完成处室主要责任人布置的安全稳定工作。

  2、严格履行本人岗位工作职责。

  三、检查制度

  班级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常规检查,总务处每周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一次食品及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处室、年级组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安全常规检查,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

  四、会议制度

  1、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门卫和保安员、宿舍管理员、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

  五、接待制度

  学校每天均接待来访,并定每周一为集中接待日,听取来访者意见和要求。

  六、救治制度

  学校每学期定期1-2次对教师进行常见意外事故救治的培训,每位教职工都有义务和责任接受培训,学生在校内或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或意外伤病时间,在现场的教职工和学校领导一定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对学生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要向有关部门求助。出现重大事件,学校主要领导人必须及时到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

  七、联系制度

  学校每学期分年级各召开家长会一次,对家长进行培训并通报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每年与街道(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联系1-2次,年级组师生开展参观访问、观看电影、表演、听讲座、郊游、文体比赛、为民做好事等活动。班主任每学期普遍与学生家长联系一遍,三年内对市区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汇报本班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教育工作。

  八、通报制度

  各处室、年级组每月25日前向学校书面汇报本部门、处室、年级组(部)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各部门、处室、年级组对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重大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将按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奖惩办法》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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