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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阳二中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浏览:21012022-02-26

  谷阳二中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篇2:仁海小学图书借阅赔偿制度

  仁海小学图书借阅赔偿制度

  1、图书室的所有图书为学校所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

  2、借阅图书的学生或教师,须按照规定时间向图书室管理老师借阅。

  3、图书借阅或阅览时,不得玷污和损坏图书资料,否则照价赔偿。

  4、图书借阅期间,须保管好图书,阅读完后,应及时归还,最迟在本学期末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老师报告办理赔偿手续,否则取消其借书资格,每次办理归还手续后才能再次借阅。

  5、图书遗失后,须赔偿相同的图书,否则根据图书价值按原价1至3倍赔偿。

  6、借阅者应保持图书的整洁,文明礼貌借书。

  7、所有借阅者应遵守该制度。

篇3:仁海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仁海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严格按小学特点选购适用的图书。

  2、图书到图书室后,要及时按要求做好验收、登记、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

  3、图书室图书借阅时作好登记,半学期内必须归还。

  4、做好图书的保护、维护,破旧书刊的剔旧管理工作。

  5、保持书库的温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6、定时向师生开放图书室,做好咨询、推介、宣传工作。

  7、经常清理打扫,保持图书室的清洁卫生、整齐。

  8、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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