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中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党务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党委会议决议事项。
4.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校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5.党委、委员述职、述廉情况。
6.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措施。
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公开选聘中层干部、东江学者、名师条件、程序、结果。
2.对党员、行政干部实施奖惩情况。
3.党员、行政违纪处理情况。
三、与党员密切相关的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它需通报的重要情况
1.涉及党组织、党员重大利益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要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2.党委、支部对事关全局和学校稳定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3.校党委委员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的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州惠市第一中学委员会
篇2:第二中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第二中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党的下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通报,并根据需要视情向全校公开。
3、通报内容一般包括:
(1)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情况。
(2)责任区域范围、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重大经济开支项目。
(3)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4)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情况及后备干部、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
(5)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党组织、党员的表彰,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等情况。
(6)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7)当地发生的影响较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以及党员普遍关心的事项。
(8)应当通报的其它事项。
4、各级党组织每年应以通报会形式向党内离退休老干部通报年度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
5、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6、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