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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田中学优秀毕业生提前录取实施方案

浏览:97552022-02-11

  根据20**年市教委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及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田兰中学优秀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管理及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并向学生、家长、教师公布。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具体负责:z

  组员:z、各班家委会成员等。

  2、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师生、家长对推荐工作的监督,杜绝任何在推荐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荐资格

  1、有中考资格的所有在校、在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含“合格”)以上。

  3、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须达到优良。

  三、推荐依据

  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并结合学生四年的基础型课程成绩、所获相关荣誉或所担任职务(附件一)、学科竞赛获奖情况(附件二、三),经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具有20**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的7%,接区考试中心通知,我校推荐名额为12人。推荐生需填写《20**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名单报区(县)教育局或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审定,审定名单由区(县)招考机构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并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后,学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推荐志愿。

  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学校进行自荐。同时,需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如符合“提前招生录取”的条件,可在初中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参加自荐。填报自荐志愿的时间与程序与本市应届考生相同。

  四、推荐自荐生填报志愿

  推荐生和自荐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推荐生可按照志愿先后自主选择填报2个志愿,自荐生可自主选择填报2个平行志愿。

  五、“提前招生录取”批次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招生录取志愿进行投档,推荐生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自荐生预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守信。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综合评价。

  推荐生预录取程序: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等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预录取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应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查处。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可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选择填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每位考生限报1所学校。经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自荐生预录取程序:考生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志愿学校投递个人材料(截止日期见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凭本人考生登记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签约系统进行签约。考生与某一招生学校签约后,不能与其它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校自荐生计划数。

  特别提醒:被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的总分,下同)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六、关于普通高中国际课程招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37号)文件精神,今年本市将开展国际课程班招生。国际课程班招生与提前招生录取时间同步开始,由高中学校根据招生方案自主录取。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学生亦可同时选择填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批招生的志愿,如一旦被推荐预录取或自荐签约预录取则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的签约。

篇2:兰田中学优秀毕业生提前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20**年市教委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及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田兰中学优秀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管理及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并向学生、家长、教师公布。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具体负责:z

  组员:z、各班家委会成员等。

  2、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师生、家长对推荐工作的监督,杜绝任何在推荐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荐资格

  1、有中考资格的所有在校、在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含“合格”)以上。

  3、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须达到优良。

  三、推荐依据

  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并结合学生四年的基础型课程成绩、所获相关荣誉或所担任职务(附件一)、学科竞赛获奖情况(附件二、三),经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具有20**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的7%,接区考试中心通知,我校推荐名额为12人。推荐生需填写《20**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名单报区(县)教育局或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审定,审定名单由区(县)招考机构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并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后,学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推荐志愿。

  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学校进行自荐。同时,需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如符合“提前招生录取”的条件,可在初中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参加自荐。填报自荐志愿的时间与程序与本市应届考生相同。

  四、推荐自荐生填报志愿

  推荐生和自荐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推荐生可按照志愿先后自主选择填报2个志愿,自荐生可自主选择填报2个平行志愿。

  五、“提前招生录取”批次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招生录取志愿进行投档,推荐生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自荐生预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守信。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综合评价。

  推荐生预录取程序: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等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预录取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应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查处。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可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选择填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每位考生限报1所学校。经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自荐生预录取程序:考生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志愿学校投递个人材料(截止日期见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凭本人考生登记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签约系统进行签约。考生与某一招生学校签约后,不能与其它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校自荐生计划数。

  特别提醒:被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的总分,下同)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六、关于普通高中国际课程招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37号)文件精神,今年本市将开展国际课程班招生。国际课程班招生与提前招生录取时间同步开始,由高中学校根据招生方案自主录取。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学生亦可同时选择填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批招生的志愿,如一旦被推荐预录取或自荐签约预录取则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的签约。

篇3: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方案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方案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到各个学校和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但目前我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偏低,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成为学校安全最薄弱的环节。为了加快学校食堂升级改造,消除学校的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今年秋季开学前,全市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即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B级以上达到100%,学校自备水源安装消毒设施设备达到100%。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3月23日—4月10日)

  1、全面普查。全市未达到B级食堂的学校要统一组织力量,主动积极邀请当地卫生监督分所,按照《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浙江省小学、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浙江省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迅速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查漏洞,找盲区。及时汇总情况,制定解决办法。

  2、制定方案。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致、翔实、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学校食堂升级改造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和责任人员。请各校认真填写附件,并于4月10日前报局安管科。

  (二)改造升级阶段(20xx年4月11日—8月20日)

  1、做好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做好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是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基础。各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监督分所联系,主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使卫生部门从选址规划、问题排查到改造兴建、软件完善,每一个环节,都能自始至终全程参与监管,最终能保证改造后的食堂布局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使用自备水的学校要抓紧做好安装消毒设施设备的前期工作,确保设备一到就能立即安装。

  2、抓紧食堂硬件改造。各校要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根据食堂改造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难易程度,按照“学校主体、改造为主、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食堂改造,使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得到完善,流程布局、功能分区更加合理。教育局将适时召开食堂升级改造现场会,通报各校工作进度,督促学校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3、强化食品卫生软件建设。全市学校食堂在全部达到卫生许可条件的基础上,要做到规范化管理。全面规范建立食品原料进货索证、购进食品原料验收,进货和使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记录、紫外线消毒纪录、餐饮具消毒、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等各项制度,最终使软、硬件全部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B级以上标准。

  (三)评定验收阶段(20xx年8月21日—10月31日)

  今年秋季学校开学后,教育局联合卫生局将组织对所有学校食堂和学生餐生产单位进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评定。对检查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再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食堂是容易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特别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要害部位。各学校要将食堂升级改造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从早规划,抓紧实施。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食堂升级改造工程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各学校要根据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改造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学校自筹为主。各校可通过食堂结余、学校行政结余等渠道中列支,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添置学校有关设施设备。对资金安排确有困难的学校,教育局将在全市校舍维修经费中列出专款进行补助。对局下拨给学校的校舍维修专项经费(20%部分)应重点用于学校食堂升级改造中。

  (三)强化督查。建立改造升级工程月报制度,实行工期倒排,动态掌握全市食堂改造进度。全市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的时间要求、标准要求,认真抓紧落实。局将对该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学校安全工作简报》进行通报。

  (四)规范有序。各校在食堂改造升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物品采购、基建改造等工作中做到分工明确、程序规范、责任到人。同时,学校领导要强化廉政意识,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五)严格奖惩。教育局将学校食堂改造升级工程纳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工作考核、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平安校园”考核。对于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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