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亭隆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根据教育局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
三、各科室资产期初交接清点到各室,各室确定专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终验收,中途变动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各室保管资产凡有损坏,需查明原因,凡属自然正常损耗,则报总务处核准后填报自然损耗注销单,经领导批准后注销,属其他原因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各室保管的资产,不得随意出借,凡外单位来校出借物品,需经过总务处同意并报校长室批准后才能出借,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出具借条。在规定时效内由外借人负责追回并报总务处验收注销借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需购置物品,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提出购物申请,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购买,并入学校固定资产台帐。
七、各专职管理员保管的有关资产需遵守有关专项保管制度,平时做好资产的养护保管工作,每学期接受总务处检查核实,并列入专职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篇2:海头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海头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4、学校财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等手续;
(4)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6)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7)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8)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篇3:YX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验收固定资产并填写验收单据,验收单信息项填写应齐全完整。除必选项目之外,其余项目应尽可能填充完整(如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发票号、合同编号等)。
2、负责固定资产信息的录入,录入资产分类号应落实到末级,资产名称不能使用系统默认名称,应按实际名称输入。
3、负责对固定资产转移办理相关的手续,因退职、调进、调出、轮岗等原因发生的人员变动,必须有财务资产处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部门签字确认资产已全部办理交接或转移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4、对大型仪器设备(单价100000元以上)的技术资料应及时保存入档,并单独建立资料档案。
5、负责调配各系(部)及各处(室)相关办公及教学设备。
6、负责向董事会申购教学及实验实训用设备。
7、根据废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由董事会及学院组成技术鉴定小组对资产状况进行鉴定,对鉴定确定应该报废的资产先交回储存于仓库,然后由学院统一集中处理。
8、负责对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盘存。
9、完成处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