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雷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沙长雷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生产、行政和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资条件,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效益,延长使用寿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属于下列条件的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二是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具体内容包括: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设备。
2、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设备。
3、批量设备。单位价值虽不足一般设备和专用调协的起点,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4、其他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一般划分为以下六大类:
l、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学生宿舍及生活配套用房等。
2、一般设备。包括被服被具、教学、办公设备与家具,以及一般文体设备等。
3、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设备与文体设备等。
4、文物与陈列品。
5、图书。包括专业图书、技术图书、文教类图书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保管和维护好财产,使固定资产处于完好可用的状态。
2、采用行政的、技术的以及经济的措施,促使固定资产充分发挥作用,方便使用。
3、对固定资产寿命全过程(从添置、使用、维修到报废)的综合管理,力争效能较高,费用较低。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校产管理员与各管用部门或总务科共同管理学校的仪器设备、图书、土地房产、校园设施和家具等固定资产。总务科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协调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实行管用结合。
第六条 建立与学校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各部门都要确定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卡登记和使用情况记载,经常与校产管理专职人员联系,互通信息,相互合作。责任人因工作调动时,应事先与校产管理专职人员商妥,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计划管理
学校应有固定资产计划,力争各方面建设综合配套,避免重复设备,不能配套使用等浪费闲置现象。
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或重大设备购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要综合考虑人力、物力、财力条件,编写计划任务书,预测投资效益,严格审批。
第八条 固定资产建成后,一定要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重大项目要签署正式验收文件归入档案,大型精密装备还应逐项鉴定技术指标,上报验收报告。
第九条 要加强固定资产的保养维护工作,培训管理人员,普及各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维护知识。健全对房屋、校园、设备、图书和家具等固定资产的维护办法。
第十条
1、学校财务部门建立校产金额总帐。校产管理部门,各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卡片、登记簿等完整的相互制约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记录全部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财务管理部门与校产管理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要逐步解决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稳定来源,由教学设备费解决维护更新费用,由基本建设拨款解决发展性投资。
3、要逐步建立固定资产维修基金,从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维修费在专门帐户保存,确保定期维修。
4、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所管财产的不同特点,采取行政和经济措施,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财务部门应负责审定各项经济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所有捐赠、调拨及衍生的固定资产均为全民财产,统一归学校所有,按本办法登记造册和管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后起实行。
篇2:海头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海头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4、学校财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等手续;
(4)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6)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7)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8)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篇3:YX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验收固定资产并填写验收单据,验收单信息项填写应齐全完整。除必选项目之外,其余项目应尽可能填充完整(如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发票号、合同编号等)。
2、负责固定资产信息的录入,录入资产分类号应落实到末级,资产名称不能使用系统默认名称,应按实际名称输入。
3、负责对固定资产转移办理相关的手续,因退职、调进、调出、轮岗等原因发生的人员变动,必须有财务资产处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部门签字确认资产已全部办理交接或转移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4、对大型仪器设备(单价100000元以上)的技术资料应及时保存入档,并单独建立资料档案。
5、负责调配各系(部)及各处(室)相关办公及教学设备。
6、负责向董事会申购教学及实验实训用设备。
7、根据废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由董事会及学院组成技术鉴定小组对资产状况进行鉴定,对鉴定确定应该报废的资产先交回储存于仓库,然后由学院统一集中处理。
8、负责对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盘存。
9、完成处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