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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网学生用户上网试行守则

浏览:37342024-10-19

  大学校园网学生用户上网(试行)守则

  一、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严禁将学校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用做一切商业用途。

  三、在没有取得合法备案手续前,严禁利用学校分配的IP提供任何互联网信息服务 (注)。

  四、严禁校园网用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严禁用户使用非标准设备接入校园网。

  六、任何用户不得盗用他人账号和IP地址。

  七、上网账号和IP地址仅限个人使用,不得转让。

  八、学生办理入网手续并开通后,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办理退网手续。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网的,只退预缴的信息使用费,不退开户费。

  九、确因网络故障导致学生上网中断超过15天的,则当月服务不计费,服务时间向后顺延一个月。

  十、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用户,校园网有权对其进行处罚;严重的,将报送学生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本守则由校园网中心负责解释。

  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取得合法的备案手续,需对外提供信息服务者,需提交备案批复书复印件另行开通。

篇2:XX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

  XX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

  1、用户在使用校园网、Cernet \ Internet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遵守《**校园网运行管理办法》。

  2、用户不得利用上述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询、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4、用户在使用Internet网络业务时,应遵循网络的国际惯例,遵循知识产权,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网上信息和资源。

  5、用户有义务向各级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活动。

  6、对于违反规定者,立即停止其网络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惩处。

篇3: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期间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期间校园网络管理办法(草案)

  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期间,为了防止试题通过网络泄露,避免有关考试的违法信息在校园网络上的传播,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按上级部门要求,信息中心将在考试期间对学校校园网络运行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草案)。

  一、 加强信息发布监管

  1. 加强对信息中心所属服务系统的检查管理,防止系统被恶意攻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2. 信息中心加强对校级系统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删除违法的有关考试信息,并备案上报学校。

  3. 建有网站的相关系部及职能处室,在考试期间应对所属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进行核查,加强管理,避免所属系统被恶意利用发布非法信息。

  二、 中断互联网连接

  研究生入学考试期间,信息中心将中断校园网络同互联网的连接,只保证校园局域网的运行,关闭所有网络出口。具体措施如下:

  1. 研究生考试开始的前一日18:00时,关闭老校区网络出口,禁止全校用户访问互联网;关闭新校区学生宿舍网络与校园网的互联接口,停止新校区代理服务器的运行,禁止新校区学生宿舍网络访问院内系统信息资源;只开放互联网用户对我院主页、DNS和FTP服务器的访问。

  2. 研究生考试结束当日18:00时,开放所有关闭的互联接口,恢复正常网络服务。

  三、 做好信息发布保障工作

  信息中心配合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信息收集、保送和发布工作。

  四、 本办法为试行草案,由信息中心校园网络中心解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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