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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

浏览:31562024-09-27

  设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结合我校发展定位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完善建设与管理机制,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有序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 建设原则

  第三条 按需设置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应按照本单位所设立的本专科专业或所开设的课程(群)设置,避免重复、交叉设置。

  第四条 精简高效原则。基层教学组织以系、教研室为主。按相应设置条件设立,不具备相应独立设置条件的,可依托专业或学科相近的系、教研室开展工作,具备独立设置条件后方可组建,原则上系下不再设教研室。

  第五条 全覆盖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应覆盖全部一线教师和全部课程,做到全员、全过程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特色化原则。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教学单位可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建设目标设置跨学院、跨专业的基层教学组织。

  第七条 动态调整原则。各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可向教务处提出调整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申请。

  第三章 设置原则

  第八条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实行备案制。由所在教学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第九条 二级学院原则上以系为单位组建基层教学组织,一般以专业(群)名称命名。人数在12人(含)以内的设主任1人,超过12人的可设副主任1人。对系下含有多个专业或同一专业分方向培养的,可在系下设若干教研室,每个教研室人数不得少于5人,设系主任1人,教研室主任若干名,不再设立副系主任或副教研室主任。全校性公共课程按课程情况设置教研室,人数在12人(含)以内的设教研室主任1人,超过12人的可设副主任1人。每位教师只能归属1个基层教学组织。

  第四章 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十条 强化师德师风,提升业务能力。定期组织教师学习研讨党、国家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的方针、政策和教学规范等文件,推动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树立良好的教风,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

  第十一条 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通过新教师培训制度、首开课试讲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同行听课制度等,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服务专业发展,建设教学资源。加强相关学科、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参与制定并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标准,以课程大纲的编写、完善和应用为抓手,积极采用探究式、翻转式或线上线下混合式等教学方式;审查和确定教材的选用,组织教材建设及编写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讨。引导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推动教师运用教育理论和研究指导教学。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创新教学方法。

  第十四条 组织集体备课,规范课堂教学。有计划、有目的、认真合理地安排集体备课,集体研究制定高质量的教案或讲义;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并开展同行评议。加强关键教学材料(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规范性建设。

  第十五条 开展教学反思,完善教学评价。组织教师对教学工作再认识、再思考,对教学效果进行深入反思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第五章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职条件

  第十六条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由教学单位选聘,任期3年。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负责人全面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开展。

  第六章 考核与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基层教学组织实行年度考核。学院(部)负责组织本院(部)各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 各单位保障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保障其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对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承担的工作折算工作量。

  第十九条 建立激励制度以表彰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优先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2:设计学院课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设计学院课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累教学运行和课程建设的经验与成果,使课程建设具有历史传承性和连续性,逐步实现课程建设档案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档案归档原则。

  (一)完整性:即本文件规定的所有课程建设档案应全部归档;

  (二)真实性:即所有归档材料应是当学期教学情况的真实记载;

  (三)准确性:即所有归档材料的相关信息应准确无误。

  第三条课程建设档案归档范围。所有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类、专业基础类、专业核心类、专业方向类和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凡是开出的,都必须建立课程建设档案。

  第二章 细 则

  第四条课程建设档案内容及保存期限

序号 内容 期限
1 课程建设规划(四年期规划)。 永久
2 课程信息一览表。 永久
3 主讲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永久
4 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和审核人须手写签字)。 永久
5 非实习类课程:授课计划。
实习类课程:实习计划。
三年
6 考试类课程:试卷样卷及标准答案(AB卷)。
考查类课程: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
四年
7 课程考核情况分析表。 三年
8 课程教案(检查时提供)。 /
9 平时作业(复印件)不少于3份,实验报告(原件)、课程论文(复印件)、大作业(彩色复印件)3份,实习(实训)报告1份。考核形式为音视频的,选取3份存于U盘中。 三年
10 教材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自编的实验指导书、课程讲义等放原件。 三年
11 课程建设成果,如课程改革立项批文、一流课程批文、与课程改革相关的教研论文、与课程相关的主讲教师获奖证书等。 永久
12 课程建设总结(每四年总结一次)。 永久
备注 所有材料正反面打印。

  第五条课程建设档案的管理及要求

  (一)每门课程设立单独的档案盒存放课程建设档案。档案盒的目录及侧面标签模板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各教学单位按实填写。

  (二)课程建设档案由课程所属系(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

  (三)课程建设档案的保存和监管由开课单位负责,对课程档案有关资料,开课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专柜保存,其他人员如需借阅,需有相应借阅与归还记录。

  (四)课程建设档案永久保存,管理人员因变动交接工作时,应作为重要资料交接。

  第六条课程档案建设的检查与验收

  (一)课程建设档案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均要对课程档案进行充实、整理和更新。

  (二)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处每学期对各教学单位课程建设档案归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列入教学单位年终考核范围。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3:设计学院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设计学院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在线课程指XX设计工程学院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呈现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包含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方案、各种教学资源以及课程题库等。

  第二条 在线课程建设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我校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学习需求,立足校情开展校内SPOC建设,推动教学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在线课程坚持建以致用,综合呈现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建设与服务等要素。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学校在线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管理、验收,各教学单位负责在线课程建设具体实施。

  第五条 在线课程建设以课程负责人及其课程教学团队为基础,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实施在线课程建设。

  第六条 在线课程建设情况与运行数据,将作为各级一流课程申报的评审依据。

  第二章 建设规划

  第七条 教务处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对在线课程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近期、中期、长期在线课程建设规划。

  第八条 课程负责人做好该课程现状调研,在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在线课程建设整体设计方案。方案应明确课程建设目标与要求,体现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突出课程特色与创新,科学构建符合课程知识体系的多媒体资源。

  第九条 在线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一)具有较强的团队

  在线课程应由思想政治水平高、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教学信息化研究的教师组成课程建设团队,团队负责人由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同时具备一定学术造诣的教师担任。

  (二)教学设计符合在线教学特点

  教学设计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注重学生创新思维、合作能力、实践能力的培育,构建科学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课程内容结构合理

  课程内容要适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将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到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四)教学活动完整有效

  通过在线课程平台,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生提供在线导学、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

  第三章 建设流程

  第十条 选定课程负责人。在线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负责人应组建在线课程建设团队开展课程建设,保证建设质量。

  第十一条 撰写课程建设一体化方案。课程建设一体化方案是实施在线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包括课程概况、课程团队介绍、课程单元设计、设计开发进度等内容,负责人根据课程特点和建设周期规划建设内容和进度,撰写在线课程建设一体化方案。

  第十二条 实施在线课程建设。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建设团队按照在线课程建设一体化方案实施课程建设,包括课件、教学视频、题库、教学活动设计等。

  第十三条 上线运行。坚持边建边用的原则,课程负责人在学校提供的统一网络教学平台发布课程任务,并做好课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验收。在建设周期结束进行课程验收,课程负责人务必于终期验收前完成课程建设。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十五条 在线课程建设平台统一使用超星尔雅。

  第十六条 文本规范

  (一)教学文本包括PPT、WORD、PDF、EXCEL等,建议采用直接打开的方式,尽量不使用下载方式和外链方式。

  (二)文字表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行文格式,学科专有的符号应遵循各学科的规范用法,除特殊用途外不得采用繁体字、异体字。

  (三)每屏文字数量及字体大小要求视觉清晰、美观,使用Windows标准字库,字体应整体一致,同一页面不多于两种字体,文字色彩与背景色区别明显,风格统一。

  第十七条 图片规范

  (一)呈现效果。画面精美,色彩搭配得当,并与教学情景相符。文字、图表显示清晰。

  (二)存储文件格式。采用常用网页图片格式,包括PNG、JPEG、JPG、BMP、GIF等。

  第十八条 视频规范

  (一)呈现效果。①屏幕图像的构图合理,画面主体突出。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板书、教具实物、实验设备等均不能超出镜头范围。②授课视频中主讲教师应姿势端正,衣着整洁大方。主讲教师目光应与摄像机平视,教态大方、语言流畅、语速适中、肢体语言适度,应使用普通话,用语规范。③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应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④动画的设计与使用,要与课程内容相贴切,能够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动画的实现须流畅、合理、图像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视性。⑤选用的资料、图片、视频等素材画面应清楚清晰,借用的视频来源应注明原始信息。

  (二)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10分钟,最长不超过15分钟。

  (三)片头片尾。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单位、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片尾显示制作团队。

  (四)视频规格。提交的存档用高清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

  (五)存储文件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

  (六)字幕。配字幕(可选)。

  (七)音量。音量大小一致(以片头音量为标准,避免忽高忽低),保证清晰,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噪音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教务处及网络教学平台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在课程运行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为在线课程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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