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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值班补贴和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浏览:53712024-09-21

  XX大学值班补贴和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解释口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XX大学值班补贴和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解释口径

  (一)关于值班补贴的问题

  为保证工作需要,对正常工作之外值班带班的工作人员,单位尽量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经单位批准,可以发放值班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常工作日夜晚值班、正常休息日值班1天80元,法定节假日值班1天100元。

  (二)关于加班补贴的问题

  对因完成紧急工作任务需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单位要尽量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经单位批准,可以发放加班补贴。具体标准为:

  每加班1小时补贴10元,按加班的实际小时数计算,发放加班补贴的小时数,每月不超过30小时。

  发放管理

  值班属于岗位工作职责,原则上不发放值班补贴。

  对因完成紧急工作任务必须在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工作人员,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解释口径及标准发放加班补贴。同时,加班补贴的发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因完成紧急工作任务而启动应急;

  2.在工作时间之外加班;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

  4.经相关部门审批,学校同意;

  5.严格考勤,台帐登记。

  三、资金渠道

  值班补贴和加班补贴实行一事一报,所需经费从本单位的预算经费项目中开支。

  四、执行时间及解释

  本管理办法从201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人事处和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篇2:大学教学用实验动物发放与回收的暂行规定

  大学教学用实验动物发放与回收的暂行规定

  一、教学用动物的发放

  1、使用部门将普招学生和成教学生教学使用的实验动物学期计划,分别送教务处和成教学院审核。教务处和成教学院统一于上学期末送交实验动物部。使用时,使用部门提前一周把按学期计划填写的周报表送交实验动物部。在周报表上详细注明实验动物的种类、数量和规格以及领用时间。无特殊原因,使用部门不得随意更改计划;更改的计划必须经教务处或成教部签字同意,并提前三周送交实验动物部,否则,因计划变动造成的供应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使用部门承担。

  2、实验动物部收集并核实周报表后,及时制订实验动物供应周计划,并通知实验动物供应室提前做好供应准备。

  3、使用部门必须在使用动物前到实验动物部开取发货单并持发货单到实验动物供应室领取动物。

  4、饲养员按发货单上注明的品种、数量及规格,发放动物;经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饲养室抓取动物。

  5、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派人领取动物,但对领用数量较多的部门,实验动物供应室可派人协助运送动物。

  二、实验后动物的回收

  1、实验后的动物,由实验动物部统一回收处理。使用部门应将领取的动物如数交还实验动物部,不得擅自留用或出售。

  2、回收后的动物,如可以食用,则由实验动物部定价出售,所得收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不能食用的实验后动物,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实验动物部,并如实书面说明动物用药情况及其他不能食用的理由,由实验动物部统一负责焚烧或掩埋。

  3、实验后的活动物,应尽量重复利用。经有关部门论证能重复利用的,使用部门不得拒绝使用,也不得将活动物处死食用或出售,否则由责任人按购入动物的金额赔偿。能重复利用的动物,按该动物购入金额50%提成。奖励给领用动物部门合相关人员;实验后死动物亦按出售金额的50%提成,奖励给相关人员,奖励经费由实验动物部掌握从动物回收费中开支。

  4、实验动物部对回收动物的种类、数量、出售价格、应收金额等开出三联单,一联给交款人,一联交财务处,一联由实验动物部保存备查,不能出售的动物,应在三联单上注明。

  5、使用单位及院内教职工,如要购买少量的实验后可食用动物,应先到实验动物部登记,经同意后,才能按动物回收的统一价格购买,使用部门擅自留用或出售的,则处以规定价格的150%罚款,由使用部门负责追缴。

  三、本规定子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篇3: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发放管理制度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耗材的领发应根据实际需要,认真核算,厉行节约。领用须履行手续,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保管人员及时做好登记工作,确保帐物相符,并能及时统计出各种易耗品、低值品的库存数量。

  二、实行耗材回收制度,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后,实践教学相关老师认真检查耗材使用情况,完好且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耗材,统一上交给实践教学耗材管理人员。

  三、实验后损坏或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易耗品,实验指导教师应做好统计清单,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到保管人员处注销。注销后的耗材应统一收集存放,在每学期末由学院进行确认后销毁。

  四、耗材管理人员定期对耗材进行核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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