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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浏览:10802024-08-29

  中心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 学校卫生室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卫生室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 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 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 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篇2:雅成小学在校学生权益保护紧急事态预案

  雅成小学在校学生权益保护紧急事态预案

  为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在校学生在发生紧急事态时能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在校学生紧急事态是指学生校园伤害事故、食物中毒、被敲诈勒索、殴打等突发事件。

  二、在校学生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相关教师(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应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态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及时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报告教育局安全科。

  三、在校学生发生校内伤害、食物中毒等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事故,相关教师(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将学生送医院救治。

  四、在校学生发生紧急事态后,相关教师(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应找有关当事人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保存有关物证,以便事故的处理。

  五、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解、处理在校学生紧急事态。情况严重的,书面请求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六、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为避免在校学生发生突发事件,班主任、任课教师应结合有关内容进行教育。在安排学生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中,教师应严格履行职责。课余期间,护导老师要到岗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学校后勤部门要定期对校舍、场地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附】:

  突发事件一般处理程序:

  ⒈控制事态。

  ⒉救护救治学生。

  ⒊按规定程序报告上级,告之监护人。

  ⒋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⒌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⒍调解或处理。

篇3:小学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告家长书

  小学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我校学生的上学、放学时间:

  学生早上到校时间:7:50-8:10(建议学生不早于7:30到校,以保证充足睡眠);中午放学时间:一、二年级为11:50;三至六年级为11:55。下午放学时间:一、二年级星期一至星期四为:15:00,星期五为15:50。三至六年级星期一至星期二为15:50;星期三至星期五为16:20。学生放学集散地点不变。为了您孩子的安全,我们提醒广大家长加强孩子到校前、放学后时段的安全监护,按时接送孩子上学、放学。

  二、接送孩子上学与放学注意点:

  1、坚决杜绝不到法定年龄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放学。全体家长和学生都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是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第二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杜绝“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下儿童驾驶自行车或三轮车”的违法现象。

  2、坚决杜绝以下违规接送孩子现象:⑴电瓶车、电动车、人力车等接送孩子的;⑵汽车超载超员接送孩子的;⑶使用农用车、改装车违规接送孩子的;⑷酒驾、醉驾接送孩子的等等。家长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做到不闯红灯、不违规停车、按道行驶、系好安全带等,保证孩子的乘车安全。同时要对孩子加强教育与指导,上下车前要注意观察路况等。

  3、坚持每天接送小孩,确保孩子生命安全。我校临近东门步行街,人员流动大,学校周边小食店、建材店聚集,占道经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行人无法在人行道上通行,再加上校园周边全是单行道,交通十分拥堵,孩子上学、放学时只得从车路中通行,人车争道,险象环生。虽学校向罗湖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但效果甚微。为了保证您小孩的安全,学校要求各位家长切实履行好作为小孩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小孩上学、放学时段的人身安全。特别要求一至四年级家长要坚持每天每次接送小孩,防止意外发生。

  4、保证孩子按时上学。教育孩子上学时不许随意迟到,如有特殊情况,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等办理相关说明手续。另:特殊体质学生,家长要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教学时对学生进行有效保护。

  圳深小学

  20**年4月21日

  《告家长书》回执

  以上要求,我已认真阅读,将切实遵照执行。

  年级班学生家长

  学生特殊体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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