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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科学研究原始记录办法

浏览:60182024-08-19

  实验教学中心科学研究原始记录办法

  1、记录本须填写年级、姓名、原始记录本编号。

  2、学生(含本科与研究生)用专门的原始记录本进行记录,记录本用完后交课题组长存档,再领下一个记录本,并编号使用。记录应尽量工整,避免涂改。

  3、记录须注明课题名称、批准文号、课题负责人、批准年限等。同时注明资助来源、批号、编号、资助单位和金额。

  4、原始记录必须如实详细地记录实验情况及各种实验条件,如实验的具体时间、地点、温度、湿度等。记录实验所用的试剂名称、纯度、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使用条件和配制方法。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记录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操作过程等。严格定义受试因素、非因素及控制误差的措施。

  5、详细记录实验设计方案中涉及的受试对象的基本条件,如动物种属、性别、体重、年龄、数目、分组情况等,细胞株名称、来源、生物学特征、培养条件及方法等。

  6、详细记录实验效应指标测定时使用方法的详细操作方法、操作过程、注意事项及结果,记录引用实验方法的文献依据或出处。

  7、非记录人完成的实验应注明操作人、操作方法、操作过程和结果。

  8、对任一实验的更改应详细记录,作醒目的标记,最好注明理由。

  9、引用参考书上或文献中实验方法应注明出处和文献来源。若根据实验室条件,对引用的实验方法进行了改进或更改,应将更改内容详细描述。

  10、所用书本上实验方法的微小错误也应详细记录,作好标记。

  11、尽可能用照片、图片、表格等形象直观的方式描述实验结果。

  12、某一系列实验完成后最好能有阶段性小结,分析实验成败的经验或教训。

  13、导师和课题组定期对每位科研工作者的原始记录进行检查,受检查者应积极配合。

篇2:实验教学中心科学研究原始记录办法

  实验教学中心科学研究原始记录办法

  1、记录本须填写年级、姓名、原始记录本编号。

  2、学生(含本科与研究生)用专门的原始记录本进行记录,记录本用完后交课题组长存档,再领下一个记录本,并编号使用。记录应尽量工整,避免涂改。

  3、记录须注明课题名称、批准文号、课题负责人、批准年限等。同时注明资助来源、批号、编号、资助单位和金额。

  4、原始记录必须如实详细地记录实验情况及各种实验条件,如实验的具体时间、地点、温度、湿度等。记录实验所用的试剂名称、纯度、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使用条件和配制方法。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记录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操作过程等。严格定义受试因素、非因素及控制误差的措施。

  5、详细记录实验设计方案中涉及的受试对象的基本条件,如动物种属、性别、体重、年龄、数目、分组情况等,细胞株名称、来源、生物学特征、培养条件及方法等。

  6、详细记录实验效应指标测定时使用方法的详细操作方法、操作过程、注意事项及结果,记录引用实验方法的文献依据或出处。

  7、非记录人完成的实验应注明操作人、操作方法、操作过程和结果。

  8、对任一实验的更改应详细记录,作醒目的标记,最好注明理由。

  9、引用参考书上或文献中实验方法应注明出处和文献来源。若根据实验室条件,对引用的实验方法进行了改进或更改,应将更改内容详细描述。

  10、所用书本上实验方法的微小错误也应详细记录,作好标记。

  11、尽可能用照片、图片、表格等形象直观的方式描述实验结果。

  12、某一系列实验完成后最好能有阶段性小结,分析实验成败的经验或教训。

  13、导师和课题组定期对每位科研工作者的原始记录进行检查,受检查者应积极配合。

篇3:教师病事假的处理办法

  教师病事假的处理办法

  一、病假处理办法:

  1、教师因病休假的,应在当月岗位工资中按下式扣发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本人月岗位工资÷22.5×病假天数(特别情况酌情处理)。

  2、教师因病休假的,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扣发病假工资。

  1)、上完当日原定课时后休息的。

  2)、经批准,教师病假日(一般适用于一天病假的)的课作适当调课后仍由本人上课的。

  二、事假处理办法:

  教师事假的,应在当月岗位工资中按下式扣发事假工资:

  事假工资=本人月岗位工资÷20×事假天数

  三、有关处理办法:

  1、教师病、事假当日的课时工资超过病、事假工资扣发数的,按当日课时工资实际数扣发(凡病假超过一个月,不再按此方案执行,由校务会讨论决定发放办法)。

  2、教师病、事假当日无课或课时工资低于病、事假工资扣发数的,按病、事假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3、教师发生病事假的,在学期结束发放有关绩效工资时应继续适当扣发,扣发办法由校务会议酌情处理。

  4、教师发生特殊情况的病假,如大病、重病引起的长病假,人工流产等,可由学校校务会议参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酌情处理。

  5、婚、产、丧假参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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