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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病、事假学期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编辑:234范文网2021-10-27

  教师因病、事假学期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根据《z市z中学20**学年度工资分配方案》附件二《关于教师病事假的处理办法》中的规定:“教师发生病事假的,在学期结束发放有关绩效工资时应继续适当扣发,扣发办法由校务会议酌情处理。”经6月27日校务会研究决定,具体扣发办法如下:

  1、因病扣发办法:

  连续病假15天(含)~30天,发放本学期绩效奖的50%;

  连续病假30天(含)以上,停发本学期绩效奖。

  2、因事扣发办法:

  事假天数累计5天(含)~15天,发放本学期绩效奖的50%;

  事假天数累计15天(含)以上,停发本学期绩效奖。

篇2:教师病事假的处理办法

  教师病事假的处理办法

  一、病假处理办法:

  1、教师因病休假的,应在当月岗位工资中按下式扣发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本人月岗位工资÷22.5×病假天数(特别情况酌情处理)。

  2、教师因病休假的,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扣发病假工资。

  1)、上完当日原定课时后休息的。

  2)、经批准,教师病假日(一般适用于一天病假的)的课作适当调课后仍由本人上课的。

  二、事假处理办法:

  教师事假的,应在当月岗位工资中按下式扣发事假工资:

  事假工资=本人月岗位工资÷20×事假天数

  三、有关处理办法:

  1、教师病、事假当日的课时工资超过病、事假工资扣发数的,按当日课时工资实际数扣发(凡病假超过一个月,不再按此方案执行,由校务会讨论决定发放办法)。

  2、教师病、事假当日无课或课时工资低于病、事假工资扣发数的,按病、事假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3、教师发生病事假的,在学期结束发放有关绩效工资时应继续适当扣发,扣发办法由校务会议酌情处理。

  4、教师发生特殊情况的病假,如大病、重病引起的长病假,人工流产等,可由学校校务会议参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酌情处理。

  5、婚、产、丧假参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酌情处理。

篇3:课程(课时)变化处理办法

  课程(课时)变化处理办法

  1、教师每周内因故需改变课程,一律由教导处安排,不得自行调课、相互代课、加减课、放课等。因公外出,原则上调课处理。

  2、凡涉及需学校另外增拨课时经费的课时设置或变化,如:因学校教学需要安排的周练课、短期加课,因公外出无法调课安排的代课处理等,需经校长室批准方由教导处安排,有关课时费的计算在课时工资中无规定的由校务会议处理。

  3、因需要经教学处安排的教师代课,每课课时费按附表五执行。

  4、教师因病事假无法上课的课时和未经学校同意发生的教师自行减课、误课、放课、私下调课(双方同等处理)的课时均按该教师原任教的课时费在当月的课时工资中扣除。

  5、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学处安排的代课等,拒绝执行的教师一律按误课方式处理。

  6、在上述各条中未列出的其它课时变化情况出现时,由校长室决定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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